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已經過去很多年了,細節有點不清楚,但故事大致如此:
巴特按門鈴的時候,房東太太剛吃完晚飯,洗了碗,
舒舒服服坐在她的沙發上,那部她看了5,6年的肥皂劇已經開演,
大家都知道7.30 到8點不要給她打電話,所以聽到門鈴,她有點惱。
房東隻好放下手中的甜點,站起來去開門。
巴特是同一條街的鄰居。住在這裏也有幾十年了,
但兩家也隻是點頭之交而已。巴特說有點事,很重要,
就站在外麵聊聊好了。
房產公司想買下房東後花園外麵的那塊地建公寓樓。其中的一塊是巴特的。
房東的後花園外麵是一片一望無際的農耕地,分屬5個地主。
都租給農民放牛,種土豆,玉米。
國家法律對於農耕地的買賣使用有嚴格的規定,
嚴禁買賣後的農耕地用做住宅建設和商業用途。但是目前這家開發公司已經在其他地方成功地獲得政府許可,開發了幾塊農耕地,加上鎮委會的執政黨委員支持他們的提案,所以這次他們是信心滿滿,誌在必得。
3塊地的繼承人都在其他地方居住,已經同意出售他們手下的地皮 另外一塊最小的地皮是一個93歲的老太太的,她就住在地邊的小房子裏,老太太跟地產商派來的人說:等我死了,把合同送到墓地去簽吧。那塊地對於地產商的規劃無足輕重,地產商不再糾纏老太太。
重要的是巴特這塊地。
巴特這塊地,地形狹長,麵積也較大,正好從中間分割了幾塊地,如果他不賣,地產商就很難進行有效規劃,項目隻能放棄。他們已經幾次派人上門,每次都報了比上次更高的價格。
巴特不想賣這塊地,但是對方開出的價格實在讓他難以拒絕。
巴特的父母是村裏有名的大地主,葛蘭台,他媽媽沒有什麽文化,卻知道買地才能致富,一家人省吃儉用,錢全部用來一點點買地。家裏從不買肉,隻吃家裏的雞下的 蛋,每天一人3個雞蛋.自己做麵包,種菜,除了奶酪,油鹽基本商品以外,從來不到商店消費。巴特是家裏的獨生子,因為他媽媽認為養孩子浪費錢。
他父母很多年前雙腳開始浮腫,醫生警告他們說不能再吃雞蛋,但他們還是舍不得買肉,倆人70歲左右相距去世,留下鑽石王老五巴特。
巴 特可不想做鑽石王老五。他年輕的時候雖然有些靦腆,但是他個子挺拔,相貌端正,喜歡他的女孩子還是不少,隻是他父母都不滿意這些女孩:她們不夠節儉,隻喜歡和巴特在酒吧見麵,電影院看電影,那是要花錢的。所以,一直到巴特四十歲,也沒有一個女孩滿足他家的要求。巴特最後成了有價無市的王老五。
他不想賣掉那塊地,他隻想保持原來的樣子,每天起來可以看見窗外的牛羊,夏天那塊地裏的玉米節節長高。
錢現在對他來說沒有多少價值。但是他沒有多少文化,不知道如何阻止房地產公司的計劃,他估計老房東也不想那塊地建起公寓,所以他希望老房東幫他想想辦法。
接下來的兩個月,老房東開始準備反對提案的資料,三天兩頭和鎮委會的反對派開會商討,打印材料,騎車挨家挨戶簽名反對提案。。。。這件事徹底打亂了這個退休老頭的平靜,有規律的生活。
鎮委會公開討論投票提案的那天晚上,房東一家家敲門提醒他們會議時間。很多人為了不讓這個老頭失望,都到場參加了決議會。鎮長很吃驚居然滿滿坐了一屋子人,以前很少有人來參加這種提案決議會。
最後,鎮委會12個委員:8名執政黨委員同意此提案,3個少數派委員共4人反對提案。按照規定,提案沒有全票通過,3票反對,就必須經過省裏再審查。
幾個星期後,省裏下了批文:此提案根本就是無視國家法律,無視居民的合理訴求。不予通過。
事情過了一個星期,房東接到巴特的一個電話。放下電話,他跟太太說巴特想感謝他,讓他去他家的前院挖一棵蘭花。房東太太聽了有點惱火:
“那一蓬亂草還要花力氣,挖來種哪裏? 你直接回絕不就行啦”
“他難得送人禮物,你成全他不就完啦!”
說完,出門推了獨輪車,車上還放了鋤頭,鏟子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