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地主應該狀告加州司法委員會
新冠肺炎疫情在加州大流行,3月初加州州長發布了全州的緊急狀況(State of Emergency)令, 隨後3月中又發布行政令授權加州各縣及城市禁止趕房客,這項禁止趕房客的命令已經延長到7月28號。其實州長的行政命令不可怕,可怕的是四月6日,加州司法委員會(California Judicial Council)通過的 ER 1(Emergency Rule 1)決定禁止全加州所有法庭文員頒發驅趕房客的傳票,時間從4月6日起到州長的緊急狀況令結束後90天,這樣實際上就無限期地在疫情期間限製了加州地主驅趕房客的行動。
現在最大問題是州長的緊急限製令沒有時間限製,有理由相信這個限製令不會在2020年結束,加州疫情現毫無緩解跡象,而專家預測,今年秋天以後應該還會有新一波的疫情出現,這樣疫情到明年春天不可能結束,看來加州地主一年之內趕不了房客了。即使一年以後可以驅趕房客,法庭要處理完積壓的案件也不會一年半載完成。加州地主是不是就這樣看著自己大失血而坐以待斃?
最近一些有識之士,尤其幫助房東驅趕房客的律師明確指出,加州司法委員會的ER 1 是違法的,它違反了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也沒有補償條款,它尤其保護了那些有能力支付而拒絕支付房租的無賴房客,將疫情造成的損失負擔完全隻放在房東身上。如果加州司法委員會不廢除這個命令,他們將去聯邦法庭狀告加州司法委員會,已有加州的非盈利法律基金會願意支付狀告的費用,有關律師事務所正在挑選合格房東作為集體訴訟的原告。在此呼籲,作為加州地主,我們應該全力支持這種訴訟行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加拿大的政策跟比美國,總體上還要差。
為了身為多數人租客的選票,
犧牲少數人房東的利益,
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