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分享 華人遇事要據理力爭
並鎮上新來的華人家(3/完)
(續前文)8月30號,本人隨同林騰和太太,為損壞車庫卷閘門賠償一事,再次出庭。調解庭這次用了專門的“傳譯員”,所以本人基本是“陪同”,庭上沒我的事兒,就“啞巴”一個!
而事情也非我們事前預料的那樣。基本雙方都沒有被法官“準許發言“,就判下來了。猜也是就雙方送到庭的材料,就”預判“了。結果是林家全額賠付!大家從庭審出來都啞口無言起來。和我們一起的房屋租賃糾紛社區協助組織的代表羅伯特,和庭上的傳譯員都“感到很意外”,都勸林再“take it further”,而本人除了安慰林家以外,沒有太多的話。
駕車回來的路上,我就對林和太太講,等到書麵的東西出來以後,我們再決定。按照本人的判斷,按法院的判決,賠付看來是要的了,但不等於就這樣了結。要是林家希望再往前走的話,就隻有反歧視監管局了。
回來展開來講,我們華人,作為“少數人群”,在遇到事情的時候,應該找辦法應對,不建議去逃避。原因是,如果采用逃避的辦法,息事寧人,有的時候,後者常常是事與願違。麻煩會“轉一圈之後,再找上門來”,其後果會更不利我們。
這裏,本人分享一件最近的小事,有人聽了可能會說:這哪裏是事兒哪?不過,原理都大同小異,供大家參考,也沒有什麽大不了。
最近去了一趟墨爾本(見前文:吃貨出差),從悉尼上飛機的時候,也是誤點45分鍾,說調配飛機不當的原因。這不是問題的重點。
我過安檢的時候,由於帶了筆記本電腦,沒有帶專用的公文包來裝它,我一般就往背包裏這麽一塞就好,和換洗衣物和電動牙刷一起(所以壞了還幾個了)。過安檢,我早知道現在都是要把筆記本電腦拿出來單過掃描機的,我正要打開包拉鏈把它拿出來,一個“老印”(不好意思,歧視他是故意的)安檢員走過來,示意不用了。所以我就停了下來,心裏疑惑,但還是讓包的拉鏈敞開著,卸下身上的皮帶,就過去了。機器倒是沒有BBB地響,倒是另一個安檢員跑過來,說我沒有把筆記本電腦拿出來!
那我就不幹了。說:“對不起,我問過你們的”。意思就是,別賴我,我沒有錯。沒想到,這廝還更來勁了。繼續在教訓我,我可是不樂意了。不卑不亢地回了他,說,你這樣就不公平了。我都向你解釋了,我問過你們的。而且你們好幾個人一起工作,對旅客的advise也是要“統一一下口徑”,不然的話,還會有旅客被你們這樣“無端”地怪罪的。我倒沒有特別地不高興,但敬請你們以後改進。好不好?這人這才閉上了嘴。
後來登機了之後,機上航空公司的服務長跑來對我說,這事件出現在了她們的航務電子信息裏麵,她讀了特地來表示歉意。我一再告訴她,這事和航空公司無關,並謝謝她給調位子,去到緊急出口的寬位置去。後來她委婉地表示,不希望看到客人航行以後“投訴”。我最後說,完全沒有這個打算,她這才開心地忙別的去了。
從墨爾本回程,發現也是被調到了出口的寬座,覺得她們真的很努力。這事也算了結了。這可能並不是特別大的一件事,但我是想說,我們遇到事情,要據理來力爭,隻要不是暴力,沒有什麽不可以表達出來的。結果嘛,當然要有思想準備,它未必一定是我們想看到或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