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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南海仲裁和仲裁法院(兼揭兩個黃俄造的謠言)

(2022-12-29 07:57:47) 下一個

首先揭露兩個由中共俄雜割地黨散布的謠言
   
   謠言之一,說仲裁法庭是“山寨”,例如《港媒起底海牙仲裁庭“山寨”本色:狐假虎威》(河北經濟網 - 2016年7月15日),其根據就是該法庭與“聯合國國際法院”和“國際海洋法法庭”不同。其實,黃俄的宣傳完全說反了:參與南海仲裁的“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是中美英俄法等115個國家簽約承認並參與工作的百年老店,比“聯合國”和“國際海洋法”資格老多了。1993年偽“外交部長”錢其琛致函該法院,宣布承認該院的建院公約。
   
   而且,荷蘭海牙的“和平宮”,是由美國鋼鐵大王卡內基為“常設仲裁法院”捐款興建的,1913年落成。聯合國的“國際法院”隻是後來的租客而已。

   據偽“中新社”報道:偽外交部發言人陸慷日前表示,已經注意到聯合國有關機構發表的上述聲明(即“常設仲裁法院與聯合國無關”)。他強調,這再次說明,南海仲裁案臨時仲裁庭根本不是什麽所謂的“國際法庭”,它的組成和運作根本不具合法性和代表性,它作出的所謂裁決也根本不具權威性和公信力,是完全無效和沒有拘束力的——陸慷讓老俄奴錢其琛情何以堪?
   
   謠言之二,“美國從未接受過國際法庭判決”。事實上,Island of Palmas Case就是1928年由“常設仲裁法院”判的。這是美國領地和荷蘭殖民地(印尼)之間的一個海島,由法院判給了荷蘭,美國服從判決,現歸印尼所有。美國和加拿大之間的領海糾紛,也由國際法院裁決劃界。
   
   簡而言之,文明國家之間的爭議,通常都由法院來裁決。
   
   其次,很多人似乎對南海仲裁把太平島和越南占有的南威島判為“礁岩”覺得不可思議。有名俄國雜種(鳳凰電視台的女傻貨)居然向美國官員提問:“這份地圖的來源是美國政府,上麵把太平島的屬性定義為‘島’……跟南海仲裁案‘裁決’結果不相符”。其實讀一下《海洋法公約》就知道,在《島嶼》部分隻有三條,第三條說“不能支持人類生活的礁岩沒有‘專屬經濟區’”(大意如此),顯然,“礁岩”是“島嶼”的一個子類。裁決文件本身也把太平島和南威島稱為“島”,並指出:這些島嶼在法律上等同於“礁岩”,沒有專屬經濟區。
   
   這是很簡單的問題,隻有黃俄教育出來的傻貨才不明白。
   
   關於仲裁本身,俺覺得裁決書確實按照《海洋法公約》來斷案。按照裁決:在漲潮時露出水麵的礁岩和有植被的島嶼都屬於“島”,可以用“先占”方式取得。這裏所謂的“先占”,包括讓軍隊長期駐守或者立碑。首先派軍隊駐守“先占”南海島嶼的是日本,他們“放棄”之後,中國軍艦曾到過南威島等島嶼,而且立了碑。這就屬於“先占”。越南、菲律賓是當主人離島的時候“再占”。黃俄方麵本來可以提出這方麵的證據。
   
   南海仲裁文件還指明了中共對永暑礁的占有權,但對南熏礁等漲潮時沒入海中的礁岩沒有主權。在這方麵,也表明了《海洋法公約》的漏洞:像永暑礁等無植被的礁岩,如何不填海造地,如何判斷“先占”?
(2016/07/18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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