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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毛川逃不過紐約的不拉格和美而香,但陪審團會放過他嗎?

(2024-05-30 10:09:01) 下一個

 

自從金毛川宣布要參選總統後,他的官司就接踵而來,總共有4-5個,看來今年是主黨把司法當作政治武器的極致年。這也是創造了美國曆史。

 

紐約的這個”封口費幹涉大選“官司已經過一個多月庭審,就等著陪審員最後決定了,昨天(5/29,周三)陪審員經過個4多小時審議後無果,估計今天繼續審議,希望明天周五出結果,也有可能推到下周一或更後。這個案子檢方指控金毛川有34項偽造商業記錄的罪名,涉嫌為了讓色情明星斯多米·丹尼爾斯保持沉默而隱瞞了支付給她的13萬美元,指控這是為了幹涉2016年大選。

 

美國的司法係統裏,被訴人在定罪前都是無罪的,檢方要提出充實的證據和事實來證明自己的指控(beyong the reasonable doubts),定罪是由陪審員最後決定有無罪,而不是法官定罪,但法官在陪審員審議前會給他們介紹規則,多少會給陪審員一點影響。陪審員一般要全體通過才能確定有罪獲無罪, 其中若有一人反對或質疑不同意,就無法定有罪,也無法定無罪。 陪審員在反複議論後還是意見不一無法確定有或無罪時,叫做Hung jury, 即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裁決。如果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裁決,通常情況下,法官可能會宣布審判無效並宣布審判結束沒結果。然後,檢察官可以選擇是否重新起訴被告,或者案件可能會被撤銷。在某些司法體係中,也可以進行再審。

 

即陪審團審議結果會是: 有罪 (guilty);無罪 (non guilty/acquittal );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裁決 (hung jury)。

 

這個案子雖然是金毛川幾個案子中最無聊的案子,但是司法權卻在紐約,陪審團都是紐約市曼哈頓人,從政治上講,曼哈頓10人中有9人反對金毛川。之前就有法律專家認為案子凶多吉少。案子是由紐約曼哈頓地方檢察官不拉格(Alvin Bragg)提出提訴, 白發拜的司法部第三號人物Matthew Colangelo 從司法部轉到紐約坐鎮指揮,指定美而香 (Juan Merchan, )作為本案檢察官。當然他們都是主黨, 都對金毛川充滿敵意。所以,提出一件不該提起的過時的案子,證人都無法給出幹涉大選的證據, 而主要證人科恩(Cohen)曾是金毛川的律師,是一個對國會,國稅局,及多處撒謊的騙子,為此還蹲了監獄。所有的東西,包括13萬的費用都是他自己做主做的,金毛川都不知道。一般起訴方,法官都不敢用這種證人,因為反複做過偽證, 沒人相信。但這是紐約。

 

金毛川的12名陪審員來自曼哈頓各行各業,上個月進行了數天的陪審團篩選後,法官和雙方律師組建了一個由7名男性和5名女性組成的12人陪審團,其中六名已婚和三名有子女(還選出了六名候補陪審員)。 除了三人外,陪審團九人接受過大學教育,他們包括兩名律師、兩名教育工作者、一名軟件工程師、一名安全工程師、一名物理治療師、一名銷售員、一名投資銀行家、一名商人、一名產品經理和一名退休財富經理。 大多數人不是紐約本地人,有九人表示在來到紐約之前曾居住在其他地方,還有兩人曾在美國以外的地方居住——陪審團組長曾在愛爾蘭居住,另一名陪審員曾在黎巴嫩居住。 

 

至少有五人表示他們不密切關注新聞:例如,一名擔任教師的陪審員表示她的同事對特朗普有強烈的看法,但她欣賞他的坦率,自己對他沒有強烈的看法,盡量避開政治,並且不喜歡看新聞。

 

雖然所有陪審員堅稱他們相信自己可以做到公正,但有兩人對前總統表示更大的不同意見——一名陪審員承認她不同意“他的許多政治觀點和他作為總統的決定”,但相信自己可以成為“完全公正的陪審員”,而另一名陪審員表示她不喜歡特朗普的個人形象,但相信這不會妨礙她做出公正決定。 當被問及對特朗普的看法時,其他陪審員都表示他們要麽沒有強烈的看法,要麽持中立態度——有些事情他們同意,有些事情他們不同意。

 

陪審員達成裁決結果沒有時間限製,但他們需要達成一致的結論。如果他們無法達成一致的裁決,法官美而香可能宣布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的裁決,宣布審判無效。但這不是美而香想看到的。所以美而香做了很多偏向起訴方的決定。

 

盡管檢方提供的證據牽強不足,但是這是在紐約曼哈頓,檢方,法官都是民主黨, 絕大多數陪審員都是不喜歡金毛川的。所以我的感覺是,陪審團在法官美而香的指導下(50頁的指導書), 最可能的結果是: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裁決 (hung jury)。其次是有罪,最不可能的是無罪。如果真是無罪,還不得不佩服陪審團製度,但這幾乎不可能。如果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裁決 (hung jury)也是不錯的結果,欲知結果如何,這幾天就見會分曉了。

 

如果有罪,金毛川會提出上訴,上訴法院推翻此案的可能性極高,但是,從政治上講,已經太晚了,上訴判決會發生在大選之後, 115日大選已塵埃落定,此時上訴法院再判金毛川有罪獲無罪已無關緊要,這就是主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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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9)
評論
just_soso 回複 悄悄話 "最可能的結果是: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裁決 (hung jury)" - it looks that the author knows the legal procedure. However, when the verdict was delivered, the author changed to "法官美兒香(Juan Merchan)給川普定了34項罪" - which is not the fact.

Can you respect the plain fact (陪審團達成一致裁決川普34項罪成立)?
一個人的清歡 回複 悄悄話 今天我再一次相信美國是一個偉大的國家!川普這個流氓惡棍終於得到了他該得的!
JustWorld 回複 悄悄話 4月份,拜登和民主黨全國委員會總共募集了5100萬競選經費

在川普被判有罪的一天之內,民眾給川普捐了5300萬!

民意洶湧直如海嘯。
節度使 回複 悄悄話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大快人心,guilty!
tianjinwang1 回複 悄悄話 很高興。昨晚喝了一杯,滿心歡喜。
無煙煤 回複 悄悄話 老川名至實歸,老天又放過了誰?
MarkM76 回複 悄悄話 Will see !

謝謝分享!
Firefox01 回複 悄悄話 判決有罪,被告人然後上訴。請問:該判決對大選會有怎樣的影響?對Trump有利還是有弊?如果都有,哪個大些?
風城黑鷹 回複 悄悄話 剛剛消息,陪審團出了結果,34項指控全部成立。這果然是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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