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memorial day正正好是我和LD的結婚紀念日。掐指一算,居然我們也婚了17年了,上網查查,叫做玫瑰婚。
時間過得真是快啊!想當初,懵懵懂懂的說結婚就去扯了一張證。記得我們扯證的那天也是一個星期一。之所以記這麽清楚,是因為我們本來是前麵一個周五去的,沒成想到了民政局,被教育說我們沒上過婚前教育課,不能領證。還有這課?好吧,我們隻好等到周一去上了課再說。
到了周一,俺們老老實實的去上了課,到了填表的時候,俺倆一摸兜,沒筆。笑嘻嘻的找民政局的大姐借筆,當場就被批評了:你說你們倆個學曆也不低,也都算知識分子,怎麽出門兒連根筆都不帶!十塊錢!大姐拍出一支最最普通不過的圓珠筆。我們被說得慚愧的低下了頭,深覺自己給知識分子丟臉了,趕緊順從的掏錢買筆,總算是把表填了。然後貼照片,LD比我嚴肅認真,好歹是西裝革履修飾了去照的。我都忘了我是咋回事,貌似是哪一天去打羽毛球的路上想起來順路拍的,就一張穿運動服毫無修飾的照片,就那麽和西裝革履的LD照片貼到一起了。看起來有點不倫不類,但是總算是把婚結成了。
當初學校畢業,除了青春,真是啥都沒有。用青春的大無畏,就這麽勇敢的走入了婚姻生活。十七年一晃而過,回過頭再看,真是慶幸自己的幸運。就像LD說的,到現在我們還是一條心,這就足夠幸福了。以我們這種懵懂無知的結婚狀態,婚後的碰撞少不了。但是隻要大前提下是一條心為了我們共同的家,就總能有各種各樣的妥協讓生活順利進行。就像是最近讀的美國建國初期的各種妥協,其實都不是簡單的誰對誰錯,大家也都是先賢,就是看問題的角度,立場不同,就會有各種摩擦。但是因為出發點都是為了一個更好的國家,就總能達到最後妥協後的協議。人家那麽難的議題都能妥協出個結果,更何況我們一個小家!所以說隻要是有最基本的共識,其他都好商量。想想看我從一開始LD丟東落西我就大呼小叫,到現在淡定從容的理解大家都有糊塗的時候,誰也別嫌棄誰,反倒是應該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一起度過這忙忙碌碌的上有老,下有小,自己還有工作壓力的中年生活比較重要。這麽些年的婚姻生活,還真是讓我們成長了不少。
發個帖紀念一下。我們忙碌,充實,快樂,有時有點小煩躁的中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