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95)
2021 (3)
昨天寫了一篇文章是批評某人寫了錯別字還狡辯,玩弄文字,不但不謙虛不認錯,反而牽強附會解釋句子高調發至朋友圈。常高唱弘揚中華文化,在微信上鼓吹自己才華並激烈抨擊別人素質差的人文風竟然如此。
這實在讓嫉惡如仇的我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但是,洋洋幾大段落數落別人之後我自己反而不自在。為什麽呢,不是做慣了老好人,經常違心地點讚,捧場後難得露真情實在別扭。而是上帝阻止了我,讓我把發出去的博客刪了,他的話再次敲打我。他對我說“不可論斷。”在主麵前我們都是罪人,都有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主觀上客觀上我們都沒有資格評論別人的對錯。隻有上帝才能實行最後的審判。帶著原罪的我們都應該求主赦免。求主“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他人的債。”警戒別人之前應該首先審查自己,我是不是也經常出醜後極力掩飾,出錯時百般推卸呢?隻不過沒有故意放大錯誤,誤導別人而已。我們應該凡事盡量以耶穌基督為標杆,認真做好自己就夠了。
感謝上帝在此提醒我。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