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在紐芬蘭出差到永遠,讓我在這個避難所呆到我能麵對所有的變故。但這個避難所並不是長期的,我最擔心的事還是發生了,紐芬蘭辦公室通知我,我在這裏的出差結束,我月底回多倫多辦公室報到。我又一次陷入不安之中,我回去要麵對前夫,和我所認定的小三。還要假裝我什麽都不知道,如果我表現出任何異常,輕者回認為我更年期,這是要被開除的,重者可能被認為精神失常,被送入精神病院。這種可能性是有的,一點也不危言聳聽,我有兩個理由,一是一個失心的大奶和精神病的區別不大,二是我媽媽曾經短期精神失常過,前夫經常拿我媽說事。
晚上我經常不能入睡,想著回多倫多肯定是跟這兩個人一個專業組,我怎麽跟這兩個人做同事?離了婚的人不可以失業的,沒有經濟來源,我怎麽辦?被送入精神病院我怎麽辦?整夜整夜,我想著。我想著以前的老板說,a person should know how to cover one's ass(CYA), 我能做到嗎,跟這兩個人做同事,顯然難度比較大。
有一天,我突然想開了,我可以另外找工作呀,天下之大,應該有我的容身之地的,為什麽要在多倫多辦公室的一顆樹上吊死。當時我孩子還在我這裏過暑假,在購物中心做銷售,有一天他回來說,有一個顧客答應幫我遞一份簡曆,他說媽媽把你的簡曆給我,我給你改。我自己也不停的在網上發簡曆,眼看還有一個星期就要回多倫多了,我深知回到多倫多就像掉入汙泥灘一樣,我是沒有能力處理好這種複雜關係。真的是逼急了,我給孩子幫我聯係的公司人事打了一個電話說我到月底就要走了,我走了之後再回來就很困難,這是毫無道理的嚇人招數。沒想到這個嚇人的電話竟然很有用,可能我的幸運之神幫了我。第二天,這個公司就給我一個麵試,麵試當時就把offer打印出來雙方都簽字生效。這樣我心安神定的回多倫多辦公室辭職去了。
我到辦公室後,趕快給人事寫辭職信給兩個星期的notice。然後去部門主管的辦公室說我想在辦公室呆足兩個星期,希望他能夠照顧我,讓我參與一些小的工程,這樣我對多倫多的工程也有一些了解。我知道這是一個很無理的要求,但按常規雙方都要給兩個星期是最起碼的禮節。主管人很好,他答應了。我正在辦公室等分配活幹的時候,前夫走過來問我一個問題,我從沒聽過,他大聲斥責我說,你什麽都不會,你怎麽做一個設計員。我不禁想起以前跟杭和Ella坐在一起的時候,他們兩個在調情之餘經常拿我的個子,年齡,寫的字(我比Ella 大六,七歲,而且我寫小學生字)開開心,看來我出差的時間裏,變化不是很大,雖然姘頭不同了,但換湯沒換藥。第二天,審和人事處的人一起通知我,由於辦公室沒有太多的活,當天是我的最後一天。跟我一起回辦公室的還有一個黑人,審說那個黑人也讓他回家了,我們是一視同仁的。我一點意見都沒有,讓我在辦公室呆兩個星期,那是對我的額外開恩,讓我立刻走人也合理,兩個星期我是沒有辦法參與到任何工程中,還額外增加了公司的開支。
但是前夫又延伸出了故事,他說我從辦公室走後。黑人又回辦公室了,這分明是區別對待,我可以去人事告審,種族歧視。我不想跟他談,他沒完沒了的慫恿著我去找審的麻煩,我有一種感覺,他倆有不可調解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