朱頭山

無意邀眾賞,一心追殘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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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在文學城遭到“多數暴力”想到的

(2021-05-15 06:25:34) 下一個

Populism在中文裏被譯為民粹,我開始以為是和“國粹”一樣的好東西,其實更確切的翻譯,應該是“多數人暴政”或“多數暴力”(以下以”多暴“簡稱)。很多民主製度的先哲把”多暴“當作民主的死敵,美國製度設計時,就把”多暴“和個人專權同樣對待,是未來製度需要防止的兩個極端。

像我們這樣的小人物,沒有讓人羨慕嫉妒恨的資本,很少有機會嚐到”多暴“的滋味。文獻中,文革就是一種典型的多暴,被整的多數是原來高高在上的官員,有錢的,有能力的,長得漂亮的,平常那些下人積聚的羨慕嫉妒恨,在某個合適的時間和地點爆發,就把那些人狠狠地整了一下,小人物的這種仇恨是刻骨的,演員嚴鳳英死了還要被剖膛開腹。

文革後中國還是走上正軌了,沒有讓”多暴“肆虐的機會。到了國外,法製更健全了,因為你特立獨行而受周圍人語言行動迫害,那是絕對的犯法。但網絡上,多暴得到了一個難得施展的機會。

記得文學城曆史上有個花生妹妹事件。當時我作為文學城博客的新人,從未看過花生妺妺的文章,也不知名博大腕們的流長非短,個人恩怨。從置頂的一些文章裏,知道這個故事的概況:大致是花生妹妹年輕氣盛,也確有才華,被粉絲們吹捧得海了,怕辜負粉絲的期望,有些文章摘抄或引用國內蔡某的內容,被人追殺過來。原來她是個身患絕症的單身母親,隻是希望在虛擬空間裏於生命的最後時刻求得點安慰,在無數人的追殺下被迫關博。但那些追殺者,事後還是餘怒未消,事後一年多了,還有人在罵她。其實我後來看了花生寫的那些文章,和原文還是有很大差別的,而且她的文采比原文更好,可惜了,她的意誌太薄弱,被人言可畏打倒了,世界可能因此失去了一個文豪!

我認為這是一個典型的多暴事件。關於是否抄襲,這在專業論文裏有專門的引用軟件,引用次數是重要的評價文章水平的指標。但在博客裏麵使用這種係統聞所未聞,也沒必要。博主裏大多是業餘的,有的話題隻能引用或摘抄。再說文學城博主又沒有廣告分成,也就是無商業應用非嬴利目的,應該不犯知識產權法。博客的主要目的也是娛樂,隻要寫的看的都有所得,也沒必要太計較原創與否。有的人就愛挑骨頭,我的職業是科學家,知道抓抄襲是個很專業的活還牽涉到法律,有人找出別人文章抄襲結果敗訴成誹謗罪。就是在博客裏,我就碰到有人說我抄襲一博文,但該博文主說他是抄我的這樣一件趣事。很多人在很多地方用不同馬甲開博,所以打假的沒相當把握不要亂說,精力還是用到商場打假上去吧!

法製社會的原則是,隻要不是明文違法的,那就是可以做的。以個人的道德要求,以所謂公眾規範,來圍剿個人,那就是多暴。博文本質上是私人空間,也不像微信公總號那樣有收益,文學城也沒有明文規定引用的要求,不違法違規的就是合法的!你在博客裏說紅樓夢是你寫的,完全不違背任何法律。

到網上多年,我倒從來沒有參加什麽群毆,也很少參加爭論。論壇上有的人一上來就罵,多數是現實生活中的膽小鬼,反正網上說誰也不認識誰。見了這些粗人,一般懶得和他計較!也有一些我打破腦袋也不知道為什麽那麽恨我的人,比如今天很亢奮的borisg,聲言要分分鍾弄死我,原來他記得我以前網上說過的一個事。我真的想不起來了,我有時也寫小說,也會寫些插科打諢的話,估計說這事的背景,是在討論如果兒子找了一個不正派的女朋友時,怎麽處理時出的招。孔子和毛主席都講過很多不妥的話,我也不能保證自己沒講過錯話,但肯定是沒實際做過,否則別人會來告我的!他不依不饒,還把原文找出來了,找出來也好,可以看一看。

