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熟悉並且虐待法律的租客
這二個紐約時報的報道是15年前了. 但是最近有些國內的朋友需要在紐約買房子, 翻炒一下這個冷飯.
2004年12月19日,紐約時報報道曾經效力於紐約美式足球巨人隊現在自稱國際金融家的侯先生, 賴賬, 不付房租。他和太太及二個兒子自2003年四月起租了福克斯博士的三層樓。 細節:
侯先生的律師都承認,“侯是一個聰明的家夥,他在利用提供給所有租戶的保護和權利。”
這個故事有趣的是,一個月後,紐約時報報道房東的惡夢得到了新的業主,即侯先生剛剛簽署了另一項租賃,2年期,有河景,月租$9,500。當新的房東看到上個月紐約時報的報道得知侯先生的光榮曆史,他於12月30日起訴侯先生. 雖然新房東不能廢除租約,但能夠加上一些製裁, 比如預付 $68,600. 不知道半年以後侯先生一家的表現如何.
紐約的租憑法律比較偏袒租客, 雖然爛蘋果是少數 但是萬一遇上一個, 至少一年的租金會泡湯. 我的一個至親也遇上過一堆爛蘋果: 來看房子的是一對體麵的老夫婦 但是搬進來的卻是幾個年輕人. 他們從第二個月就沒有交過租金. 由於有法律保障, 十一個月後才勉強把他們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