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瑩穎綁架致死案嫌犯克裏斯滕森辯方團隊要求延期審判的動議被法官駁回。
2017年11月15日,主審法官布魯斯駁回了嫌犯克裏斯滕森辯方團隊要求延期審判的動議。在法官今天發布的命令當中,法官首先回顧了案件從開始起訴到現在的程序發展,然後對辯方團隊要求延期的理由做出了自己的分析。法官根據聯邦第七巡回法院的一個重要案例,逐條分析了決定是否同意延期的要素。法官也明確講到,現在不同意延期的前提條件是檢方不尋求死刑。如果聯邦政府決定尋求死刑的話,法官會希望辯方團隊重新提出要求延期的動議,屆時再決定新的審判日期。
法官今天的命令如下:
一,辨方要求延期的動議就此被拒絕。
二,檢方必須在2017年12月15日之前向辯方提交所有證據。
三, 任何審判前的動議必須在2018年1月15日之前提交。對方的答複必須在2018年1月29日前提交。
四,政府如果尋求死刑判決,其通知不得晚於2018年2月1日提交。
五,所有審判前的最終文件不得晚於2018年2月9日提交。
六,本案審判日期仍維持在2018年2月27日; 審判前的庭前會議日期仍為2018年2月12日。
王誌東律師解讀:
第一,法官的命令邏輯非常清晰,把尋求死刑和不尋求死刑兩種情況做出了簡單區分,從而解決了辨方團隊的動議和檢方回複時把二者混在一起討論的狀態。
第二,法官分析時的法律依據充分,說理簡明恰當,同時避免了與辯方團隊糾纏於不必要的枝節理由,並駁斥了辯方的一些論據,表現出棋高一籌。
第三,由於檢方曾表明意圖尋求死刑判決,因此在聯邦司法部同意以死刑審判的情況下,辯方再次提出延期審判的動議並獲批準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第四,法官今天發出的命令剛好在章瑩穎家人離開美國之後兩天,在時間上完全是巧合。
上述資料來自王律師
華美協會主席-李振昌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