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金頭腦

徐誌摩的思路,徐霞客的文筆。天馬行空,喜歡寫作。閱讀曆史、地理等知識,追尋探險背後的故事。曾上電視參加益智類競賽節目-金頭腦,並奪得月優勝。這就是我,一個愛好廣泛的小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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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遇到的美國警察

(2020-06-09 13:53:21) 下一個

最近,美國有很多民眾上街抗議警察的暴力行為。我也來湊一下熱鬧,寫寫我在美國十幾年來和警察打交道的經曆。事情不大,也基本上沒什麽身體接觸。

 

一、和縣警打交道

12005年聖誕節前夜晩上,我在回家路上被一個疑似黑人打劫。我沒有受傷,僅損失了一個錢包和裏麵的幾十塊錢。

案發現場在舊金山訪穀區(Visitation Valley), 一個治安較差的社區。天亮後,我在一位華人非營利組織負責人的幫助下,報了案。當時我來美國不久,英文不好,對方還幫我作翻譯。過了約半小時,有兩位在附近巡邏的警察向我錄案,問了一些劫匪的基本情況(如身高、體重、年齡、外貌特征、有無武器等),還有事發經過,以及我的損失狀況。問話外加翻譯,花了半個小時填完了報案表。離開前,巡警表示:如抓獲疑犯就會通知我。但直到多年後也沒有任何進展,估計也不了了之。唯一的變化是在犯罪地圖上多了一個犯罪記錄。也許這類案件發生得太多,警察也沒什麽精力去調查吧。

 

2201610月,我開車去南加州旅遊。途徑Santa Barbara 101號高速公路時,前麵的車速突然慢下來了,我逐從左車道轉到右車道,再加速超過旁邊的車輛。此時,我從後鏡上發現遠方有一警車閃警燈;當它開到我後方時,還響起了警笛。我老老實實地開出高速出口,停到路旁。警車則停在我車的後麵,片刻後,走下來一名白人警察。在詢問了我的證件後,他問:當時我的車速是多少?我答:大約70英裏。警察說:你有看到指示牌了嗎?當時高速公路在修路。按照加州法律,車速必須比最高時速(65英裏)慢10-15英裏;所以我開車超速了。說完開出了一張罰單,然後警察離開了。

下圖為Santa Barbara縣警(網上圖片)

 

回家後,我發現抗辯罰單的成本太高 - 得開車幾個小時去Santa Barbara的法院去抗辯,隻怕油費和汽車折舊損耗已經超過罰單總額了;再加上超速罰單的抗辨成功率低,隻好認慫交錢了事。

 

3201712月,此時我已經從舊金山搬到洛杉磯居住了。一天晩上,我在Lincoln Heights 附近的某條馬路跟車行駛。當前麵的車越過一條白色斑馬線時(這條路段沒有Stop Sign, 也沒有交通燈),我赫然發現有一吃瓜群眾正在過馬路;我連忙急刹車,才沒有撞上。正在此時,一輛原本停在右邊路旁,完全熄了燈的警車突然鳴警笛並發動引擎,我隻好把車停在路旁。警車停穩後,下來了一位拉丁裔警察。他檢查了我的證件後,告訴我:按照加州法律,車輛遇上白色斑馬線必須禮讓行人(意思是如果沒有行人不必停下,但看到有行人過馬路則必須停下)。我和他解釋說:當時天太黑,前麵的車擋住了我的視線,而且是它違規在先。警察不聽解釋,給我開出了一張罰單。

回家後,我不服氣,決定抗辯。拖了幾個月後,來到位於洛杉磯市中心的法院上庭。當天同一法庭外還有幾十位收到了罰單的司機在排隊等候庭審。庭審開始了,一位法官先在庭上宣讀了我們的權利和要遵守的規矩。此時,旁邊有一位韓國新移民(通過他兒子)表示自己聽不懂英語,想讓他的兒子來給他當翻譯;結果被法官拒絕了。法官解釋道:法庭可以免費提供翻譯,但你們不能用自己親屬來當翻譯。隨後,法官一個一個人來點名,宣讀罪狀,問司機是否認罪。認罪就交錢了結,不認罪就下回分解。我這才意識到今天隻是預審。

下圖為我去的洛杉磯法院(網絡圖片)

 

我當然沒有認罪,法庭書記逐打印一張紙交到我手中。我看了看,這是一份訴訟書,公訴人是加州人民,應訴人是我。(People of California vs XXX) 我豈不是成了加州的人民公敵嗎?還好我不用交保釋金就可以離開法庭了。

一個月後是正式庭審,我準時來到法庭。這裏比預審的法庭大很多,還特地把座位分隔出左、中、右三個區域。我們這群司機坐在中間,前來作證的警員分坐兩旁。

庭審開始。法官照例宣讀了我們的權利和法庭規則,還一起站立,宣誓不得作偽證。隨後,法官又問我們誰想認罪。幾名司機發現給他們開罰單的警察到場後,嚇得當場認罪。我則是老神在在,胸中早有和警察對質之策。

