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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保護令期間驅趕了一房客

(2022-12-19 06:25:05) 下一個
租客保護令期間驅趕了一房客
(房地產經營中的人和事十四)
 
最近在南加州的投資房驅趕了一房客,因投資房所在縣仍有Covid-19租客保護令, 特將一些過程寫出來,分享一下。
 
今年5月得知此投資房租客明年想搬去外州,我們很是高興,房客在此住了8年,每次漲房租都膩膩歪歪,現在房租隻是市場價的一半,早就希望她能搬走。我們用一些實惠又跟她談判,結果她同意提前到今年8月初搬走,我們在預定搬走日期前60天按規定給她發了60天通知。結果到了八月初,房客說家裏人生重病了,要去醫院照顧,再過十天才能搬走。十天後又說,東西太多,沒有整理好,需要再多十天才能搬走。結果十天後又拖了兩天,才交給我們鑰匙。交鑰匙時,有兩男士在幫她搬家,她給我們介紹說,兩位都是她的ex-husband(前夫),其中第二位前夫會幫我們清空房子,房客交完鑰匙說要趕路去外州,火急火燎地走了。
 
我們檢查房子時發現,除了一個房間搬空外,其他房間根本沒有搬。第二位前夫對我們說,他一直住在這裏,他不想搬走。我們給警察打電話,說我們房子有squatter,警察問他們有沒有武器,得到否定回答後,警察說他們現在沒有時間來,因為有其他更重要的案子要處理。第二天我們又給警察打電話,警察說他們會抽空去看一下。結果又過了一天,警察來電告訴我們,他們已經去看過了,裏麵住的人提供了居住證明,他的駕照和水電賬單都是用的那房的地址,警察沒有權利叫他們走,我們需要去法庭解決。看來我們遇到了懂些法律的有心人士了。
 
沒有辦法隻好去找律師,律師說現在此縣還有租客保護令,隻有三種情況才能驅趕房客,即房客不付房租,安全和健康原因,不包括我們的60天通知情況。正好房客那個月沒付房租,我們就立即發了3天通知,三個工作日過去,房客沒有反應。我們將這個案子交給了律師,律師接受案子後按部就班完成了整個驅趕房客過程。
 
整個案子用了兩個半月,慶幸的是這次房客沒有應訴,否則應該會多兩個月以上。跟疫情之前同一法庭的類似驅趕房客案子比,以前no contest 的案子大約要一個半月,現在2個半月,整整多了一個月,主要在這3個節點多花了時間,以前等租客應訴時間是10天,現在20天,以前writ of possession 一兩天就能拿到了,現在要十天,現在等警察來lockout 的時間也多了十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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