聖經上,一些猶太人逮住一個通奸的婦女,要將她用石頭砸死,讓耶穌評判。耶穌說,如果你們覺得自己沒有任何類似的罪孽,你們就砸吧。結果所有的人都離去了。如果那些義憤填膺的正義人士,覺得你在生活中從來沒編排過別人,從來沒有為自己,或教育孩子做過一些有利於自己而不利於別人的事,那你盡管砸吧!但我不會像花生那樣退縮的,即使在虛擬空間,我也堅信堅持個人的權益是這個社會能得到自由的根本前提。Borig要求我社會死亡,去號走人,如果這樣做了,就不是我朱頭山!魯迅說過,橫眉冷對千夫指,現在不就是這個時候嗎!我沒違法文學城的任何法規,也沒犯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我憑什麽要走?

我的文章,分為幾種。故事,小說,雜文類的,可以說100%自己寫的。知識性的,其中有很多的轉載內容。自己比較熟悉的專業類的,如醫學有關的,我也會自己作分析。我也把自己的博客,作為轉存一些好文章的地方。博客是自己的地方,轉存的文章也就沒有作標注。但這些文章有時還是會出現在博客牆頭,以後我得意了就會把它們登在論壇裏。當然,關於原創,我也有自己的觀點,我認為,作為博文,如果有一些自己的觀點了,就可以當作原創。至於每個引用都要如科學論文一樣注明出處,或拷貝link,這不是慣例,文學城也沒這個要求,這隻是一些人的意見吧。

今天這種架勢,對我也算是一個經曆,文革裏的那些被批鬥的人就是這樣的經曆吧。我記得小時候胡同裏有個破鞋,被人發現了,大家都朝她吐口水,還義憤填膺去打她,我也吐了,現在想想她真可憐。男女之事誰沒有,見到別人幹就不行,好像自己多高尚似的。但當時沒人為她說話。現在我也是這個狀態,有人聽我這樣說,肯定會說,你還有理了?這就是站在道德高度了,仿佛你抓到我“剽竊”了,記起來我以前說過什麽不妥的話了,你就可以對我為所欲為了。可以想象,如果我們出現在真實世界,我肯定要被打倒在地,再踩上一腳了!但這是在法製社會,沒門!

那些慷慨陳詞的人真那麽高尚嗎,你們真有高高在上的資格嗎,你們隻是進入了一個“多數暴力”,或一個虛擬小文革狀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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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朱頭山 回複 悄悄話 這次事件,讓我領教了一些網上碰瓷者,多是些無所事事的人,像2maomao之類,生活中找不到感覺,就到網上找,發現那篇文章有轉發嫌疑,就去要挾別人刪帖,大多數乖乖刪了,這些人可以很輕易找到感覺。如果不刪,他們就死纏蠻打,壞你名聲。他們不是為了錢,就是為了那種dorminant的感覺。這次給我的經驗就是,不理他,反擊他,博客根本沒剽竊的事,根本不用怕他。這樣做的人的多了,這些人就會少下去!
花似鹿蔥 回複 悄悄話 我們不是全知全能,網上資料那麽多,就是讓我們使用的,但是大段轉抄要注明。我是用不同字體標明的。
務實小民 回複 悄悄話 不管人家說什麽,我喜歡看您的博文。頂!
務實小民 回複 悄悄話 人紅事才多,恭喜博主,說明你已經紅了。
古樹羽音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北佛風光' 的評論 : 讚成這個意見!
博文的所有者的確為讀者提供了不少信息和知識,選擇的過程也是一種勞動。
但是,如果自己有過失,應該虛心接受,那麽事情不會發展到如此狀況。
希望文學城內保持”氛圍“平和,才能“文學”繁盛。
北佛風光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朱頭山' 的評論 : “我也把自己的博客,作為轉存一些好文章的地方。博客是自己的地方,轉存的文章也就沒有作標注。但這些文章有時還是會出現在博客牆頭,以後我得意了就會把它們登在論壇裏。”

