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說說小學生的托管班(下)

(2015-11-09 10:50:03) 下一個

大部分的家長首先關心的是孩子們能吃好,接下來才是教育問題。托管班肩負著教育的使命。這種教育表現在學習方麵,如前所述僅限於監督孩子們寫作業。更重要的是教育孩子們適應社會,正確處理人與人(孩子們)之間的關係。他們會給孩子們安排課題,比方有一段時間內他們的重點課題就是“兒童法”。在這一段時間裏,托管班的老師將兒童法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傳授給孩子們,讓他們明白自己所應有的權利:受教育的權利,玩耍的權利,不受暴力侵害的權利等等。由於孩子們知道的太多,給家長們帶來了“麻煩”。讓孩子學習,他們就強調自己有“玩耍的權利”,家長得有能力拿出“受教育的權利”才能製服他們。這可不是人人都能想出的高招。在定期的家長會上,老師們會告訴家長們托管班正在進行的課題。家長們則紛紛詢問,是否有“兒童的義務”或者“家長的權利”以求解招。不管怎樣,通過這樣的學習讓孩子們知道怎樣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

德國的學校也好,幼兒園也好都不重視某個孩子是否“團結大多數同學”(這種句子在我小時候的操行評語當中經常出現)。重要的是相互尊重,平等待人。你可以不喜歡一個人,不跟他玩兒,但你不能侮辱他,損害他的人格。德國憲法的第一條就是“人的尊嚴不可侵犯”。這種觀點明確地表現在托管班的日常生活中。在這裏孩子們有大量的自由時間共同度過,自然就有極大的可能性互相衝突。他們還沒有完全學會怎樣處理利益和妥協,糾紛不可避免。這時老師就會找到孩子們進行個別談話,搞清事情的來龍去脈就事論事地進行處理。有錯的一方得給另一方道歉取得原諒,事情也就解決了。一般這種事情都在托管班的範圍內解決。如果孩子回家不說,家長也不會知道。當然,如果事情的性質太嚴重,還是會告知家長的。不過,這麽多年以來,我們還沒有經曆過嚴重的事情。

托管班每年定期開兩次家長會,匯報當時班裏集體的情況,不針對個人。每年還有兩次家長個別談話。個別談話前,老師要按照規定準備每個孩子的特殊資料。談話當中老師會詳細地跟家長交待孩子的表現,孩子的進步以及孩子的不足。在他們眼裏,孩子們都是好孩子,隻不過需要用或多或少的時間來適應環境。談話的氛圍總是很安詳和諧。

如果隻是在那裏受教育,孩子們就不會那麽樂意去托管班。對於他們來說,托管班的吸引力在於花樣繁多的活動,尤其是在假期裏。那時可以組織全天的活動,比方說郊遊到另外的城市去打迷你高爾夫球,又比方說用兩天的時間搭一艘自己的船,然後第三天到萊茵河邊去放船,或者到一個較遠的兒童樂園去上竄下跳。老師們要有不同的主意讓孩子們的生活充滿樂趣。孩子們從中鍛煉了動手能力,也學到了跟別的孩子進行合作。單從這一點來說,即使我的孩子們放學後能夠呆在家裏,呆在媽媽身邊,我的想象力也足以使他們感到無聊。

漸漸地,孩子們長大了,也要離開托管班了。但托管班的經曆也許會影響他們的終身。遺憾的是,不是所有人都能意識到托管班的作用,很多地方試圖用全日製小學來代替它。而托管班的老師的工資要比小學老師低得多,老師們因而進行了罷工。但由於現在難民的問題成為頭等大事,國家和政府便把托幼老師的工資問題放置一邊。希望總有一天有更多的人能體驗到托管班的優點,給與托幼老師公平的待遇。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