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説時間就是金錢,其實,生命就是時間,但在這裏,等量代替的數學公式不能代入成“生命就是金錢”,生命非金錢,不是有無限價錢的。
生命是任何世間物質不可比擬的,但這又不是説生命高貴的不得了。作爲人的生命,作爲一切生物的生命,它存在於這個地球上,與一切有生命的物質都應是一樣的,這也是生命普通的一麵。
話再說回來,生命即時間,更具體一些說,生命是某人(或某生物)暫時擁有這世界的一段時間而已。以人爲例,從剪斷臍帶開始,他便擁有了他獨立的生命個體,時間令他逐漸長大,時間令他學習各種知識,時間令他和大多數人一樣,為社會創造財富,時間令他生兒育女,延續後代,時間也令他由盛而衰,繼而告別這個世界。人生軌跡,不過如此。
時間好奇妙,生命不能沒有時間,沒有時間,生命也就不存在。時間創造了生命,但生命卻不能延續哪怕一分一秒的時間。
既然生命是如此普通,卻又如此不可思議,那麽生命的意義是什麽呢?這一問題本人從二十幾歲便開始思索,莫非生命的意義在於創造價值?在於人生的成功?在於及時行樂?在於名利雙收?顯然全都不是,一位台灣作家曾經這樣寫道-------
你越發覺人生沒有意義,就越發感覺人生必有意義,否則何至於如此沒有意義。
這句話很哲學,也很辯證,有意義跟沒有意義,全讓他説了,結果到底是人生有意義,還是沒有意義?仍無答案。站在製高點上來看,人生的全部意義,乃在於它的沒有意義。似乎詭辯了點兒,但我相信這是真的。説起來,好像令人很氣餒,活了半天,爭取了半天,結果隻落了個沒有意義。
當然我也曾有過不甘的時候,但當我見到一個死去的人的時候,那種爭取找到生命意義的不甘,立刻就變成泡影。原來我們的生命歷程,九九歸一,都是走向死亡,隻不過前後不同而已。可以這樣說,人類社會最公平的不是別的,而是死亡。
那麽,是不是因爲生命的無意義,便需拋棄生命呢?那當然沒有必要,既然生都沒有意義,拋棄生命(自殺)也是沒有意義的,不是嗎?生存是人的本能,是一切生物的本能,要活,要生,要延續,萬物之靈也不過如此。自殺者求死的原因,常是失意於某事或某人,覺得生不如死。然而,無論如何,其基點都是違背人類生存的本能。如果有勇氣去結束生命,何不將這勇氣賦予上天賜予你的生命呢?
撇開生命是否有意義,對於人生有限的我們,能做到的唯有享受每一天的陽光與清風,音樂與美食,閲讀與休恬,或許,這就是另一種人生意義。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