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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舅

(2025-04-22 16:14:59) 下一個

2025-04-23

上海表舅是個人才。

大家記住他的就是他的毀婚。

當時是怎麽介紹認識的,又是怎麽發展的,不太清楚了,反正他與另一位女子準備登記結婚。

在登記之前,我們就知道他不喜歡這位女友。

去登記的那天,女子先進去了,他說在外麵坐一坐,然後女子出來催他的時候,他說:他不想跟她結婚。

這事兒鬧的。

後麵那女子說:如果你不結婚,那就要控你流氓罪,要背勞改。

據說兩人有過肢體接觸,但沒有實質進展;不過,他這一悔婚,女子的清白就再也說不清楚了。

表舅選擇勞改。

於是,女方控告表舅耍流氓;小舅被送去西郊農場勞改。

我的大舅媽也是個人物,有一天作為先進人物去參觀西郊農場,看到小舅在勞動,眼淚汪汪地看著她,她讓他不要聲張要忍耐。

後麵大舅媽就把這事兒告訴親戚們,這樣全家族大大小小都知道這事兒了。

再後麵小舅勞改結束出來,認識了小舅媽,長的那一個白淨,生的女兒可是漂亮極了。

但這個小舅媽不實惠,不會做飯,後麵反而是最被寵的小舅做家務。

不過他心甘情願,這也怨不得誰。

現在大同強奸案發生了,總覺得不陌生,這才想起50年前的表舅的事。

好像類似哦。

這個社會是進步了還是沒進步?

我也說不清楚。反正兩個年輕人至少女方不情不願的,被家長把持。

中國的法律不是講民俗嗎,這個時候不和稀泥拉?

反正扯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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