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三十年回眸,點點滴滴在心頭

眾多留美學生經曆了多年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人在他鄉,路途坎坷,免不得有時會感到身心疲憊。把過去30年的點點滴滴寫出來與別人分享,可以使自己放下包袱,輕鬆麵對未來的生活。
正文

蒙著雙眼的法庭陪審團

(2016-07-07 05:41:28) 下一個

今年三、四月份,我和太太去香港、新加坡、台北旅遊了一趟,最後回中國大陸探親,到四月底才回到密西根的家。回家後的第二天,郵遞員把之前寄存在郵局三、四個星期的郵件全部送到了我家門口。其中有一封信是本州第六巡回法庭寄來的傳票(SUMMONS/ORDER TO APPEAR),要我五月十二日出庭。我的駕照號碼有幸被電腦隨機抽中,要我履行公民職責,在指定時間到指定的法庭地址去接受法庭對陪審團成員的遴選。傳票是四月七日寄出的,命令我必須在十日之內把陪審員問答表填好、簽名、寄回法庭陪審辦公室。我一看十天期限早就過了,萬一要是落了個“蔑視法庭”(Contempt of Court) 罪就麻煩了。趕緊收集好這次旅行的證據,比如護照、簽證、出入境記錄、飛機票,等等,萬一法庭盯上我,我好有個說法。

五月十一日上午,也就是指定出庭日的前一天上午,法庭陪審辦公室的書記員一個電話打到我們家:“我們辦公室還沒有收到你的表格,請你明天早上提前三十分鍾到法庭陪審辦公室來。”

我心裏咯噔一下,難道法庭這回要來真的嗎?幸好我備好了書麵證明材料:我前幾個星期正在海外,的確無法按期限填好表寄回。我有禮貌地跟書記員說:“真不巧,我和太太上個月正在海外旅行,所以無法及時填表寄回。我很樂意履行自己的公民職責,請問能不能安排我在下一次出庭日期到庭?” 

書記員說:“下一個出庭日期是 6月23日。”

我趕緊說:“沒問題,我可以在6月23日到庭。”

書記員說:“那好,我給你重新發一份傳票,請你按傳票要求,填表寄回,並在規定時間出庭。請別再誤!”

我舒了一口氣:“一定做到,決不會誤!”

放下電話,我趕緊向公司請了6月23日一天假。公司一聽是履行陪審員職責,二話不說,批了這一天假。

沒過幾天,法庭先來了一封信,正式通知我出庭日期改到了 6月23日。要我留意,新的傳票不日即將發出, 要我收到新的傳票後,立即按傳票要求填表寄回,並且必須在出庭日早上 8:30 準時到庭。乖乖,這分明是要斷了我躲避的念想,別再尋思任何推脫借口啦!其實,這回我倒是真心想參與法庭陪審服務的。過去三十多年也被抽到過幾次去陪審,總擔心自己英語不夠好,法律基礎知識欠缺,怕在法庭這麽莊嚴的地方,自己誤聽誤讀,誤了控方(原告)或辯方(被告)的大事。所以過去總是推脫說自己英語不夠好,躲掉了應盡的責任。這回不一樣,我很想去親身體驗一下法庭陪審團製度。

又過了幾天,收到了新的法庭傳票。我立刻填好了問答表寄了回去,靜待開庭之日。傳票出庭陪審團服務是一份正式的法院傳票。如果不作回應,有可能被定蔑視法庭之罪。若因故需要更改出庭日期,可以有一次更改機會。

陪審員的資格要求主要是:

  • 美國公民
  • 本縣居民
  • 18歲以上,但是70歲以上者可以提出豁免申請從而免除職責
  • 英語熟練
  • 身體和腦子正常
  • 過去12個月內沒有擔任過大、小陪審團成員
  • 從來沒有被定過重罪

傳票上除了印好了我的姓名、地址、出庭日期、法庭地址外,還有陪審員身份卡、陪審員號碼、駕車前往路線、停車場、著裝規定、酬勞數額,等等。還規定,我必須在出庭前一天的下午 5:00 之後,打電話去接收法庭最新指令。

