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講到2015年4月買了一個19套公寓的物業,是被銀行法拍收回的。基本情況是:
1. 前業主停付貸款,法拍程序折騰了4年,在receivership的管理下租金隻有周圍類似租金的1/3到一半,因為receiver隻管付賬單其它不在意。
2. 前業主人在異地,不願投入維護更新,有5套公寓狀況太差沒有租出去,需要大力裝修, landscaping,外觀,公共區域也需要改善以改善形象。
3. 在receivership的管理下,所有租戶是month-by-month租約,便於新業主隨時調整。
買下這個物業後,我把原來不用的車庫改為洗衣房,安裝了覆蓋所有公寓的WiFi給租客免費使用(租客自己安裝需要月費47美元,我給所有房客用的WiFi月費92美元/50Mbps),同時裝修了那5個公寓外加1個租客搬走的.按市場價租出,由此總月租金收入提高50%。然後對其他租客兩個月漲租金的通知,目前大多租客接受漲租。預計新租約生效後總租金比原來提高剛好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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