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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教授郭於華:我們究竟有多麽特殊?

(2015-03-03 06:12:24)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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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於華,1956年7月生於北京。曾當過空軍某團通訊兵,1990年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獲博士學位;2000-2001年於美國哈佛大學人類學係做博士後研究。1990-2000年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人員;2000年至今任清華大學社會學係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社會人類學、農村社會學、民間文化與信仰等。著有《死的困擾與生的執著--中國民間喪葬儀禮與傳統生死觀》、《在鄉野中閱讀生命》、《儀式與社會變遷》(主編)等作品。
特殊主義與普遍主義的關係是一個長久爭論的話題。作為處理社會關係的不同標準和方式,二者其實並非絕然對立,非此即彼。在幾乎所有社會中,普遍主義與特殊主義都會並存;隻是一般而言,傳統社會通常更強調和盛行特殊主義,而現代社會普遍主義會獲得更多的認同,畢竟,人類所構成的世界正變得愈來愈相似和關聯緊密,人們的社會生活需要更多的共同準則與價值。  
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伴隨著文化多元主義、社群主義和女權主義的興起,西方社會盛行的反普遍主義思潮,包括批判一元現代性、質疑單極化、科學主義、啟蒙話語等,是西方社會麵對自身問題批判性的反思,實際上正是以批評西方文化中心主義和文明優勢論為思想基礎的。如若在不同情境下,即在中國社會還羈絆於前現代、非現代困境時,盲目追逐或套用西方的反普世主義,無疑導致南轅北轍的結果。  
現代社會-文化人類學一直強調文化相對主義,對西方中心論和文化霸權持批判立場。其實這種相對主義也是相對的:相對於文化中心主義——即認為自身文化最為優越,最為文明,是全人類仿效的對象。但文化相對主義走到極端也會成為它所反對的文化特殊主義,所謂相對,就是反對絕對化、單極化;而主張的則是多元共存。既然要共存就須同場博弈,如同一起玩一場大遊戲;而一起玩就得有相互認同的遊戲規則,就要有共同接受的價值標準——普世價值;因而,可以說普世價值是構成人類社會共同準則的理性基礎。  
當下不時看到強調中國國情特殊、不宜實行來自西方的自由民主製度,中國必須保持自己的特色、走自己的道路等的特殊論觀點;而且為了證明“中國模式”的獨特和優越,常常拿舉國體製、集中力量辦大事,統一(相對於多元)、穩定(相對於動亂)說事。為了強調中國的特殊性,就得批判普世價值,(試圖)以中國特殊之優越證明共同價值之不存;而十分悖謬的是,與此同時這種論點還經常指責中國人民素質低,因而不適合民主。  
每當看到這樣的觀點和論證,總不免讓人想問一聲:中國有那麽獨一無二嗎?進而,中國人是人嗎?  
何為普世價值?根據維基百科的表述,就是泛指那些不分領域,超越宗教、國家、民族,隻要本於良知與理性皆為所有或幾乎所有的人們認同之價值、理念。簡而言之,就是每個人都應該得到符合人性的,或者人道的對待;就是作為人享有基本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結社自由,免於匱乏和免於恐懼的自由。  
幾年前官媒官學猛批普世價值的時候,我曾經寫過《普世價值本是常識》一文。按照常識性的理解,“普世價值”是指人類在長期的曆史進程中形成的共同價值觀和創造的文明成果,大體包括自由、民主、科學、人權、法製、平等、博愛等等理念;是普通人都不難明白的道理,說白了就是人人都需要,人人都喜歡的價值觀,有人說得極端些,就是連流氓都不能公開否認的東西。是啊,流氓都得承認的理,強盜都得遵守的道,還用得著討論麽?否認普世價值基本上就是公開表明:我就是不講理了。這讓人想起文革時曾經有“寧要社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的口號,前不久又看到“寧可華夏不長草,也要收回釣魚島”,“寧可中國遍地墳,也要殺光日本人”的標語,這就是不講道理的表現。  
如此說來,無論中國人多麽堅定地要保持自己的“特色”,多麽強烈地反對西方現代性並要形成自己的現代性,進而走出一條優越於西方的發展道路、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也不能以反對普世價值為宗旨,也不能背離人類文明的主流。除非我們根本就是苗草不分、黑白不明、是非不辨的一群。
魯迅曾以“投槍”、“匕首”般尖刻地批判傳統國民性:他著重鞭撻主子(統治者)、奴才、看客等類,並深刻揭露“怯弱,懶惰,而又巧滑”、自主精神缺失、“瞞和騙”、“精神勝利法”、麻木、守舊、盲目自大、順從忍讓等一係列所謂國民劣根性。  
其後,更有柏楊以《醜陋的中國人》為書名,痛指“這麽一個龐大的國度,擁有全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一個龐大民族,卻陷入貧窮、愚昧、鬥爭、血腥等等的流沙之中,難以自拔。”對中國人的“髒、亂、吵”、“窩裏鬥”、“不能團結”、“死不認錯”、“沒有包容性的性格”,隻有“狹窄的心胸”等等醜陋現象一一針砭,並分析醜陋的原因在於“中國人是一個受傷很深的民族,沒有培養出讚美和欣賞別人的能力,卻發展成自鬥或阿諛別人的兩極化動物。更由於在醬缸裏醬得太久,思想和判斷以及視野都受到醬缸的汙染,很難跳出醬缸的範疇”。而“文革”這樣一場人造浩劫,不僅造成生命的損失,“最大的損失是摧殘了人性和高貴品德。人如果離開了人性和高貴的品德,就跟禽獸毫無區別”。  
有著強烈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的國人看到這樣的評價多半會氣得發抖,但仔細琢磨一下恐怕又覺不無道理,所謂愛之深,恨之切。回到本題,我們到底有多特殊?我們還是不是人類共同體中的成員?無論我們在飲食、服飾、語言、文化、宗教、信仰方麵有多麽獨特,我們屬於人類這一點應該沒有異議,問題在於究竟是什麽讓我們如此特殊?以至於像是人類社會中的另類?  
