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國家信訪局網上投訴愚弄老百姓(七)
2015年2月28日與之前,四川省、市政府重複以閬中市政府2014年11月13日出具的“答複意見書”“沒強迫簽協議”欺騙社會,因閬中市政府參與了蹂躪何大才,以最低級別的行政組織“雙龍場社區居民委員會”名義脅迫何大才簽“何大才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息訴息訪協議書”;四川政府同何大才有厲害關係,怎會給何大才解決實際問題。
閬中市政府出具的“答複意見書”內容中所述日期雖然是“2014年8月11日”,實際辦理日期是2014年11月13日(附網頁截屏),不符合《信訪條例》第33條“60日內辦結”,明顯弄虛作假。
2001年,因廣東省政府與廣東省法院支持工廠強迫勞動、拒付報酬、違法解雇、等,馮少波依照法定程序訴至北京。2008年8月3日,何大才被閬中市政府從北京市押回,收回曾給何大才辦理的馮少波名身份證後,又強行上戶到雙龍鎮,沒保障何大才基本生存權,也拒不按照《關於解決何大才戶口問題的請示報告》批示執行,導致何大才至今沒身份證,廣東省法院判決名馮少波諸多業務無法辦理。其中,何大才以馮少波名5000元存款至今無法支取。
何大才曆經14年訴求, 2014年6月6日,第5次遭閬中市政府從北京市押回違法拘留10日後,又在閬中市花果山養老院私設牢房,搶走何大才隨身攜帶的私有財物、等,蹂躪何大才至7月10日,脅迫何大才所簽兩份“何大才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息訴息訪協議書”,該協議不是何大才真實意思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之規定,無效。何大才獲得人身自由後,就進行了舉報投訴(附網頁截屏)。
該協議內容是閬中市政府履行保障失地農民何大才基本生活的義務,強行以簽協議為名,阻止何大才要求依法解決廣東省勞動保障案;可見,閬中市政府、等政客們已經無恥到了何種地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5條“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信訪條例》第4條“就地解決問題”、等,何大才在北京與廣東居住至今20多年,故此,四川政府對何大才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程序違法,顯然打擊報複,給何大才造成了巨大損害;
何大才請求國家機構及時辦理無國籍人士身份證,解決發生在廣東省勞動保障案、四川政府打擊報複案,還何大才一個公道。
請求人:馮少波(廣東法院判決名),何大才(四川政府蹂躪名)
聯係電話:13674005314,2015年2月28日。
詳見附件:《請求中央人民政府矯治四川流氓行政》一、二、三、四:
揭露四川政府拒不解決問題還流氓行政
http://firm2066.blogspot.no/2015/02/blog-post.html
何大才請求四川政府停止謊言行政,停止蹂躪無辜弱百姓的流氓強盜舉止。依法行政,矯正一貫流氓習氣,實實在在以“民主、法治、文明、公平……”兌現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