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180)
2017 (114)
還是在四月裏,我在出門去超市的路上,看見我們街上有一家人家,車道和路邊停了四、五輛車,顯然是有親友造訪。
回來的路上,又看見這家人家的客人三三兩兩地向公園走去。這所公園是個自然保護區,有條小徑通往一個小湖,設有野餐桌。從街上看不見池塘。
在居家令下,這個地方允許當地居民走路、遛狗,但隻能穿過,不許逗留。
這群人有老有少,至少有12人,看來好像是一大家子。老的有六、七十歲,還有個抱在手裏的幼兒。小孩子一路奔跑玩耍,大人們手裏拿著飲料,說說笑笑地沿小徑走進去。隻見兩個人戴口罩。
我的第一反應是:群聚,違反居家令,病毒傳播!
接著腦子裏很快出現一個念頭:該不該舉報?
但這個念頭隻是一閃而過,馬上被我否定了。
據我們當地的媒體,自三月中旬以來,警察局和市政府收到舉報違反居家疏離令的電話已超過五百個。
在緊急狀態和特殊時期,會經常發生這類舉報和告密的“公民行動”,甚至直接幹預的“公民執法”。這種時候,社會處於不穩定的非常狀態,很多本來習以為常的行為受到了挑戰,這種“挺身而出”的動機大都是出於維護社會的公平及和諧。
據心理專家的分析,舉報和告密,會為舉報人帶來一定的滿足感和掌控感,好似自己伸張了正義,為社會做了一件好事。
但是,任何事都有正反兩麵。除了明顯犯法或人身危害的情況以外,這種舉報是不是真的對社會和諧有利?
曾讀到過,在中國的文革期間,鄰居、同事、朋友,甚至家人之間的互相舉報是家常便飯,搞得人們人心惶惶,雞犬不寧。一句反動的話,一本反動的書,可以帶來審查入獄、家破人亡的悲慘結果。每個人都是每個人的潛在敵人,這樣的社會毫無和諧穩定可言。
有社會研究證明,這類“公民舉報”還有一個常見的特征,那就是帶著先入為主的偏見和歧視,例如近幾年,美國出現了不少有色人種在正常活動時被懷疑做壞事而舉報的事例。
還有那些吃飽飯沒事做的人,每時每刻都在監視周圍的人,還拍下照片、視頻,拿到社交媒體上去當作羞辱別人的材料。
不用說,如果是對人有直接傷害的犯法行為,我是會報警的。我以前不止一次這樣做過。
幾天後在前院清理花園,鄰居傑克琳散步走過,我和她隔老遠打了個招呼。她告訴我,前些天有鄰居在家裏和公園群聚,她打電話報告了警察。警察來到公園,把那家人家勸散了。據說是家裏有人生日。
傑克琳說:他們不怕傳播病毒嗎?我們宅在家裏,他們倒出門熱鬧,這公平嗎?
終於還是有人舉報了!傑克琳的話,聽來也頗有道理。
不過,也說不出為什麽,後來我再看到傑克琳,心裏總感到不大舒服。
* * * * *
(這個自然保護區是個飯後遛躂的好去處)
謝謝評論,我見了傑克琳心裏有點五味雜陳,因為我知道舉報的總是這幾個人,市政府和警察局每天會收到很多這類舉報,很多是重複的,政府裏的人說,碰到此類問題如能勸告提醒最好,不要報警,同時政府要加緊宣傳和教育。
菲兒,一大幫人我看了一定會嚇壞的,不過室外的還好,如果是室內我一定掉頭就回家了 :)
謝謝來訪和留言。
謝謝,你說的這點我很同意:在美國還是直道兒走路比較好,該做的還是要做。
謝謝評論!你說的是,我也讚賞美國人這種認真的態度。可能我當時沒認為這是一個嚴重的違規。
整個社會都出於非常狀態,這種進退兩難的情況最近很多。問好默默。
謝謝鬆鬆,現在我們這裏的公園都開放了,不過還是要有疏離。
你說得很好!其實我沒舉報也不是因為怕多事,因為我可以匿名,鄰居沒人會知道。隻是覺得這事不夠嚴重,況且如果這家人家有人帶了病毒,到此時也早已傳給別人了。
同意。是非曲直留給警察判斷吧。博主心眼兒好,為人著想。我的體會是,在美國,直道而行是比較合適的。
謝謝,我正是這個想法,如果不很嚴重、不是明顯的犯法,就不去報告了。
梅華和朋友吵架了,你寫了嗎,我要去看看你們吵個啥。你說得對,自覺最重要。
有些人是沒意識到病毒會很容易就傳播開來,一傳十,十傳百。
謝謝同意 :)
哈,小小的違規,隻要保持距離,戴了口罩,就跟上超市買菜差不多的風險。
弄弄,我當時在考慮的時候,想到國內以前的居委會,鄰居之間的互相監督。但如果是犯法或對人有傷害,那是一定要報警的。
讚同 ”違規的嚴重性,是我判斷要不要報告的前提“。度很重要,過於嚴苛會搞成人人自危,過於寬容會造成無法無天。
同意一講,在公共健康這個事情上,me 就是 we, 大家都要作出一點犧牲。
謝謝京妞,很幸運附近有個安靜的自然區。
你認為大家應該互相督促,這件事應該報告,你的話也對!
這正是我當時的想法,我們這裏是小鎮,疫情不重。違規的嚴重性,是我判斷要不要報告的前提。
園姐,我估計他們是沒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而且那天天氣實在太好。
沒關係啊亮媽,一個是好吃,一個是好看,都是好東西 :)
亮媽,我覺得美國人民總的來說還是做得不錯的。
點點,是不是我們膽小怕事啊 :)
所以曉青認為這件事不必報告,這是我最後作出的決定。
葉子,你完全說出了我的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