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為什麽明代大禮儀案,那些被剝了褲子宮門前受廷仗的老腐儒拚死捍衛的是什麽?就是大行皇帝是皇父還是皇伯父?如果皇伯父,那老皇帝就沒有了子嗣香火,隻能受侄子的輔祭,也就是趁飯的。同時新皇帝的繼承資格也不合法權宗理。當然形勢比理強,新皇帝登了大位,手中大杖伺候老屁股,說不聽打你閉嘴。
所以回到法律的家中有兒子是什麽意思?隻要繼香火承嗣改稱呼,這家就有兒子了,就有繼承人了,這個兒子講究的是承嗣的宗法權,這個親兒子指的是頂門立戶的宗祧兒子,不是指生物意義上的親生兒子,相反如果生物意義上的親生兒子被趕出家門,剝奪其宗嗣資格,他也就不被認為是親兒子。
中國是個講孝的宗法社會,讓父母絕了香火不過繼嗣子,成為無後野鬼,就是單門小戶都要極力避免的,更不要說是有地位的讀書人家,拚死護宗法的就是一群書生,挨了打還以紅屁股為榮的。整個古代中國社會倫理最重要的就是兩件事:生育和祭祀,合起來其實是一件事:承宗。
書要讀的,要放在特定語境社會裏去讀,拿現代概念解釋古人定義是讀的太活還是太孩子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