中國人是不是人,取決於製度安排和治理理念是不是以人為本,是不是把人當作人,是不是以人道主義待人。  
我們常常聽聞人們在麵對現實的社會不公而無奈時說的一句話:“別忘了你是在中國”。這道出了體製機器從不把人當作人的本質。人們熟知的雷鋒日記中有這樣的句子:“我要做一顆革命的螺絲釘,黨把我擰在哪裏我就在哪裏閃閃發光,永不生鏽”。文革時的革命口號說:“革命戰士是塊磚,哪裏需要哪裏搬;搬到大廈不驕傲,搬到廁所不悲觀”。
很顯然,螺絲釘不是人;磚石泥土不是人;草芥螻蟻不是人;馴服工具不是人;馬鈴薯不是人;烏合之眾不是人;義和團不是人;紅衛兵不是人;……凡被驅使者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人!內戰中的士兵不是人,是炮灰;曆次政治運動中的鬥爭對象不是人,是要被消滅的階級敵人即非人,而作為運動動力的群眾也不是人,是被利用的武器;大饑荒中被餓死的不是人,隻是作為數字存在的人口;新世界工廠中的工人不是人,而是靈巧又馴服的人手;奧運賽場上的運動員不是人而隻是拿金牌的工具;死於“躲貓貓”等五花八門形式的在押嫌疑犯們沒有被當作人;在街頭被城管追、打、搶、砸的小商販們沒有被當作人;倒在強拆車輪下的錢雲會們沒有被當作人!在現實和虛擬世界中被禁言被失蹤的也同樣沒有被當作人!同樣地,實施強製壓迫的國家機器當然也不是人。……  
“以人為本”,這是黨和政府早在2003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上就明確提出的,並且作為科學發展觀的基礎。為此,我們必須改變不把人當作人的製度與文化基礎。中國諸多問題的症結是沒把人當人:比如,“發展是硬道理”!麵對這個“硬道理”我們必須要問:什麽是發展?誰的發展?經濟增長、GDP增加能夠“硬”過人的生存、發展和自由嗎?再如,“穩定是壓倒一切的”!我們必須思考:為何要穩定?誰從“穩定”中獲益最大?穩定的根基是什麽?社會穩定不應成為目標,穩定永遠不能“壓倒”人民的幸福和尊嚴!而當我們探索中國的憲政民主之路、努力融入人類文明主流的時候,卻總有強大而不停的呱噪:中國人不適合民主,一旦民主就會亂;決不搞西方那一套;中國模式最優越。這就如同當你還跪著的時候,就有人告訴你一旦站起來就會摔倒因而很危險。  
當今世界中,一國之國民要成為真正的人,首先必須成為公民,即懂法律、有理性、知曉自己的權利、義務且能夠合法合理地保護自己權利的有組織的公民。是不是人取決於我們要把自己當作人!要努力成為公民,要推動公民社會的成長。這也是阿倫特意義上的行動的人,獨立思考的人,積極生活的人。在阿倫特看來,公民的性質不僅僅是一種政治共同體成員的身份,而且更是一種作用和能力,自由的個體以此在共同事務中成為有效成員。而相較於勞動和工作,行動置於“人的條件”的核心位置。行動是至高無上的人性的形式,沒有行動的生命“簡直是死寂一片,它不再是一種人類生活,因為此時人不再生活於人與人之間”。  
公民的行動以人的自由、尊嚴以及積極進取的主體性為基礎,以人的自我啟蒙為條件。由此個人才不再是孤獨冷漠絕望的個體,而是現代社會中的公民——承擔作為公民的責任,為自己的權利負責,為公共事務負責。公民社會的力量,公民的覺醒與能動性——公民的勇氣、公民的能力和公民的智慧是創造性力量,也是社會活力與改革動力的不竭之源。體製改革的動力來自社會而非權力自身:體製內的改革力量是在社會力量的逼迫下產生的;公平正義的規則是在各種力量的博弈中形成的;公民社會是在公民的參與行動中生產出來的。走出停滯狀態、恢複社會活力隻能從公民的自覺和公民的行動開始。  
  從現實的日常生活開始,為實現和保護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而行動、而發聲,我們將證明中國人不是另類,而是人類大家庭中生而平等的成員。而此行動的過程中也將站立起真正的人、大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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