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讀到嚴歌苓的短文《十年一覺美國夢》,與大家分享一下。有時想想二十多年前我第一次踏上美國土地,也像做夢一樣,夢醒了就是另一個人了。如果我仔細觀察自己,我發現,我最大的變化和收獲,不在於英語說得更流利,不在於學會了做西菜,不在於有了一個嶄新的專業和職業,也不在於認識了一大堆美國人和美國城市,而在於看事情的角度和思維方式的轉變,也就是嚴歌苓文中說的處世觀的“洗牌”。
短文裏說到,她的小說裏“沒有道德評判”,我想她的意思是,她的任務是講故事,不會在小說裏作明顯、直接的善惡審判。但小說作者也是人,不可能永遠不帶觀點,她的立場在她的文字、人物刻畫和情節安排中,會點點滴滴地反映出來,隻是高級的寫作者,會把這一切處理得很微妙,或者說是很巧妙。嚴歌苓把悲劇寫得快快樂樂,這是她的本領,不但平庸的作者做不到,或根本想不到,也是很多讀者不願意去欣賞的。
嚴歌苓又說,美國實際上“不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國家。你可以講,但沒有人聽,沒有人給你發表。比如有錢人都是保守黨人,他們控製了媒體。”這段話是過時了,想來這篇文章是很多年前寫的。首先,主流媒體是普遍傾向自由主義的,而不是保守的;還有,網絡時代讓我們有自由發表權,人人都有地方說話了,還是免費的。不是嗎,隻要你的標題設計得好,還會有兩萬個人來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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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歌苓:十年一覺美國夢
我在美國住了十五年,所有的感慨可以濃縮為這句詩——十年一覺美國夢。
這十五年,讓我的觀念都重新洗牌了。後來有人說我的作品裏的是非觀很成問題,我承認現在的我是一個是非很模糊的人,這大概跟我在哥倫比亞大學讀文學寫作master的經曆有關。我先舉兩個例子。
我剛去美國的時候在餐館打工,碰到一個黑女人,芝加哥的黑女人總是氣很大,一天到晚不知道她們為什麽那麽angry,一進來就罵中國人都是F打頭的字,回到班上又累又氣,就跟同學抱怨今天碰到一個黑人give me a hard time。我的一個猶太的同學說,你為什麽一說起來就講到黑人呢?你可以說他是個男的,或者是女的,或者說年輕的、年老的,你卻首先提出來她是個黑人,你的潛意識裏就是對黑人瞧不起的。我說絕對沒有,你們白人和黑人的種種血債我們都不參與的,我們是中國人啊,過去你們倒賣黑奴什麽的跟我們都沒關係的,我為什麽要歧視黑奴呢?他們就說,其實你們亞洲人對黑人的看法比白人對黑人的看法還要糟糕。後來我仔細想想,確實是這麽回事。
還有一次我和同學聊天,說到中國人在美國肯定不會去做乞丐,因為他們很要麵子很在乎尊嚴。我的同學就跟我爭了起來,他們說乞丐和尊嚴是兩個完全不搭界的東西,乞丐是他們的職業,他乞討得好說明他能幹。
傳統的東西開始被質疑,千百年來從古到今定下來的一些規則、人的一些麵目和地位,在我的這些同學和知識分子朋友當中被顛覆了。
這些對我來說是從新的角度看生活。我很喜歡美國的知識分子,他們是叛逆的,是一個對什麽東西都不容易不假思索地去接受的群體。美國知識分子幾乎全部都左傾,如果你代表保守勢力,人們會覺得你不配做知識分子。中國知識分子的使命感很強,是代表社會良知的右傾派,而美國知識分子更注重個人,他們不把國家、民族使命放在第一位,他們在乎的是怎樣對個人的關懷。這個個人是抽象的,是那些邊緣的、弱勢群體的立場。丘吉爾說過,一個人年輕的時候不是革命黨人就沒有心肝,年老的時候不是保守黨人就沒有腦子。
有時候我也想回到十五年前的思想去寫作,但肯定回不去了。我的是非觀被洗得亂七八糟。我沒有道德裁判,我的仲裁不會落下來。所以我的作品裏從來不會告訴讀者有什麽是善什麽是惡,很多東西我留給讀者去想。在我的小說中見不到絕對的反麵人物,這些隻有在好萊塢的電影中才有,這是它低級的地方。