又過了幾分鍾,法官開始念名字,宣布某某人的交通罰單因證據不足而取消。當念到我的名字後,我也可以離席了。至於還在現場的司機,得和警察唇槍舌劍對質一番。他們的結果如何,就不是我所能知道的事情了。

 

二、其他奇葩事情

1200X年,我在舊金山某市議員處做義工。某天,議員在參加聽證會時卻忘帶了一份文件。坐在辦公室裏的議員助理趕緊讓我把文件遞過去。當我來到聽證會現場時,發現議員高坐台上,周圍有欄杆圍著,還有若幹警察在旁。當時的我還是比較,想直接衝到欄杆的閘門處把文件交給議員,結果被警察當作抗議者或者搗亂分子,當場給按住了。片刻後,我解釋說隻是來遞文件的,才被放開。否則的話會被警察趕出門外。

2201X年,我在舊金山總圖書館看書。忽然就瞌睡蟲上腦,趴在桌子上睡著了。不知道過了多久,被圖書館的警察叫醒了。他把我帶到保安室,登記了我的資料,還警告我不許睡覺,否則把我趕出圖書館。我.....當然是好漢不吃眼前虧。

32015年,我在舊金山坐輕軌電車上班。當時紙質的月票已被淘汰;乘客隻能通過乘車卡來購買月票。當我到達目的地車站時,卻被公車局SFMTA的警察(或者隻是查票員)攔了下來,說我沒有買票。我拿出乘車卡,指出我有月票;對方用機器一掃,卻無法查出來。爭論了幾分鍾後,我用手機上網找到了月票收據,再給對方檢驗,她才讓我離開。

 

小結:慶幸遇到的都是奉公守法的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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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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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流星 回複 悄悄話 文章寫的不錯!繼續努力!
人民公敵哈哈哈
灣區金頭腦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chichimao' 的評論 : 謝謝補充。我報警的主要原因,不是期待警察能破案;而是想在犯罪地圖上更新多一筆犯罪記錄,讓旁人有所警惕
chichimao 回複 悄悄話 美國警察令我好感不多的原因 是対非悪意或隻是無意的觸法 從不寛容 甚至蓄意放踨 不事前阻止其發生 而隻等待發生後 罰款 難逃謀財第一的企圖

相反的 同樣是交通問題 卻在人人痛恨的路線合併時 不儘早換道而一路到底 再強行揷入的占便宜駕駛 從不見交警出現 此外対故意弄嚮馬逹 高速行駛 強行換道逼車等悪意行車 使他人厭惡 危險者 也未見交警

兌之給人印象 不是懲悪揚善 主持正義 而是避重就輕 自保為先

至於本人被入室偷盜三次 光天化日下被劫兩次 亳無結果 也早覺悟以後不勞大駕了
lao-fei 回複 悄悄話 幾年前在達拉斯的75號高速上下來(75號穿過城市),看見一個賊頭賊腦的車在岔道上藏著(正常的車是不會停在那裏不走的),我還納悶,這輛車怎麽這幾天總在這停著,等我開過去,那車跟了上來,車內的警燈開始閃耀。我知道我超速了,從高速上下來,速度從70在很短距離內減到45是要特意踩刹車才能做到的,因為距離前麵的十字路口還有很長一段距離,通常都是不再踩油門,讓車自然減速。看來這個警察知道了這是個罰款的好地方。把車停在路邊,搖下車窗,那警察磨磨蹭蹭過來,以為我還會和他爭辯什麽,好趁機教導我,我用鄙夷的眼神看著他,然後遞給他駕照保險,一句話不說,但那鄙夷的眼神明顯的告訴他,你不就是要錢嗎,開罰單好了(知道跟他掰扯也沒用,還要受他教訓)。估計那警察從來沒有碰到我這樣的(通常都是求饒說好話),我感覺他的自尊心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就像一個做賊心虛的壞人。從那以後,再也沒有看見他停在那裏了。
lao-fei 回複 悄悄話 幾年前在達拉斯的75號高速上下來(75號穿過城市),看見一個賊頭賊腦的車在岔道上藏著(正常的車是不會停在那裏不走的),我還納悶,這輛車怎麽這幾天總在這停著,等我開過去,那車跟了上來,車內的警燈開始閃耀。我知道我超速了,從高速上下來,速度從70在很短距離內減到45是要特意踩刹車才能做到的,因為距離前麵的十字路口還有很長一段距離,通常都是不再踩油門,讓車自然減速。看來這個警察知道了這是個罰款的好地方。把車停在路邊,搖下車窗,那警察磨磨蹭蹭過來,以為我還會和他爭辯什麽,好趁機教導我,我用鄙夷的眼神看著他,然後遞給他駕照保險,一句話不說,但那鄙夷的眼神明顯的告訴他,你不就是要錢嗎,開罰單好了(知道跟他掰扯也沒用,還要受他教訓)。估計那警察從來沒有碰到我這樣的(通常都是求饒說好話),我感覺他的自尊心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就像一個做賊心虛的壞人。從那以後,再也沒有看見他停在那裏了。
cys254 回複 悄悄話 加州的人民公敵,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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