(圖1. 法庭傳票正反兩麵)

出庭的日期一天天臨近。6月22日傍晚5 點以後,我撥打了法庭陪審辦公室指定的電話號碼,獲得法庭最新指令。

6月23日一大清早,我漱洗完畢,穿戴整齊,草草用完早餐,就提前趕到了奧克蘭縣法庭大樓。第一件事就是過安檢門,似乎比機場的安檢還要嚴格。由於事先得到通知,我把帶照相、錄像功能的手機留在了家裏,隻帶了一部沒有攝像、拍照、和錄音功能的平板電腦:一部老舊的 Kindle Fire,萬一要等待較長時間才開始遴選的話,好打發一下時間。按規定是不能帶電腦設備進法庭大樓的,但大樓安檢對第一天初來的陪審員網開一麵,但隻準許我們在法庭開始遴選陪審團成員之前的等待過程中,可以使用不帶攝像頭和錄音的電腦打發時間。一旦遴選開始,或者陪審員出了大樓去吃午飯或晚上回家休息,然後下午或第二天要再度回大樓法庭時,不允許再帶電腦設備進去。

過安檢門時,武裝安檢員仔細檢查了我的平板電腦,確認沒有拍照錄音功能,又問我:“你是來參加陪審員遴選的嗎?”

我說:“是的。”他們又查驗了我的陪審員證卡,然後才放行。

進了大樓,我就直奔第六巡回法庭陪審辦公室,交驗了陪審員證卡,領了一個卡套,把證卡塞了進去,夾在外衣顯眼處,就算是身份牌了。身份牌上沒有名字,隻有幾個代碼和條形碼(見圖一的右上角)。我被領到等候大廳,裏麵供應各種咖啡和冷熱水,還有熱巧克力,取用自便。我是第三個到達的,後來陸陸續續來了四十幾位陪審員候選者。不同膚色,不同年齡段,各行各業的男男女女,人人臉上似乎都透著一股嚴肅的神情,說話聲都特意壓得很低。

有一位陌生的白人男性來到我旁邊,指著我的平板電腦問道:“你怎麽帶進來這玩意兒的?”看來他沒有仔細閱讀法庭傳票。

我說:“我這玩意兒沒問題,符合規定。”

他說:“不知還要等多久?太沒意思了! 哎,你這平板要多少錢?賣給我吧?”

我說:“今兒個這玩意兒是金不換!你要是明天再來,我送給你,不要你錢!哈哈……”一句幽默,頓時氣氛輕鬆不少。

(圖2. 沒有拍照、攝像、錄音功能的 Kindle Fire,早就淘汰了,今天卻派上了用場。)

8:30 到了,陪審辦公室書記員準時到場,先請本法庭家庭部的審判長(Presiding Judge)講話。眼前一亮,原來是一位女法官,手持話筒,來到我們麵前:  一襲紅色職業正裝,下配紅色套裙,耳環項鏈穿戴齊全。她那鮮亮的服飾,高挑的身材,滿麵的笑容,機敏的神態,還有風趣的話語,頃刻間就把大廳裏的壓抑氣氛一掃而光!

她開口說道:“我知道,今天要你們放下手中的活兒,來到這裏,心裏一定都在犯嘀咕。要是有得選擇的話,沒人會選擇來這兒的,對不對?但是,你們當中有誰今天是高高興興,盼望著來到這裏的,請舉手。”

我今天就是高高興興來的,但不敢肯定是不是盼望著來的,所以沒有舉手。大廳裏有那麽四、五個人舉起了手,年輕女性居多。

女審判長接著說道:“我有驚喜帶給你們幾位舉手的。因為你們盼望著這一天,而且高高興興地來到這裏履行公民職責,我有禮物送給你們每一位。”她依次親手遞給每位舉過手的陪審員一個小禮包。我真後悔剛剛沒能果敢地舉一舉手,嗐……。此時,大廳裏的氣氛已經活躍了起來。

