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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的搖滾音樂

(2015-01-28 20:29:07) 下一個
我理解原來的搖滾音樂是反叛的、批評的、憤怒的,唱法上是直接的呐喊、恕吼以達到情緒的宣泄,這裏沒有所謂的抖音、顫音、更沒有假音,這些在搖滾歌手眼中都會是娘炮的代名詞。發音上要求強烈的喉音支撐、韻律上要幹脆、利索、不拖遝,甚至有時出聲音撕裂也在所不惜。字字有如重炮轟擊,直擊心髒。

感覺隻有崔鍵才能表達出這種強烈的衝擊力。在廣州時曾經聽過他的演唱會,十分驚歎他的渾厚的嗓音表達出的力量,高音如金屬般堅硬而有光澤,一聲巨吼如同不鏽鋼管摔在水泥地上般震撼。

搖滾樂相對其它類型音樂更依賴現場帶來的效果,隻有在轟鳴的聲浪中,歌手與聽眾才能肆意地揮灑自己的快意,一起進入忘我的境界。

從另一方麵說,搖滾樂本意並不追求旋律悅耳、動聽或傷感,它不會那麽容易給人愉悅感,有時甚至你會聽感上不那麽舒服,但它追求一種參與感或認同感。當你戴著耳機、躺在床上或坐公共汽車裏,並不適合聽搖滾樂。如果你開聚會時,或獨自在家將你的外放喇叭開到極大,你和你的朋友跟著音樂來一嗓子,那暢快淋漓,不是那些小清新、科班美聲、苦情與多情能體會得到的。我就將它們叫硬搖滾吧。

上麵的這些真的使搖滾音樂注定是小眾的音樂,音樂人們開始將流行樂的因素加入進來,開始注重旋律靠近大眾的口味與審美。如黑豹樂隊,後來的汪峰以及竇唯等,更注重音樂的傳唱能力。表達的情感也沒那麽偏激、情緒開始內斂。我稱它為流行搖滾或軟搖滾。

這些改變使搖滾樂流行得更廣,將更多的歌迷拉了進來。但也遭遇到質疑,它們偏離了原來搖滾樂的方向、沒有了批判精神的音樂還是搖滾樂嗎?但軟搖滾的確繼承原來硬搖滾的很多特點如唱法、配樂以及副歌高潮處理等。

可能因為搖滾就是要傳遞出力量,好像搖滾樂天生就是為男人準備的(別拍我,我喜歡羅琦哈!)。男人們,Let's 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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