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營中的人和事(四)
今天有空,接著寫在房地產經營中的人和事。
前段時間,我們決定賣掉老墨多的城市一康鬥。但在這城市賣房時,需要通過這城市的檢查,並出具合規證(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才能過戶。以前南加州很多城市賣房都會要這樣的合規證,但麻煩的是所在城市出了合規證,在某種程度上為房子背書了,出現問題時很容易被買家提告,現在大部分城市過戶都不要合規證了,隻有少數比較窮的城市仍要求,可能是想用檢查費來掙點收入。這個康鬥放到市場上很快就有人全現金出價,雙方以同意價格進escrow,準備三十天過戶。隨後交錢申請城市來檢查,幾天後檢查員做了檢查,給了報告,裏外有十個毛病要糾正或修理,立刻照做,第二次來檢查,仍有一個毛病,說修好後,照張相給他就行。但這次檢查節外生枝,發現那三個浴室重新裝修了,說要申請permit才行。這時已經離過戶時間隻有5天了,當天就上網填permit申請,但需要畫工程示意圖,打電話問畫圖的建築師,說至少要兩天時間,收費1500,覺得有點離譜。謀事在人,想想還是自己去試試吧,一看下班之前還能趕到那城市規劃部,就馬上開車過去,將申請表和申請費交了,並說明情況,那接待的白人工程師真不錯,說圖你可以在這現畫,有問題他會指導我,趕鴨子上陣,用了30分鍾總算畫出來了,那工程師立即蓋章批準,隻是不好意思耽誤了一會他下班時間,我卻省了1500塊。第二天拿到合規證,這筆交易得以按原計劃完成。
我們有個老墨租客,一家人就女婿信用好,就用女婿及老墨名義租了我們房一年。到7個月時,女婿說,他跟老墨女兒要離婚,己經搬走,要求將他的名字從租房合約中去掉,我們沒同意,但說可以終止合約,且老墨一家必須全部搬走。第8個月時,老墨隻交了一半房租,我們立刻發3天通知,女婿很緊張,怕壞信用,馬上將剩下一半房租交上,到月底老墨一家按要求全部搬走了,隻是覺得這女婿要離婚了怎麽還有能耐叫全家都搬走。其實這種情況,我們以前也碰到過,媽媽和女兒一起租房,女兒是軍人,信用好,後來女兒說要搬到別的地方,將她的名字從租房合約中撤掉,我們好心同意了,但從此媽媽交房租總是拖欠,且找這事那事,讓我們頭痛不已。
我們有個用了幾年的老墨汗滴(Handyman),是我們一個出租房的鄰居。汗滴幹活認真,出的活非常好,從不順手牽羊,這個應是珍稀品,因碰到的汗滴絕大多數都會順手牽羊。隻是這哥們幹活太慢,別人要兩個星期的裝修,他卻要四個星期,但幹出的活非常漂亮,隻是出租房大部分卻用不著。前段時間,他及他表弟幫我們清理一閣樓及裝隔板,原說3天就幹好,結果幹了9天,我們毎天中午給他們送中餐,兩個家夥高興的不得了,說中餐實在是太好吃了,我們跟他們玩笑說,你們工期拖這麽長是不是為了多吃幾次中餐?可不能按時交工卻把我們給急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