她話鋒一轉,接著又說:“我還要感謝你們每一個人! 正因為有你們每一位忠實履行職責的公民,我們國家的司法陪審團製度才得以建立、運行、和完善。你們今天不管會不會被遴選進陪審團參與案件審理,你們都正在履行著各自的陪審員職責和公民職責。如果被選進陪審團,你們不用擔心法律上的事項。法律事項由主審法官和控辯雙方律師去操心。你們要做到的就是平靜地聽取控辯雙方以及證人的說辭,憑著你們的直覺和常識,對案件作出你們各個人自己認為是公正的判斷,不能受任何其他人的影響,不許與控辯雙方有任何利益牽連,不要對任一方有成見、偏見、和袒護。下麵就由書記員給你們詳細介紹今天陪審團遴選的程序和有關事項。”

女法官離開後,書記員先讓我們看了一段密西根州陪審員培訓視頻(https://mjieducation.mi.gov/jury-orientation)。

美國建立司法陪審團製度的目的是:

  • 解決司法爭議時吸納社區平民的意見和價值觀;
  • 防止立法機構、商業集團、政府行政機關的濫權;
  • 防止法官個人隨意和不公平裁決;
  • 保護所有公民的權利。

緊接著,書記員又著重強調了幾點:

  • 如果你們被選進陪審團,就要工作到案件審理完畢,下午或明天回來時不允許再帶電腦、手機等電子設備回來;
  • 如果未被選中,你的本次陪審員職責就履行完畢,回到辦公室登記銷號就可以回家;
  • 等會兒法庭宣召你們入庭,關閉所有電子設備;
  • 選進陪審團的陪審員,不得進行獨立的案情調查分析,不得從網絡、電視頻道、廣播收音台、報章雜誌,等法庭之外的渠道獲取任何有關案情信息;
  • 不得與任何人討論、打聽、泄露案情;
  • 你們的身份牌必須一直掛在衣服顯眼處,在法庭內外,過道,餐廳,停車場等任何地方,任何人都不得向你們陪審員打聽、討論、影響、暗示案情或對案情的分析判斷。
  • 你們就像要蒙著雙眼,憑著自己內心的直覺、常識,獨立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斷。

書記員還介紹了法庭對陪審員的經濟補償:遴選階段是每人每天補發 25 美元,半天是 15 美元。進了陪審團的是每天 40 美元,半天是 20 美元。來回路程駕車費用按個人家庭住址遠近另計補發。

我當時就想,這要是在中國大陸,幹什麽事都要找熟人,托人情,寫條子,打招呼,包打聽,造輿論,甚至行賄,無所不用其極。這種種手段,到了美國那是絕對行不通,要碰壁的,違者很可能是弄不好就會把自己弄進監獄去的。

(圖3.  手持天平的女神,雙眼遮蔽,這正是美國司法製度的象征。)

一個多小時後,法庭書記員過來,把我們四十幾個陪審員候選人領進主審女法官瑞麗查波特的刑事法庭,依次坐滿了法庭後麵的四排長條板椅子。主審女法官瑞麗查波特端坐在審判台後麵,法庭書記員坐在審判台左側,公訴員和偵探、被告和他的律師坐在法庭中央,兩位法警分立在前、後大門裏側。法庭右側有兩排空的長板椅子,正對審判台和控辯雙方,是為等會遴選出來的陪審團準備的。

女法官跟所有出庭人員打過招呼後,向我們簡單介紹控辯雙方人員和案情,還肯定地說本案件今天就會審理完畢,並作出判決。然後,她就問我們:“有沒有人認識控辯雙方人員的?有沒有利益牽連的?有沒有任何需要規避的人和理由?有沒有人因為身體醫療狀況需要退庭的?如有的話,現在就必須告訴我,我會當場免除你的義務,你仍算是履行完了本次公民職責。”

