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135)
2016 (148)
真所謂“牆倒眾人推,破鼓濫人捶”,王菲演唱會成了眾矢之的,也不出奇。
曾經很喜歡她的歌的,王早期的很多歌曲,風格多樣,不跟潮流,自成一格。雖有其它國家樂隊的影子,人說“英雄不問出身”,有多少歌星是靠模仿鄧麗君蘇芮起來的呢?象牛毛吧。
出了名自然“樹大招風”。記得香港的“老牌”歌星葉麗儀就“質疑”過,問象王菲這樣的歌手也能紅?她哪裏有啥功底?要唱功沒有,要氣質有缺乏。可王菲還是紅了,還四處開演唱會。愛馬。
王菲的歌,產量說真的,不多。幾個專輯,很多的都是單曲。可能出於這個原因,她的私生活就“搭上”了。原本名人的私生活,天天是新聞,也不出奇。問題在於,誰誰在一起了,誰又不要誰了,“狗血”劇集,一季之後,又上演一季。這恐怕是當事人自己也不願意的。可偏偏王和媒體的“若即若離”,吊起了全國屌絲的胃口。被他人封為“天後”的王菲,大有“請君入甕”的不情願。舉個手投個足的,都是“新聞”。
可這“新聞”,它既非“獨家”,又非“專訪”,它變不了“現”—就是現金!要是股票,賣掉了,現金就回來了。這不,開演唱會,是一個途徑吧?讚助商,播映權,就類似體育賽事,開沒有開場,後台現金已經“滾滾而來”,這唱與不唱,唱得好,還是不好,你說,關係大麽?
隻可惜,當今商業社會,所有的“消費品”,購買的人(叫消費者),都是有一種東東,叫“消費者的權益”,就是要“值回票價”。這樣的話,王菲的唱功和水準,自然變得重要起來了。這不,龔玲娜們自然有話要說,“不吐為快”啦。設想,要是這場演唱會,不叫演唱會,就叫“爬梯”,不然就叫“王菲2016見麵會帶唱”,一眾“買辦”出席,大家還會不會如此大的負評呢?
表麵上這件事是“天價票”引起的,但事實是當今全民上下,消費名人,文化快餐化的趨勢,是這次王菲演唱會“晚節不保”的重要因素。
至於王菲,到底是藝術家,還是就一唱歌的,你說呢。很多人還沒有鬧明白呢。
我們不必太介意誰誰說哪個是藝術家啦,我們應該自己有一把尺,自己衡量。
帶上了“藝術家”光環的,怕太累了吧。
說白了,藝術家這個詞有時候是罵人,咒人,惡心人的,知道不。朱軍有一次說張學友德藝雙馨,把學友搞得跟個二傻子一樣。在美國,唱流行歌的都叫歌手或歌星,Singer not Artist!
新年快樂!
跑調是肯定的,下次不跑就是了。記得以前去聽齊豫的演唱會,跑調好幾次,她人特爽,當場道歉,之後繼續唱。沒見到啥大不了的。“天後”她也算一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