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煙雲

營養益健康,運動延生命;追求,自信,求新,恒心可助成功!
個人資料
chaly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章瑩穎案件追蹤(26)法院指定了新律師代理

(2017-09-09 07:43:06) 下一個

章瑩穎案件追蹤(26)法院批準原辯護律師的解除代理

 

9月 8日


2017年9月8日,法院再次開庭,法官審理了原辯護律師團的要求解除代理的動議。看來,要求接觸的原因並不清楚,但可能主要是因為被告以及家屬沒有能力支付律師團的費用。被告就是一個窮光蛋,欠有一屁股債,沒有存款。因為有大量的案件複雜性和持久性,這個律師費是很貴的,很明顯,私有律師不可能做慈善。如果案件有沒有勝訴的可能,為何還要繼續呢?

所以,法官同意了辯護律師的動議,並同時指定了一位叫Robert Tucker 的律師代理。因為是政府指定的,所以律師費的開支是我們納稅人買單的。

 

下麵是王誌東老師的

《章瑩穎綁架案嫌犯現由法庭指定律師代理》

章瑩穎綁架案於2017年9月8日再次開庭,內容是由法官審理該案嫌犯原律師團提出的要求解除代理的動議,並要求由法官指定新的律師來代理該案嫌犯克裏斯滕森。如同預期,法官同意了嫌犯原律師團的請求,解除了其對嫌犯的代理,並同意指定公設辯護律師代理嫌犯。

先解釋一下為何美國會有給嫌犯指定律師的規則。這個規則來自美國聯邦憲法第六修正案。第六修正案的其中一條規定,每個罪犯都有權利有一位辯護律師,如嫌犯的經濟能力不夠雇傭刑事辯護律師的話,可以由一位公設辯護律師來代表他。這個律師將代表嫌犯麵臨審判的全部過程,包括審判前的調查審問階段,審判全過程,法官量刑的過程,還包括至少第一次的上訴。嫌犯需要向法庭表明他自己的收入和財產情況以證明他本人沒有能力支付律師費,之後才會由法官考慮指定政府的律師來代理該嫌犯。這種情況下,法庭指定律師的費用是由政府來承擔的。在美國的各級政府都專門設有為貧困的刑事犯罪被告提供辯護的法律機構,通常叫做公設辯護律師辦公室。聯邦的公設辯護辦公室是聯邦政府的部門,其人員屬於聯邦雇員。同時,在聯邦法律當中,聯邦公設律師辦公室可以要求私家律師被法庭指定來代理案件,其費用由聯邦公設辯護辦公室支付。而這種費用的支付有一定的限製,比私家律師的費用要低得多。

今天開庭時,布魯斯法官詢問了前律師團要在這個時間撤出的原因, 他們的答複是除了律師費的原因之外,現在知道聯邦檢察官將會有追加起訴,而且新罪名的可能刑罰是死刑。聯邦檢察官也確認了這一點。之後,嫌犯請法官為他指定律師,並向法庭遞交了他的財務報告, 基本情況是嫌犯目前有大約六萬美元的學生貸款,4000美元車貸,他太太的收入是每個月2500美元。根據這些情況,法官決定為嫌犯指定律師。由於在香檳當地的公設辯護律師缺乏為死刑案罪犯辯護的經驗,公設辯護辦公室提議外請的律師叫羅伯特•塔克(Robert Tucker),如經法庭批準,會由他作為此案首席律師,而當地聯邦公設律師則負責輔佐。塔克律師曾是聯邦公設辯護律師辦公室在華盛頓D.C的律師,曾四次代表死刑罪犯。在今後一到兩周之內,這位被指定的律師將會要提交他自己的動議,要求被法庭指定,同時要求被允許可以在這個法庭執業,並由法庭批準他提交的費用預算。此外,法官還授權嫌犯原律師團銷毀已收到的全部證據,並要求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將證據提交給嫌犯新被指定的律師。目前,案件審理的日期並沒有改變,但是現在很難判斷已經確定的將在2018年2月27日開庭的日期是否以後會有變動。

王誌東律師分析:第一,法官同意嫌犯原律師團解除代理,並指定聯邦公設辯護律師辦公室由此接手代理嫌犯克裏斯滕森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第二,由政府指定的律師代理嫌犯,對於檢方沒有任何影響,對於辯方會有兩方麵的影響。一方麵,因為這個律師並不是被告自己選擇的律師,在被告對律師的信任程度上,總會有一個接觸、適應、熟悉到信任的過程。另一方麵,新律師的能力和經驗都在原律師團之上。第三,更換律師對案情本身的程序上是否會造成延誤現在還不清楚。

 

中伊州華美協會主席:李振昌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