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這個行為,通常是被一係列複雜的經驗和往事所塑造的。我們對一個人、一種性格、一種表情的迷戀,也許來自某個時刻的一次偶然經曆,一個溫柔但匆忙的眼神,一場共同躲過的雨。時隔很多年,遇到一個人,她有像當年那個女孩一樣的眼神,或者他身上有同樣的氣味,喜歡一個人,可能就是因為這樣簡單的理由。但這樣的理由,如何解釋給別人聽呢?
我們並不是是簡單地“喜歡上一個相似的人”。我們喜歡的,是一種曾經被有意無意地埋藏在我們心裏的偏好。我們喜歡一個人,可能隻是因為他彌補了某種往日的缺憾,或者擊中了某種甜蜜的記憶。就像周星馳電影裏那些埋藏的咒語,把我們成長經曆中隱秘的記憶和留戀勾引出來。為什麽喜歡,想一想當初。
而別人是怎麽都無法體會的。
真正的喜歡,會讓你為自己喜歡的東西驕傲。所以,才會越喜歡一個人,越恨不得讓全世界知道,因為僅僅是喜歡他本身就已經值得誇耀了。然而,恰恰又是喜歡這件事,很難分享給別人。
情人節到來之際,人們思考自己的愛情,評判自己的戀人。而這個世界上的戀人們,最常遇到的一個問題可能是:他(或她)到底哪裏好?
我們身邊的世界,正在變成一個沒有佳話的世界。人們越來越多地用一些可以量化的硬件來評判和篩選戀愛對象。金錢、相貌、出身、階層……人們越來越在意別人的標準,並且把它當成自己的標準。我們按照這些標準,懷疑自己的喜歡,扼死自己的喜歡。
然而,真正讓喜歡發生的,往往是一些無法量化、無法預料的事物,是一些既無法強求、也無法躲避的事物,是一些在別人看來無關緊要、隻有自己才知道其珍貴的事物。
喜歡這件事,是沒有辦法解釋給別人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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