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名的經曆
新年開始, 因生意發展我們現公司需要注冊一個新的DBA(Doing business as)。 做生意二十年,注冊公司名(Fictitious business name)是熟門熟路,以前隻要檢索下公司名,別人沒在用,填個 申請表就行。但2015年後,申請人除了填表,還需要宣誓或公證申請人的身份。為了省時間,我選用了郵寄申請,將申請表,宣誓公 證書及$26申請費郵寄去了縣登記/記錄部。以為很簡單的事, 等了一個多月沒有消息,打電話去問,才知登記部至今沒收到我的申請,看來是寄丟了。
因為新的DBA銀行賬號已開, 銀行追著我要注冊資料,前天隻好起個大早,親自去登記部門辦理。 南加交通實在是差,半個小時的路程開了一個多小時,但意外的是, 登記公司名的地方競不用排隊。遞表,交身份證,交錢,糟糕,忘了 帶作為申請者的現在公司(Corporation)資料, 看來得回去取, 又得浪費兩個小時了。 給我辦理登記的是位黑人小姐,看我著急的樣子,就說我幫你上網打印一份 ,但下次一定記得帶。解決了這個問題後,前後不到十分鍾就完成 了登記,最後還需要做的就是登報四星期了(每星期一次)。駕車回來的路上,心情頓時開朗。想起數年前最後一次跟中國衙門打交道是去中國大使館申請簽證,等了一整天,終於輪到我們 ,辦事員麵無表情看了一下申請資料後說,你護照複印缺了一頁, 明天補齊了再來。看她旁邊有台複印機,我們就說, 能不能付錢用手上護照複印那頁,辦事員厲聲說, 你們無權使用那台複印機。來美二十多年, 我去過美國不同衙門辦事無數,大部分官員會公事公辦,對人不會太熱情,主動額外幫忙的也不多,但會細心給你解釋清楚,複印從不是問題,更從未遇到過早年在國內或使館常見故意刁難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