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謨拉比法典》是古代近東最長、組織最完善的法律文本,也是保存最完好的。下麵的分類是學者Godfrey Driver 和 John Miles的分類,進行了一些修改,並使用了Martha Roth的翻譯。
第一類是違法行為,罪行包括虛假指控、虛假證言、偽造判決;其例子是:如果一個人指控另一個人殺人,但無法提出指控證據,則指控者應被處死。
第二類是財產犯罪,罪行包括盜竊和收受贓物、綁架、窩藏逃亡奴隸、破門而入、入室盜竊、趁火打劫等;其例子是,如果一個人入室盜竊,罪犯會被處死並將其屍體掛在(被他闖入的)破門前。
第三類是土地和房屋的權責,包括封地保有存、農民的職責、農民的債務、違法的灌溉行為、家畜闖入他人土地、砍伐樹木、照料棗園、以及與房屋有關的犯罪行為;其例子是,如果一個人欠了債,或其田地被風暴毀壞,或者洪水衝走了莊稼,或者田裏因水不足而沒有糧食生長,導致那一年他將無力償還糧食給他的債權人;他應當暫停履行合同,並且他不用支付當年的利息。
第四類是商業糾紛,包括貸款和貿易、旅館管理、快遞詐騙、扣押和質押債務、資產保管或存放;其例子是,當貿易代理人接受商人的白銀進行投資,但其在旅途中遭受損失,應將白銀按本金金額退還商人。
第五類是婚姻、家庭、和財產問題,包括誹謗烏格巴圖姆女祭司或已婚婦女,“已婚婦女”的定義、通奸、丈夫不在的情況下再婚、離婚、與Naditum(女祭司)婦女的婚姻、贍養生病的妻子、丈夫送給妻子的禮物、配偶的債務責任、謀求丈夫、亂倫、早期婚姻、妻子去世後結婚禮物的轉移、生前信托、兒子的財產繼承順序、剝奪兒子的繼承權、財產合法化、寡婦的財產、上等人(Awilum)階級婦女與奴隸的婚姻、寡婦再婚、祭司婦女、嬰兒的收養和護理;其例子是,如果一個男人收養了一個剛出生的嬰兒,然後撫養他,那麽他的撫養權不會被收回。
第六類是襲擊罪,包括襲擊父親、襲擊上等人(Awilum)階級的男性、襲擊導致婦女流產;其例子是,如果一個上等人弄瞎了另一個上等人的眼睛,襲擊者的眼睛也要被(當局)弄瞎。
第七類是職業操守,包括外科醫生、獸醫、理發師、建築師、造船者、和船夫。其例子是,如果建築商為某人建造房屋,但由於不符合規格而導致牆壁彎曲,則該建築商應使用自己的銀子使該牆堅固。
第八類是農業,包括牛、佃戶盜竊飼料、雇傭農業工人、盜竊農具、雇傭牧民、牧羊人的職責、雇用牲畜和馬車、雇傭季節性工人。其例子是,如果一頭牛在經過街道時頂死了一個人,那麽該案就沒有索賠依據。
第九類是雇用費用,包括工匠工資、租船費用。其例子是,如果一個人租一艘容量為60庫爾的船,他每天應支付六分之一的銀子作為租金。
第十類是奴隸,包括對出售奴隸的保證,在國外購買奴隸,否認主宰權等。其例子是:如果一個奴隸向他的主人宣稱:“你不是我的主人”,主人將提出指控並證明他確實是其奴隸後,奴隸的耳朵將被主人割掉,以作為懲罰。
自二十世紀中葉以來,漢謨拉比法典的目的和法律權威一直存在爭議。有三種不同的意見:第一種,它是立法,無論是一部法典、還是一組法規;第二種,它是一個法律報告,包含過去案件和判決的記錄;第三種,它是一部抽象的法理學著作。第三種理論在亞述學領域獲得了很多支持。
《漢謨拉比法典》的基本原則就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第196條和第200條法律分別規定,當一個人摧毀另一個人時,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由報複法確定的懲罰可以轉移給違法者的兒子。例如,第229號法律規定,房主因房屋倒塌而死亡,房屋建造者要被處死。以下第230條法律規定,如果是房主的兒子死亡,建築商的兒子則會被處死。
法律麵前人人不平等;不僅年齡和職業,而且階級和性別也決定了他們受到的懲罰或補救。漢謨拉比法典將人分為三種等級:
這些階級內部也存在不平等;例如,第200條和第202條法律表明,一個上等人的等級可以高於另一個上等人。
上述原則在精神上與現代普通法和民法體係相距甚遠,但有些原則可能更為熟悉。其中一項原則是無罪推定。石碑的前兩項法律規定了對未經證實的指控的懲罰,這些懲罰由報複法確定。書麵證據受到重度重視,尤其是在合同問題上。一罪一罰。法律還承認被告意圖的重要性。最後,該法典在公共石碑上的設立據說是為了增加訴諸司法的機會。無論這是否屬實,考慮到古巴比倫時期抄寫教育的困難,建議一個受冤屈的人大聲朗讀石碑,是朝這個方向采取的具體措施。