我一直說要審醜,有力量的審美有時是痛楚的,但這才能達到最大的審美快感。譬如纏小腳,很多人都覺得這是醜陋的東西,我不覺得,它是一個文化中有特征的東西。像流行歌曲那樣甜美的,一般意義上的美我也能給你,但那不是我喜歡和追求的。
雖然我的腦子在美國被大洗牌,但我對美國是有一定程度幻滅的。事實上它不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國家。你可以講,但沒有人聽,沒有人給你發表。比如有錢人都是保守黨人,他們控製了媒體。其實反戰言論到處都有,但他們不可能發表。美國有很多虛偽的地方,所以我說美國的政治讓我惡心透了,這個時候那些知識分子就會給我鼓掌。
有人說在我的作品中看到奴性、佛性。我欣賞的女性是包容的,以柔克剛的,不跟男人一般見識的。扶桑是跪著的,但她原諒了所有站著的男人,這是一種極其豁達而寬大的母性。如果女人認為男人給她的苦也是苦的話,那她最苦的是她自己。不要把自己作為第二性,女人是無限體,隻要不被打碎打爛,她一直可以接受。我有一定的女權主義,隻是藏得比較深,比較狡猾。我不喜歡美國的女權主義,動不動就去燒胸罩,自己不討好,還讓男人對她們很警覺。女人賢惠起來是很性感的,波伏娃的“第二性”的確給了我們很大誤導。
對“文革”,《天浴》的時候我還有控訴的情緒,但現在拉開了距離,覺得一個人寫童年,再苦也不是苦,都是親的。所以到“穗子”係列雖然都是悲劇,但全是嘻嘻哈哈講的,那是更高的境界。我的小說基本靠想像力,我很慶幸我的想像力很豐富,小說家應該有舉一反“百”的能力。但是作家可以虛構,細節卻一定要真實。好的作家,一開始是他創造人物,一段時間之後人物就會有了自己的生命、邏輯和行為,就是人物創造他了。
有個階段我基本是靠獲獎來謀生的,最後將台灣的文學獎得了個遍。因為獲獎,整個出版、發行、電影等配套就很順利了。李安在我的《少女小漁》獲獎後,立刻就買下了版權。陳衝導演的《天浴》,《時代》雜誌稱讚是一部非常精美的電影。繼而我的英文寫作也打開了局麵。我是很喜歡看電影的,隻要一看電影就高興得不得了,隻是遺憾的是拍成電影的並不是我最好的作品。
現在我正在嚐試用英文寫作。兩種語言最能區別的是幽默,那是不可翻譯的。一個作家能否在兩種幽默間遊刃有餘,是很考驗人的。英文寫作時的我是勇猛的、魯莽的、直白的,中文背後的我是曲折、含蓄、豐富、複雜和老奸巨猾的。這是我的雙重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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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美也快十年了,非常讚同荔枝說的:看事情的角度和思維方式轉變了很多,特別是對自己沒有以前那麽苛刻了,學會善待自己。
謝謝荔枝分享。
呃,真的不是那樣的,我覺得跟她接觸到的那部分世界相關。
美國Fox保守,其他媒體比較自由,但都很片麵。
寶兒果醬了,但昨天我們這裏下了薄雪,不到晚上就全化了 :))
梅子好!我比較欣賞的是她有關女性那一段,有助於我們理解她作品裏的女性人物。
這篇有點像對她自己的十年總結 ... 問候鬆鬆。
謝謝雪七,我的粗淺理解 :))
哈哈,我還特意去找一張她年輕時的照片 ... 她的英文作品我不會去讀。
沒讀過她的英文書。
謝謝指正,照片是穀歌來的,我趕快去換下來!
這可能是小說作品和自傳/回憶錄的區別之處吧,後者是寫自己的經曆和感受,不可能不寫到自己的愛憎和是非判斷;小說作者的任務是呈現一種生活狀態,把道德判斷留給讀者,當然作者自己的是非觀念肯定會流露出來。
同意思韻,我也不喜歡故作深沉的隱晦文藝作品,好似和讀者捉迷藏,沒耐心去讀 :) 嚴歌苓應該不屬這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