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中央人民政府矯治中共四川流氓行政(五十一)
希望中共政府有點人性 及時頒發無國籍人士證書
中央人民政府2007年至2015年8月11日,長期告知何大才、馮少波,轉:“四川省政府、廣東省政府、北京市政府”“正在辦理中”之後,如石沉大海;
中共四川省政府下至無中生有的雙龍場居委會、村,長期拒不履行保障失地農民何大才基本生存職責,還多次無中生有、捏造事實蹂躪何大才;強行以簽協議為名,阻止何大才要求依法解決廣東省勞動保障案。可見,四川省齷齪的政客們已無恥到了何種地步!!!
2014年11月13日,參與了蹂躪何大才的閬中市政府、雙龍鎮政府對何大才121天前向中央人民政府投訴事項出具的“答複意見書”所述:“沒強迫簽協議、2014年8月11日”之後,四川省、市政府重複以該“答複意見書”摧殘何大才,欺騙社會;
中央人民政府一直未解決。請問中央人民政府:這種被狗咬後還要狗處理的愚民遊戲何日結束???
2001年,因廣東省政府與法院支持工廠強迫勞動、拒付報酬、違法解雇、等,馮少波依照法定程序訴至北京。2008年8月3日,被四川省政府從北京市押回,收回曾給何大才辦理的馮少波名身份證後,又強行上戶到閬中市雙龍鎮,沒保障何大才基本生存權,也拒不按《解決何大才戶口問題的請示報告》批示執行,導致何大才、馮少波沒身份證, 5000元存款至今無法支取;
2014年6月6日,何大才到“上為中央分憂 下為百姓解愁”的北京市馬家樓接濟服務中心後,遭四川省政府押回拘留10日,又私設牢房,搶走何大才私有財物,蹂躪何大才至7月10日,脅迫何大才所簽兩份“何大才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息訴息訪協議書”,不是何大才真實意思表示,何大才獲得人身自由後就提起了控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之規定,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5條“經常居住地為住所”、《信訪條例》第4條“就地解決問題”、等,何大才在北京市與廣東省居住至今20多年,依法要求中央人民政府解決廣東省勞動保障案,四川省政府借此對何大才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程序違法,明顯打擊報複,給何大才造成了巨大損害;
何大才、馮少波請求中央人民政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時解決廣東省勞動保障案、四川省流氓行政案,或頒發無國籍人士身份證。
請求人:馮少波(廣東省法院判決名),何大才(四川省政府蹂躪名)
聯係電話:13674005314,2015年8月12日。
詳見附件:《請求中央人民政府矯治中共四川流氓行政》一、二、三、四:
請求中央人民政府矯治四川流氓行政(一)
http://firm2066.blogspot.de/2015/01/blog-post.html
請求中央人民政府矯治四川流氓行政(二)
http://firm2066.blogspot.de/2015/01/blog-post_8.html
請求中央人民政府矯治四川流氓行政(三)
http://firm2066.blogspot.de/2015/01/blog-post_17.html
請求中央人民政府矯治四川流氓行政(四)
http://firm2066.blogspot.de/2015/01/blog-post_53.html
何大才請求中共四川省政府停止流氓行政,停止蹂躪無辜弱百姓的流氓強盜舉止。依法行政,矯正一貫流氓習氣,實實在在以“民主、法治、文明、公平……”兌現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