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越來越多的投資人加入到波士頓新房東的行列, 麵對目前日益上漲的房租, 成為一個波士頓房市的地主, 每月定時收取租金, 不失為一個不錯的投資方式.
在選擇出租房時, 很多投資人喜歡已有房客的房子. 這個原因顯而易見, 投資人不願意房子有空置時間, 等過戶後第二天就可以收取房租了, 一天也不耽誤.
我想提醒投資人在購買這類房產時, 保持清醒的頭腦, 不能盲目樂觀. 拿到手就能賺錢的房子固然好, 但是如果目前的房客不合作, 從此拒絕交房租, 或是找出莫須有的理由不交房租, 甚至要求你賠償他的損失, 那就得不償失了.要知道你在波士頓,你要想趕走一個不交房租的房客, 那可是個漫長而且費時費力還費錢的過程. 曾經有房主為了趕走房客, 花了上萬刀, 用了將近一年的時間才把麻煩的房客趕走. 勞民傷財, 嚴重影響生活質量. 這比起房子空置兩三月, 用來尋找新的合適的房客所帶來的損失可是大得多了.
原房主為何要賣房, 原因有多種. 有的是房價上漲, 想要套現. 有的是房東想轉向其它投資. 最怕的就是房主搞不定現有房客, 沒有辦法隻有選擇忍痛賣房. 那新房主接手這個燙手山芋, 可就頭痛了.
然而當你在買房時, 要求原賣主在過戶時清空房間, 讓現有房客搬走, 如果對方同意這一條件那當然好. 但在目前是賣方市場的波士頓房市上, 特別是在熱門的城鎮, 如果提出這樣的要求, 無異於 就是給對方一個拒絕你的理由. 所以在購買有房客的投資房時, 投資人需特別謹慎, 嚴防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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