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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法庭與租房押金
房客退房後,經常會因為租房押金的事與房東起爭執,在交涉未果的情況下,最好的辦法是去小額法庭提告,讓法官來解決。我就有兩例這種情況。
剛來加州的時候,我們租住在一個townhouse, 押金是$1000,四年後我們搬走,由於搬家時, 房門太窄,有些大東西我們從陽台上搬出去,但陽台上鋪的瓷磚被壓破了幾塊,我們告訴房東,並且進行了修理,最後把房子也徹底清理了一下。但是房東把我們的押金全部扣留,
並且還說我們欠他$600修理清潔費,我們跟他多次交涉,最後要求他退$500了就行, 他就是不理。沒有辦法,隻好去小額法庭要求退還押金及修陽台費用, 一共$1300。四十天後開庭,我們在法官麵前陳述了要求,並說明陽台壞了不是我們的原因,是從陽台兩邊長期漏進來的雨水將瓷磚下的支撐木板完全腐爛了的原因,隨後展示了修理前完全腐爛的木塊照片,還有我們也展示了搬走時所有房間完全清理幹淨的照片。我們說完後,房東列出了他的修理清潔清單,修陽台$800, 油漆櫥櫃$400,清理地毯$200,清潔費$200,並說明陽台是由於搬家損壞的, 如果不是房客的原因,房客也不會去修,隻是房客修理的不合要求,他重新修了一下.
我們回應,修理是迫不得已,否則我們拿不回押金。櫥櫃舊是因為窗戶進來的太陽長期西曬的原因。法官仔細看了一下照片,說木頭確是全腐爛了,照片上也能看到兩邊陽台流過來的水跡。然後說他要想一下,十天以內會寄給我們判定結果。十天後果然收到結果,是房東應該退還給我們$1080。有趣的事,房東半年後還給我們打電話,說這個小額告訴影響了他的信用分數,問我們能不能撤銷告訴,他可以補賠我們些錢, 隻是我們有心也無能為力,法庭判決的結果是公共記錄,無法撤銷。隻能說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第二例案子也發生在十年前。我們在華人聚集的城市開了一家分店。這家房東是個台灣人,看我們生意不錯,一直在給我們漲房租。考慮到高漲的房租和生意的重心轉到網絡,我們把這家店轉讓給了一位朋友。這位朋友跟房東重新簽了合約,交了押金。因此我們要求房東退我們原來的$1500押金,房東一直不回應,打電話也沒人接。無奈過了半年,我們又隻能去小額法庭提告。開庭前一天,房東找到我們,非常客氣,願意退我們押金,隻是考慮我們租了這麽久,有不少損耗,能不能隻退我們$1300。我們同意了他的要求,主要考慮到出庭太費時間和精力。房東拿到我們的簽字立刻去法庭撤銷了告訴。不管怎樣,這樣的結果雙方還算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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