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首先感謝各位的回帖。我這裏統一回複一下。
我寫這篇文的目的不是為了評價別人,而是分享一下自己的想法,給大家一個參考。我尊重您自己的選擇。
這算是花錢換親情嗎?我不這樣看。我覺得正是有親情,我才會選擇主動放棄。要是無關的人欠了我的錢,比如信用卡公司多收了我十塊錢,我是一定要爭回來的。無他,沒有親情。
要是我父母有一億美元的遺產,我會放棄嗎?實事求是地講,我不能確定。但是,大家常常在電視報紙上看到,億萬富翁的子女為了爭遺產鬧得不可開交,對簿公堂。何必呢?錢是個好東西,但是它也能激發出人心中最醜惡的一麵。還不如沒錢,還能保住個親情。
我父母的財產也確實不多,我自己也確實不算太富有。就是窮慣了,午飯是否加個三塊錢的湯也要思想鬥爭一下。但是我已經快獨立生活30年了,並不必需父母的財產。
朋友再好,失聯後也不會再去尋找。這話說起來有點殘酷,但是我的經驗就是這樣的,我也是這樣對我的朋友說的。緣在惜緣,緣盡隨緣吧。
再次感謝各位的回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