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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給我留言訴說委屈。在單位勤勤懇懇幹了五年,好不容易熬到一個升職機會。為求保險,還預先打點了領導,可提拔結果公示,卻是年資較淺的同事。領導告訴他,同事通過親戚搞定了更大的領導,實在無可奈何。
在留言的尾聲,這位朋友頗為心塞地感慨:“為什麽社會上有那麽多潛規則呢?”
機靈的你們一定已經發出銀鈴般的笑聲,嘲諷這位“五十步笑百步”。可我倒覺得,在乍看極端的個案背後,隱藏著更普遍的盲區:我們真的那麽痛恨潛規則嗎?
道德感爆棚的人,會不假思索地回應一句“當然”。製片人或者導演睡明星,屬於以權謀私,職業道德淪喪。商場上談合作,涉及返點或送禮,又是有欠光明,甚至有違法的可能。
但有些潛規則,非但不會視為洪水猛獸,很可能還渾然不覺。去三甲醫院看病,輾轉托人,臨了塞個紅包,從而插個隊,買個安心,算不算“潛規則”?兒女麵臨入學,想方設法找關係,隻為一張一字千金的批條,這又是哪條“明規則”上寫的?
潛規則也是規則的一部分。而任何規則,都是當事多方博弈的結果。如果“明規則”能夠確保最短時效、最大收益,“潛規則”便無處滋生。可現實是,“明規則”有法律的邊界,有道德的束縛,有多方角力帶來的消耗。為確保以最低的成本獲取最高的利益,“潛規則”總會有空間。
如果留心網絡留言和評論,會發現有趣的現象:不少抱怨社會不公的,潛台詞是不公導致的利益與他們無關。不少斥責房價虛高的,都在等著抄底的機會。呼籲的前提無比正確,而且值得追求,但堂皇的冠冕底下,卻是飛速運轉的小算盤。這也就能夠解釋,成功學為何構成了暢銷書的明麵,與之對應的暗影,則是厚黑法則。
我不提倡“潛規則”,更反對以違法或背德的手段,達到徇私的目的。但一談到“潛規則”,就站上道德的製高點,同樣不足取。在表態之前,至少應該先弄明白:潛規則是什麽,又如何運轉。
曾經有人在知乎上提問,為什麽那麽多人仇視潛規則。我的回答是,很少有人真正仇視潛規則,仇視的隻是自己在規則中的排序。利益有限,而欲望無限。潛規則避無可避,唯有慎之又慎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