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奮鬥史…離鄉出走第三次,剛一出門就被抓。有人說“你愛中國為何要偷渡”,真可笑,我覺得偷渡與政治無關,與愛不愛國無關,我認為愛國就是愛故鄉,因為我的故鄉就在中國。拿個比例吧,一個窮困家庭兒子外出謀生多時,不等於他兒子就不愛父母不愛他的老家,你能說他既然愛父母爰老家就不該離開家嗎?家裏窮也不能外出謀生嗎?這是什麽邏輯?愛與謀生是兩回事。閑扯沒用步入離鄉出走正題,上次商量好,勞改兄弟一回家我們就走,在這段時間我們所需要的各種物品及幹糧一切準備就緒,隻等勞改兄弟回家了。我們不知道勞改兄弟那天回家隻知道快了,我們隻能一天天等下去等他回來,我們每日如往常一樣照常“出勤”工作。
我們行動是提前商量好的,他一回家立即就起行,這麽快再走是因為這時也最安全,沒有人會想到剛改造完這麽快他又要走。我們要走這七、八個人之中,有一位是勞改兄弟親戚,勞改兄弟在上次商量時己經說明,隻要他親戚去他才去,不然也不會一直在等他親戚。他親戚不在本村離我村很遠,要去通知他走路也要幾小時,勞改兄弟回村當天就有人通知他親戚,找到他家後找不到他本人,聽他家人說幹活去了,所以不知道他親戚那天才能到來。
由於他親戚遲遲沒到來,我們這幾天和往常一樣隻能繼續出勤工作。我們非常著急怕時間長了消息會走漏,其實別人早己知道我們要走了,隻是不知是那一天。大約隔了幾天的一天上午他親戚終於來了,這一天上午我和隊長還到山上砍竹補籮,中午回家吃午餐才知道他親戚到了,時間不等人,我們立即決定當天下午三點多走。當天大家都有工作,除了他親戚我們兩人分頭去找人,由於時間匆忙有人因工作聯絡不上,也有人臨時退縮,最後連他親戚一共才三人。
這天勞改兄弟親戚一到我村,己經有人知道我們要走了,我和隊長砍完竹回家吃午餐,得知勞改兄弟親戚己來到,我們決定下午三,四點鍾起行,沒動身前我們三人在家裏做飯吃。生產隊長知道我們要去偷渡,隊長吃完午餐催促我去開工,隊長知道我們在屋裏催促了多次,我們不敢講話更不敢開門,隊長急著要帶人去開工,拍門催促多次後再也沒理會我們。當時我們三個人正在屋內食飯,準備一食完就起程,食完飯後等社員全部開工去了,我們三人才開始出門。
在還沒有出門起程前,由於隊長多次催促我去開工,基本上很多人己經知道我們要走了,我家離隊長家離得很近隻隔幾屋,隊長老母親經常帶著小孫子到我門坪坐,我家門坪寬闊有幾條“大麻石”,夏天天氣熱時好多老者都喜歡走來吹涼(乘涼)。這天隊長老母親帶著小孫子整個下午都坐在石條上,她還不死心還想跟我們走,帶著小孫子怎跟?她也知道我們不帶她,無奈之下拿出一張紙條給我,叫我到到了香港後找他女兒,紙條是她女兒地址。後來我也憑紙條找到她女兒,找到時她女兒住在九龍灣木屋區,當時還送了一條剛生的幼犬給我,幼犬就是後來在“釘子戶”被偷的狗。
我們三人所需物品幹糧和衣服及鞋,預先由我母親借開工之便挑到自己的自留地理藏起來(怕被人發現偷走,埋在土堆下麵),我們剛一出村口就遇見一位同隊的放牛的六十多歲長者,他知道我們去偷渡,偷渡的人是很容易看出來的。偷渡在當年是件很平常事,沒有人會感到奇怪。長者當時還和我們開玩笑說“我也跟你們去吧”,我們也開玩笑回答“你先把牛帶回隊裏綁好再追來吧,能追上就帶你一齊走,”長者哈哈一笑說“你們不等我哪就算了,你們自己去吧,祝你們成功”。老者是我讀中學的數學老師的父親,也算是“同宗的父伯”(太公兩個兒子,兩兄弟分出兩個祠堂,他是另一祠堂)。
我們經過半小時左右才走到藏物自留地,是我母親先前送出物品埋藏地點,找到物品後三人才開始穿鞋換裝起程(農村人平時是不穿鞋的,有也不穿留在過年(春節)穿)。途中真正磨難才正式開始,我們從自留地起程後,大約在下午五、六點鍾左右,走到一個名叫“荷樹下”的村子,(村民到澳頭買魚、買尿、都要從我村邊土公路經過)。當時村民正在路邊用坑水洗鋤頭準備收工,看到我們這種打扮就知道我們是偷渡的,問都不問多人追來圍抓我們。他們人多我們三人根本無機會逃跑,其實我們也不想跑,相信他們也不敢怎樣對待我們,今後還要到澳頭買魚買尿,除非不到澳頭,我村小孩會用石頭報複的。我們三人被抓後把我們押進當地一間祠堂,他們怕我們逃跑派兩個派民兵輪流看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