這些法律是用阿卡德語的古巴比倫方言寫成的。他們的風格是規則和重複的。今天它們是阿卡德語入門課程的標準文本。然而,正如學者A. Leo Oppenheim 所總結的那樣,楔形文字符號本身是“垂直排列的……在從右到左並排放置在帶中的盒子內”,這種排列方式在漢謨拉比時代就已經過時了。
《漢謨拉比法典》與早期美索不達米亞法律集有很強的相似之處。許多聲稱是由統治者撰寫的,這種傳統可能很普遍。早期的法律集也類似地表達了其天賜的合法性。與《漢謨拉比法典》一樣,它們也有序言和尾聲,如《烏爾南穆法典》、《利貝特伊什塔爾法典》、《埃什努納法典》。此外,與《漢謨拉比法典》一樣,它們堅持“一罪一罰”的原則。總體而言,所涵蓋的案例和使用的語言驚人地相似。當漢謨拉比製定自己的法典時,抄寫員仍在抄寫早期的法律集,例如《烏爾南穆法典》。這表明早期的收藏,可能不僅與《漢謨拉比法典》相似,而且還影響了《漢謨拉比法典》。學者Raymond Westbrook 認為,“古代近東法律”有相當一致的傳統,其中包括《漢謨拉比法典》,並且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習慣法。盡管如此,還是存在差異;例如,學者Stephen Bertman 指出,早期的法典涉及賠償受害者,而《漢謨拉比法典》則涉及對罪犯的懲罰。此外,上述相似性和影響力的結論僅適用於法律本身,每個法規的實際法律實踐都是神秘的。
要了解《漢謨拉比法典》對現代法律的影響,就需要了解它對摩西法和希臘羅馬法的影響。由於這是有爭議的,評論家僅限於觀察該法典與美國法律和中世紀法律等之間的異同。一些學者表示,《漢謨拉比法典》中的懲罰並不更嚴厲,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更輕。例如,第238號法律規定,船長、船舶管理人、或船舶承租人使船舶免遭全損,則隻需向船東支付船舶價值的一半。這一原則被公元前十世紀的腓尼基人、公元235年羅馬帝國的“羅得法”、公元533年東羅馬帝國的查士丁尼一世等所繼承。共同海損法是所有保險的基本原則。
《漢謨拉比法典》經常在法律學術中被提及,其中的規定被假定為法律,並且該文件被假定為真正的法典。學術界之外也是如此。
美國國會大廈眾議院議事廳的門上有一幅漢謨拉比的浮雕肖像,還有其他22名“因在建立美國法律基礎原則方麵所做的工作而聞名”的肖像。世界各地的不少機構中有盧浮宮石碑的複製品,包括紐約聯合國總部、和海牙和平宮(國際法院所在地)。
《漢謨拉比法典》以其全麵的法律方法而聞名,涵蓋了從犯罪行為到醫療實踐的各個主題。該守則包括規範醫療、設定手術費用、和懲罰醫療事故的具體規則。例如,如果醫生在手術中導致貴族死亡,他們會受到嚴厲的懲罰,有時甚至會被砍掉手。這種嚴厲體現了即將在古代,醫療責任也是多麽嚴肅。
從政治學的角度來看,《漢謨拉比法典》是有價值和基礎的,因為它展示了法律如何被用來加強社會等級製度和維持控製。學者Pearn寫道,該法典的法律根據一個人的社會階層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適用,因此貴族比平民和奴隸得到了更多的保護。這種法律分層反映了巴比倫社會的權力動態,並顯示了法律如何不僅用於治理,而且還用於維護社會秩序。
最後,《漢謨拉比法典》以其力量和嚴厲性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現代標準來看,嚴厲的懲罰似乎有些極端,但在一個生存依賴於嚴格遵守規則的社會中,它們可能是維持秩序所必需的。同時,《漢謨拉比法典》代表了法律、醫學、和法醫體係發展的重要一步。通過編纂法律並將其公開,漢謨拉比建立了一個影響幾代人的製度,使支撐該法典的正義、公平、和問責原則在今天繼續引起共鳴。
資料來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Code_of_Hammura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