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機構自1869年以來就隻保持9個人的編製(沒投票權,打雜人士不祘哈)
這9位成員像隱士一樣隔絕於媒體視線之外,美國人民很少有人能說出9人當中2位或3位的名字,因為不常爆光,社會大眾也少有人知他們整天到底在忙乎些啥?
權力至高無上,不經民選,終身任職,薪水永不縮減。
經由這個機構審理的案子,都屬終審判決,無論是本世紀初的布什戈爾總統大選,還是不9前的奧巴馬的醫保案,同性戀婚姻合法案,美國曆史上的重大憲政紛爭,大多由這9位憲法的保護神解決。
人們能和他們見麵的機會少有,讓我倍兒受關注,場場不拉都在電視上旁聽的總統國情谘文演講,在那兒能見到他們的身影,他們從不起立,從不鼓掌,被民眾戲稱為“老弱病殘”組(哈…附他們的玉照)
這就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美國總統,國會議員們位高權重,仍須定期更替,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卻終身任職,深居簡出,發布判決,守護著美國神聖的憲法與公正。
一個擁有三億多國民的超級大國,司法公正為何交由這不經民選、終生製的九人來解決?(嘿嘿,常常納悶,多增加點人手行嗎?)
我想這麽做一定有它的道理,大家怎麽看?
(注:永不起立,永不鼓掌的兩組,聯邦最高法院組,軍隊組)
雖然隻有9個人,但是他們通常不代表激進的左派思想,而是反映革新和保守思想的平衡。能通過最高法院讚成的案例,通常都有多數民意支持。比如同性婚姻,根據蓋勒普民意調查,自1996至2015年支持率逐年上升,早在2012年支持率就持續超過反對率。
http://www.gallup.com/poll/117328/marriage.aspx
要一項法規所有人都支持是基本不可能的。民主也隻能是少數服從多數,而不是讓所有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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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扯淡。美國隻有11個州通過了同性戀婚姻合法化。這個才是民意。如果同性戀能夠爭取到25個州以上同性戀婚姻合法化,那9個大法官通過這個法案也隻可以說是勉強是民意的反映,大家都沒有話說。否則就是用9個人的特殊權利去幹預司法公正,開了一個很壞的先例。
同性戀的教辯就是用所謂民意調查來綁架民意。且不說民意調查各種漏洞百出,就說民意調查和最後的實際結果有出入的更始屢見不鮮。就說總統大選,民意預測是一回事,實際結果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同性戀能夠象大選一樣,法律上程序正確,一個州一個州地贏得你們的合法化,那我們這些反對者也無話可說。現在的局麵是用5個民主黨的黨棍或者騎牆者的意見來替代3億人的選擇,對不起,這個事情沒完!
美國法律從來都是案例法,而非中國式的條例法。
同性婚姻贏得的是青年人的絕對支持。以前是代表保守勢力的教會強烈反對,如今連教皇都表示對他們的接受,其它發達國家以早已立法,美國這回可每當成領導。同性戀合法化也是大勢所趨吧。
http://www.gallup.com/poll/117328/marriage.aspx
要一項法規所有人都支持是基本不可能的。民主也隻能是少數服從多數,而不是讓所有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