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是什麽東西?(5)
特有理
2014-11-28
回顧人類對自然的認知,自然的奧秘就像一個打上了馬賽克的圖片,在人類靈動的初期,能夠感知和解析的僅僅是自然規律的大致輪廓。人們能夠認知的物質基本就在如中國的“金、木、水、火、土”的水平。所能感受到的自然規律,也就是自然界的邏輯關係,也僅僅是在“五行”相生相克的層次。可以說,人類對“物質”概念的形成完全來自於自身的感官信息,來自於所謂對“實體”的“知覺”。及至現代,人類對“元素”的發現和應用,以及對粒子的研究和描述,應該說比人類智力發展早期有了極大的飛躍。但是,在對“物質”概念的理解上,現代科學並沒有在傳統哲學的基礎上前進多少。人們對“物質”的理解仍然以“實”的概念為基礎,哪怕人類對自然的分辨率已經達到了“粒子”的量級。其中一個關鍵性的問題就是:光是不是物質?光的《波粒二相性》使光存在於“實”與“不實”之間,那麽光是不是物質與精神的混合體?由此,進一步的問題就是,按照傳統哲學所建立的世界觀體係,物質與精神的分界線到底在哪裏?現代許多的科學困惑實際上都是源於傳統哲學所建立的世界觀體係,盡管科學一開始並沒有從哲學的核心,也就是宇宙的終極宏觀問題入手,而是選擇了以人類生存環境為參照點的行星(地球)層次為基礎進行科學“殿堂”的建設。但是現代科學確實繼承了傳統哲學的基本邏輯方向,既物質與精神的概念劃分。
愛因斯坦曾經試圖建立《統一場》的理論,這無疑是對傳統世界觀的一次挑戰。因為統一場的理論一旦成立,那麽自然就無所謂物質和精神,因為物質就是精神,精神就是物質,二者是統一於一個終極的“場”。我的思路與愛大師接近,但我認為物質和精神統一於“場”之上“能量”,“場”隻是“能量”的表現形式。這裏,我隻能概括性地表述一下我的認知:宇宙存在的根本在於能量的“存在”,宇宙生成的原因在於能量的“不平衡”。這個“存在”是高於宇宙的存在,是人類所在自然存在邊界之外的存在。
人的認知是對自然邏輯的一個反映,就像前麵提到的,猶如一個拚圖遊戲。但這隻是一個非常粗略的比喻,因為二維的邏輯關係對自然而言屬於非常低的層次。如果進一步描述的話,自然的邏輯關係就像一個魔方,而且並不止是三維的魔方。對於自然而言,它的邏輯關係是“無限”維的。圓周率π和自然數e就是這種“無限”的一種具有啟示性的體現。對於一個三維魔方,單獨一麵的顏色拚合並不能代表整個魔方邏輯的洽和,人類的認知完全類似於魔方的拚對。可以說,人類在不同認知階段和層次,所能了解的邏輯層麵是不同的。即使我們拚好了一麵或幾麵的“顏色”乃至“圖形”,並不代表我們真正全麵掌握了自然的邏輯關係,既自然的規律。哲學的價值就在於為科學提供邏輯洽和的維數,而科學所要做的,就是找出拚合“顏色”的方法,而且這個“顏色”又是一種帶有表達信息的“拚圖”。人類在哲學思辨以及科學研究中存在的矛盾和疑惑,除了受認知精度的影響,更核心的,是受到對邏輯關係的維數認知的影響。比如說一些經典的哲學悖論;一些令人困惑的科學猜想,如多維空間;以及當代量子力學中經典的的《薛定諤的貓》論,其根本,我認為就在於受到了傳統哲學框架的束縛。
下麵,讓我們對哲學的兩個經典悖論:《永遠到達不了終點的悖論》和《追不上的悖論》進行解析,從而體會傳統哲學對現代科學的影響,以及不同哲學思維方向所將導致的對自然規律解析結論的不同。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