沒人回答。法官旋即帶領全體起立,舉行法庭宣誓。

宣誓完畢落座後,女法官再次介紹案情,並讓控辯雙方也從各自角度簡單介紹案情概要。本案件涉及到一位年輕黑人,非法從一位越南裔老人那兒獲得了錢。控方的偵探和公訴員握有證據,這是一起無武裝暴力搶劫事件。辯方認為僅是一起盜竊案,根本沒有搶劫行為。

女法官再次強調: “陪審員要公正,公平地聽取雙方和證人的各項說辭。在沒有定罪之前,被告都是無辜的,無罪的。在刑事法庭,執行的是最高標準: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排除合理懷疑)。”

也就是說,控方的證據,必須要在達到了最高標準: 排除了合理懷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陪審團和法官都要對控方的證據確信無疑之後,才能定被告的罪。否則,隻要陪審團和法官對控方的證據存在合理懷疑,被告就會被判無罪。這是因為刑事法庭定罪判決後果嚴重,一旦判決有罪,被告將失去自由,甚至終身失去自由(密西根州無死刑)。

刑事法庭與民事法庭有所不同。在民事訴訟中,證明標準是優勢證據,或者是明確而令人信服的證據。這樣的證明標準不是最高標準,而是隱含概率成分在內的證明標準。原告和被告,哪一方的證據能令人信服多一些,也就是令人相信的比例大一些,民事法庭就可以作出對證據令人信服多一些的一方有利的判決。這是因為僅僅民事訴訟一般隻涉及金錢賠償,一般沒人會失去自由。

接下來,法庭開始遴選陪審團成員的程序(VOIR DIRE)。法庭書記員用電腦隨機從我們在座的四十幾位陪審員候選人中選出十三人,換坐到法庭右側預留給陪審團的兩排長椅上,編成 1 到 13號陪審團員。陪審團需要十二名成員,多出一人是預備的替補陪審員。然後依次由公訴員和辯方律師,對初選出的十三人,同時也是對剩下的暫時未被選中的三十多位候選人,闡述案情要點,對各位初選陪審團員提問,同時解答任何人可能有的疑問。

公訴員先說:“本案件審理不會像你們在電影經常看到的那樣,控辯雙方激烈交鋒,一方認為有罪,另一方認為無罪。本案件控辯雙方都同意被告有罪,但是控方有證據證明這是一起非武裝搶劫案件,而辯方認為是一起盜竊案件。你們陪審團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就是要做到認真地聽取雙方辯辭,證人證詞,不帶任何成見,偏見,或袒護,最後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斷。”

公訴員先點了一位黑人陪審員的名:“你能做到嗎?”意思就是你能做到不以膚色來做衡量標準嗎?

黑人陪審員答道:“我能。”

公訴員又點了一位女性教師的名:“你是不是每天會跟小孩子們有交流,有互動?”

女教師說:“是的。”

他又說:“如果其中有一位小孩,不善交談,不喜歡互動,說話很慢,聲音很小,你會不會因此而輕視、怠慢這位小孩?經常把他撂在一邊?”

她答道:“絕對不會。”

他說:“謝謝你!你的善良、公平公正的態度一定會讓這位小孩獲得與別的孩子同等的機會,接受同等的教育。在座的各位陪審員,本案的受害人就是一位六十多歲的越南裔老人,英語不好,說話很慢,聲音很小,我們絕不能因此而輕視他,忽略他的利益和權利。”

他接著問陪審團成員:“你們有沒有問題要問我的?有沒有人想退出陪審團的?有的話現在還來得及,我們還有這麽多陪審員候選人在座,可以替補。”

這時 1號女性陪審團員舉起手來:“對不起,我很緊張,心髒怦怦直跳,我怕自己堅持不下來。”

公訴員說:“不用緊張,等會兒我們就找人換下你來。”

5號男性陪審團員接著舉起手來:“我填寫表格後,到現在情況有了變化,我的外甥幾天前在亞特蘭大遭遇武裝搶劫,還被打傷了。我現在還能坐在陪審團席位上嗎?”

