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打了近九年的房地產官司
2013年,我給北加州當醫生的老同學D推薦了一套靠南加州海邊的康鬥,這是一個短賣(short sale)屋, 當時正在拍賣網站上競標賣。D很喜歡這個康鬥,誌在必得,競標到$65萬總算拿到這房。隨後 open escrow 公證交易,房屋檢查及貸款一切順利,30多天後準備過戶。這個房的賣家是越南裔女性,還是房地產 Broker。就在要過戶前,她提出在買價外,給她個人2萬現金,否則她就取消交易。買家D認為這是無理要求,一口拒絕。賣家立即通過代理及拍賣網站通知取消了合同。D很氣憤,說一定要把房子告回來。我給他推薦了一位在南加州知名的華裔房地產律師,D交了1.5萬壓金給華裔律師,律師向高等法院遞了狀子,並立即在此房產上登記Lis pendens,防止賣家將房賣別人。接著法庭開庭兩次,賣家(被告)沒有到庭。半年後,法庭缺席審判,判此房產交易必須繼續進行,且在90天內完成,賣家(被告)須賠償原告D租金損失兩萬多及律師和法庭費用兩千多。
D的華裔律師拿著判決去找賣家多次,但賣家都不予理睬。賣家(被告)也上訴了此判決,但被法院駁回。D的華裔律師想了各種辦法,賣家就是不簽字。這樣前後折騰了一年,D的華裔律師說,沒辦法,我們也不可能把她抓來簽過戶文件。D看到華裔律師無計可施,又找了一位白人律師。2016年白人律師收到2萬壓金後,遞了個新狀子,這次被告是賣家的2家貸款公司,拍賣網站及貸款公司的律師代理,狀告他們毀約。隨後這幾家被告和原告D在法庭上展開了拉鋸戰,雙方出庭了十次,到2019年還沒搞定。其間,賣家在2017年又反告了D,這個反告其實就是拖延時間,她可以白住在那康鬥,算了一下,她前後白住了8年。賣家反告遞狀後換了兩個律師,每個律師接手後,都說要熟悉資料,開庭時間一再延期。2019年D的白人律師跟賣家談判,說這個房子已經是拍賣屋,也不是你的了,我們給你$2萬現金,你將它過戶給D,賣家原告同意照辦,過戶後就搬出了那康鬥,也將她的原告案子撤銷了。早知今日,何必當初,D在2013年一開始就給她要求的2萬現金,也就不會有這樁官司了。
隨後白人律師全力處理告貸款公司及拍賣網站案子。上麵所進行的過戶不是真正有效,因為這康鬥已是破產屋,擁有者貸款公司簽字過戶才算數。由於D和貸款公司無法達成一致,法庭安排2020年初開庭由Jury trial判決,但開庭日趕上了新冠,隻得又延後。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原因是,原告D要求按原合同65萬交易,但貸款公司不同意,覺得他們損失太大,康鬥市值那時過了百萬。最後雙方各退一步,開庭前同意比65萬高些的價格過戶。
前不久貸款公司在deed上簽字,房子總算過戶了,這個官司打了近9年,真佩服老同學D的毅力,要是別人早就半途而廢了,人與人就是不一樣。我給D微信說,好事多磨,祝賀你總算拿到房子了。D回說,謝謝,但代價是25萬元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