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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說:頭像本人(1)

(2018-05-10 05:17:30) 下一個

領帶挑深綠色的,沉穩。西裝還是合身的好,上班穿慣的那套黑色款,皮鞋也是舊的,同樣黑色,但擦了油。站在門口的穿衣鏡前,我拿手捋了捋我那帥氣的油頭。

嘿嘿,準備出門了。

任務:見靈魂伴侶。

探探上認識的,聊了大半年了,名字叫張春芳,山西來北京奮鬥的女孩,本科畢業,29 歲,家境普通——跟我一樣。

每天晚上十一點準時出現,因為忙。她是一名空姐,飛國內航班,我跟她特聊得來,通過語音,沒錯,春芳聲音甜美,一聽就是個美人。

人也美。照片我見過。我們都開誠布公。

“看到我了吧。”我開了視頻。春芳不好意思,說不喜歡視頻,過了兩天,她換了個頭像,不再是動漫了,而是個尖下巴的女孩。我截屏過去,打了個問號。春芳回複:頭像本人。

不賴。喜歡。通過。

不過我們本來是相約永不見麵的,做網上的知心朋友。可是,就在我們深入聊了西方哲學史之後——當然,這隻是精神上的,還有還有……那就是幾次高質量的電話性愛之後,我徹底喜歡上了這個山西女孩。

她也喜歡我。覺得我棒極了。

不過長久以來我們的確沒打算見麵,我有女朋友,跟我一個公司的,也做谘詢,但隻是有點有一搭沒一搭,她心高著呢,我懷疑她隻是拿我做備胎。

現在好了,分手了。雖然整天在國貿三期一個大辦公室見到她還是膈應,可我下定決心走出來。

“見麵吧。”我對春芳說。

“馬上要飛。”她回複。

“隻吃你一頓串串。”我嬉皮笑臉。

“是真忙。”

“我請。”

“不是這個問題。”

“那刪了,永別。”我威脅,使出撒手鐧。

管用了。春芳同意見麵,約了時間。我存心想或許能約個炮。

我也撒謊了。我說我今年 32,故意說高了幾歲,實際我隻有 29 歲半,現在女孩都喜歡成熟男人。

沒問題的。誰見麵會看身份證呢。

我還說我是學音樂的,現在教少兒音樂。因為我經常在半夜放歌。春芳喜歡我的歌喉。至於真實身份,who care?我總不能說我是在國貿三期上班的材料狗。

地點選個洋氣些的。國貿商城的福樓畢斯羅,西餐,有空運生蠔。春芳是空姐,應該見多識廣。“穿空姐服過來?”我出發前問。

春芳回複:“看吧,下了飛機就過來,應該穿。”

驚喜!位置早定好了,靠窗,抬眼就能看央視“褲衩樓”。時間快到,我緊張,不停地看表,額頭有些出汗。服務員問我要不要上菜,遠遠地,我看到入口處走來個人,類似空姐的一步裙,戴著口罩。應該是她!我打了個響指,讓服務生上菜。

走過來了。朝我點頭。我連忙站起來,禮貌地伸出手。

“你好。”春芳握我的手,“是江潮吧。”我網名叫江潮。聲音是對的。溫柔可親。是芳芳。“你是芳芳。”我迫不及待說。

坐下,口罩還沒摘掉。

“剛下飛機?”

“對。”說著,芳芳摘掉口罩,整個麵目露出來了。我有點蒙。老實說,跟頭像不太像,但你也不能說不是。那感覺就仿佛戴牙套前的 agelababy 和戴牙套後的,有“差之毫厘謬以千裏”之感。偷偷點開手機。看頭像。我隱約覺得自己被騙了。

頭像不是本人。

“吃什麽?”芳芳撩了一下頭發。看到她的手了。精細保養過,但就是瘦,幹,看上去不像 28 歲。情緒瞬間低落。“都安排好了,馬上上菜。”即便如此,我還是保持禮貌。

“身材不錯。”芳芳點了一下我前胸。扣子撐開了,露了一點肉。有些尷尬,信號很明顯,我被騙了,我的頭像是本人,她不是,但她現在想睡我。媽的。套路真深。

“音樂教的怎麽樣?”她問我。

我換上笑容,仔細回答,嗨,我不吃虧,無非一頓飯,買了個教訓,網友都是見光死,探探也不可靠,一貫不網戀的我遇到個鬼,正常。

席間,她電話響不停。真忙。不知道騙了多少人,靈魂挺深刻,本人怎麽這樣!我在心裏罵。又聊了一會當代藝術,這是我的長項,隻是遠沒有深夜裏聊得那麽開心。

看著她的濃妝。“你比照片胖些。”我不甘心吃這個悶虧。

“角度問題。”

“鼻子好像不一樣。”

“橫看成嶺側成峰了。”

“顴骨皮膚好像也不同。”我說得明顯。

“磨皮了。”她大言不慚,“這麽在乎外貌?你跟照片上也不一樣。”她返攻。“100%原裝,頭像本人。”我強調。討論這話題還有什麽意義。

好容易一頓飯結束,芳芳又讓我陪她去酒店。行李箱在飯店門口。看來的確剛下飛機。行,送佛送到西,反正第一次見麵也是最後一次。陪就陪吧。

陪她 Check in,入住,一進門她就說要洗澡,讓我等一會。意思很明顯。

我老大不高興,說你想多了。

春芳看著我,一臉驚詫,“你什麽意思?什麽想多了?你知不知道你跟我想象中完全不一樣,冷冰冰,完全像變了個人,是你非要見我的。”

她還先發飆了。德行!

“你跟社交軟件上也不一樣。”

“有什麽不一樣?”她強詞奪理,濃妝還沒洗掉。畫皮。

“跟照片不是一個人。”

“有那麽重要嗎?我很差嗎?”此地無銀三百兩。臉皮真厚。

“不是差不差的問題,是道德品質的問題,你撒謊,”我直戳要害,“剛 check in 的時候我看到了,你也不是 28 歲,是 35 歲,身份證這麽寫,你不是山西的,你戶籍在深圳,你之前也不在北京。”

“沒想到你這麽膚淺。”芳芳點著一支煙,毫不掩飾,“是,我不在北京,一個網上認識的人在哪裏重要嗎? 我可是一下飛機就去見你的,為什麽不能透過現象看本質?嗬嗬,我以為你跟一般庸俗的男人會不同,說好的靈魂伴侶呢?”

“抱歉,我跟其他庸俗的男人一樣,接受不了欺騙。”我攤攤手,轉身就走。

生平第一次“奔現”,失敗。

出酒店門,我就掏出手機,狠狠把她刪了。

提前先看版:

頭像本人(搶先閱讀)

https://read.douban.com/reader/essay/5138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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