朱博主是個認真的人, 自創的博文都很有見解, 本人也在博主的博文留過言發表過感想。

不過博主是做學問的, 自然知道發文的規矩。 轉發就是轉發, 應該標明出處,對原作者和讀者都是負責任和尊重的態度。 有人給博主提出這一點, 對博主以後發文也有很多好處, 虛心接受建議就是了。 要是有人出惡言罵你, 也不必過分在意。 自己做的好了, 別人自然也會無趣繼續鬧。
風酥酥 回複 悄悄話 不太明白,譴責網暴,為什麽要替抄襲者辯護?台灣作家瓊瑤曾將於正和其編劇的電視劇《宮鎖連城》相關的湖南經視、萬達影視等四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賠高達2000萬。瓊瑤方麵認為,於正的《宮鎖連城》與自己的小說《梅花烙》有21處劇情雷同。

三中院做出的一審判決中,瓊瑤方大獲全勝,三中院一審判定四家公司停止《宮鎖連城》的所有複製、發行和傳播行為,於正在四家網站刊登聲明向瓊瑤道歉,五被告還需共同賠償瓊瑤500萬元經濟損失並承擔10萬元的訴訟費。
茅山道士 回複 悄悄話 不經曆風雨,哪裏有彩虹?
希望博主經曆此次風雨後會更上一層樓,發更多的好文章。看到那些罵你的人多是痛恨抄襲,出語重了。博主要想成為大家需要宰相肚裏能撐船,你既然是科學家就一定熟悉科研論文引用之精髓,標注一下即可。
海風隨意吹 回複 悄悄話 有話好好說。反對語言暴力。
笑薇. 回複 悄悄話 民粹主義指的是不相信精英治國,主張非專業政治人士的民眾治國。違反現有係統的規範。比如說,穿鋪,墨西哥總統等等都是民粹主義代表。
東方明月- 回複 悄悄話 民主三標準。服從多數,保護少數,司法獨立。

不服從多數是獨裁,不保護少數是暴民,就像文革。司法不獨立,多數少數都受害者
朱頭山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清漪園' 的評論 : 謝謝支持:)
朱頭山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雨弦' 的評論 : 舉個例子,有個人看黃片,這不好但不犯法,另一個人很鄙視他,就威脅說,我要殺了你。這個威脅的人就犯法了!你認為引用內容不注明不好,但這不犯規犯法,你可以不看他的東西,但如果威脅要殺了他,這就是你犯法了,用侮辱性的人身攻擊,也是犯法,但程度輕點。不能以道德,個人認知來代替法律!自由的原則是,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觀點,行為,但我誓死維護你應有的權利!
清漪園 回複 悄悄話 朱兄您被暴力了嗎?支持一下朱兄,喜歡讀您的大作。遇到暴力分子您就直接拉黑,送小黑屋。
朱頭山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Coco_lau' 的評論 : 不知道是否還在人世,如果去世了,那些正義的暴徒真的是欠了一筆血債。這也是我為此需要努力的,我也要設法收集這些網暴者的真實身份信息,起訴他們,小編已經刪了部分,但存了一些,特別是那個聲言要弄死我的BOrisG,這完全符合以死亡為威脅的指控,我立誌要找到他,省長正義,也希望網友提供信息
雨弦 回複 悄悄話 不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單就你這篇文章裏說的,我認為,博客雖是自己的地盤,但也是公開給大家看的,除了原創以外,不是不能轉載一些好文章,好想法,但最好注明是轉載,最好注明出處,尊重原刊物、原作者。

說紅樓夢是自己寫的,雖然不犯法但卻是撒謊。
Coco_lau 回複 悄悄話 不知道“花生妹妹”現在可好?
欲千北 回複 悄悄話 無論如何,每個人都應該尊重別人的勞動成果。剽竊抄襲與偷竊錢財都是偷盜別人的勞動成果。有時是否抄襲的界限比較模糊,但我們應提醒自己,要尊重別人的勞動。
朱頭山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J_man' 的評論 : 評論管理有一條,拒絕侮辱性的人身攻擊,好自為之
J_man 回複 悄悄話 wow,確實下流,我費兩分鍾寫的。。。。你幹嘛不關閉評論。
天隨人意 回複 悄悄話 從前在宿舍廁所門板上也是寫寫黃詩而已。從來沒有什麽語言暴力
風中依舊 回複 悄悄話 Populism 說成是國粹也不為過。這城裏的好多大咖實際都是很齷齪的。
注冊很麻煩 回複 悄悄話 有些人至於嗎?網絡上也“暴力”也太自以為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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