公訴員說:“隻要你能在本案審理過程中,保持公平公正的心態,我這沒問題,就看辯方如何看待這一情況變化了。”

辯方律師說:“等會兒再說。”

緊接著,10 號女性陪審團員也舉起手了:“我爸爸以前是阿拉巴馬州的一個縣公訴員,現在退休了。我能坐在這兒嗎?”

公訴員說:“哦,你爸是我的前輩了,值得敬重,但這跟本案沒有任何關係。隻要你的態度是公平公正的,你完全有資格在這裏擔當陪審團員。”

接下來是辯方律師講話:“本起案件的發生是件不幸的事件,我們今天到這裏來,就是為了伸張司法正義,還受害人一個公道。同時,我們不能忘記,司法正義還有另外一麵。被告隻能為他犯下的罪行接受適當懲罰,而不能為他沒有犯過的罪去受過。被告這麽年輕,不能因為一個他沒有犯過的罪而毀了他的未來,他的前程。我們要求,陪審團員都秉持公平的心態,來對本案作出公正的判斷。你們都能做到這一點嗎?”

辯方律師犀利的眼光,迅速掃過陪審團員的每一張臉孔。隻見陪審團席位上,頷首點頭,此起彼落: 回答肯定,明白無誤。

突然,律師向 5號發難了: “ 5號,你怎麽沒有回答我?”

5號一愣,完全出乎意料,一時語塞。

律師又追問道:“ 5號,你能做到公平公正對待本案的原告和被告嗎?”

5號遲疑了一下,似乎不太幹脆地答道:“我能。”其實,他並非態度不公平、不公正,而是在辯方律師突襲下,有點亂了方寸。

下麵開始對陪審團成員接納或盤問。女法官說道:“控辯雙方都可以依照法律理由,要求撤換初選出的陪審團成員中任何一位,但要由本法官來決定是否準許他們的撤換要求,這叫:‘Challenges For Cause’。雙方也可以不用說出任何理由,直接點出要撤換任何一位,這叫:‘Peremptory Challenges (強製性回避)’。你們初選出來的成員有誰被替換的話,不要心裏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覺,這在法庭組陪審團時常有的事,是完全正常的。”

公訴員首先提出 1號下來,書記員馬上用電腦隨機叫出另一名候選人補上。

辯方律師緊接著提出 5號下來,另一候選人馬上被隨機調出補上。5號如釋負重,輕輕鬆鬆下來了。

女法官最後問道:“你們對現在的十三名陪審團成員還有問題嗎?”

公訴員和辯方律師都說沒有了。

女法官又叫新的陪審團成員全體起立,再次舉行法庭宣誓。至此,本案法庭陪審團正式組成。然後,他們陪審團成員就從後門離開,在開庭正式審理案件前,他們還需要進一步培訓。我們沒被選中的候選人離開法庭,回到陪審辦公室去登記銷號,就各自回家了。一個星期後,收到了法庭寄來的支票,剛夠補助一頓午餐和路費。

有點遺憾,我這次沒被選進陪審團,未能全程參與到底,但仍然學到了不少知識,對美國司法陪審團製度有了初步的認識。以後若有幸再被抽中做陪審員,希望能被選進陪審團,全程參與法庭陪審過程。

(圖4. 法庭寄來的補助午餐和路費的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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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linmiu 回複 悄悄話 非常豐富翔實、有細節、又感性的好文章,先收藏了,回頭再仔細學習,謝謝博主。
紅河入海流 回複 悄悄話 長見識了。謝謝分享,
愛吃肉的胖子 回複 悄悄話 讚!其實可以去當地法庭旁聽,比看電影有意思多了。
愛吃肉的胖子 回複 悄悄話 讚!其實可以去當地法庭旁聽,比看電影有意思多了。
河堤 回複 悄悄話 學習了,非常謝謝分享你的經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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