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鄉路遠美利堅

出發時還是一個少年,回首時被問路人稱叔叔。我們為什麽漂洋過海,我們為什麽遠走他鄉?藍天白雲下,讓我寫幾行為我們那代人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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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一個"名牌"包- 雖不可得,心向往之

(2018-02-06 05:51:07) 下一個

看上一個"名牌"包- 雖不可得,心向往之

 

大淸早去YMCA遊泳或騎車時,我常把衣服放在49號存衣櫃內,我比較喜歡這個數字。去得早,這個櫃子多是空的。

 

遊泳40個來回,差不多快一個小時。再繼續遊,既沒時間,又覺得也遊得太累了。騎原地自行車,騎二個小時,雖說隻騎了28哩,累的不輕。腳踩在地上時,腳腕的感覺讓我想起麵條二個字。間或難得找個機會跑上半個小時一個小時。計劃中的騎三個時,再跑一個小時的練習,還一直沒時間試過。

 

衝澡出來,有時在對過的48號存衣立櫃的頂上看到一個黑色的背包。前幾次匆匆中沒注意,後來有一天看到黑包上麵有從上到下的白色小字,瞪著眼睛看了一下,讓我精神一振,swim 2.4 miles, bike 112 miles, run 26.2 miles,原來每天來這裏的人中,有一個打過鐵!幾次過後,居然看到了那個不年輕的中年男人,站在這個有些磨破的黑包旁,還有遊泳用手板,腳蹼,彩色泳衣。

 

對人們背的挎的提的名包我確實多無興趣,可這個包有點酷哦。用錢的買話也就幾十塊,可是背著大概也不會覺的有多爽。要是贏一個這個牌子的包的話,花錢事小,還得從黑漆漆的早晨滾打摸爬到夕陽西下才有可能,也算珍貴,來之不易。

 

             今天去了沒拍到那個包,隻好從網絡上借傳這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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