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文革時期樣板戲是經過“千錘百煉”的說法,本人一貫不同意,反而覺得是“千錘白煉”了。這是因為隨便拿出一場樣板戲的劇情來,就有很多不合常理的地方,很多不合邏輯的地方,以及很多違背曆史事實的地方。
《沙家浜》的謬誤之三,就是胡傳魁不可思議地做出了一件事,這就是他在深夜的淩晨結婚辦喜事,深夜的淩晨擺喜宴。
證據在這裏:《沙家浜》第八場“奔襲”之後,就是第九場“突破”和第十場“聚殲”。第九場“突破”的時間場景是深夜,新四軍突擊排的戰士摸掉了崗哨,郭建光跟阿慶嫂會合。阿慶嫂的唱詞是這樣的:“敵兵部署無更變,送去的情報圖一目了然。主力都在東西麵,前門隻有一個班。民兵割斷電話線,兩翼不能來支援。院裏正在擺喜宴,他們猜拳行令鬧翻天。你們越牆直插到當院,定能夠將群醜一鼓聚殲!”
胡傳魁半夜三更納妾納妾辦婚禮。這是哪個哪個地方的習俗?(《沙家浜》截屏)
請注意,阿慶嫂說“院裏正在擺喜宴,他們猜拳行令鬧翻天”。擺喜宴,可不是鬧洞房喲。
還有一個證據:郭建光在前一場的唱詞是“穿過了山和水,沉睡的村莊……”。
突擊排在路上的時候,沿途的村莊已經是在“沉睡”中了。那麽到了沙家浜之後,在黎明之前,依舊應該是在沉睡之中。然而,在正常人都在沉睡的時候,胡傳魁正在辦喜事,請了一大杆子人來喝酒吃喜宴,還要猜拳行令鬧翻天。順便說一句,他們這是在擾民,典型的擾民!來參加和出席胡傳魁婚禮的,除了胡傳魁自己的一撥人之外,還請來了日本軍官,以及日軍翻譯官,新娘的哥哥鄒寅生,也就是胡傳魁這次結婚之後的大舅子。日本人也奇怪,大晚上的也不睡覺,還興致勃勃地淩晨深夜來喝喜酒。
按照中國人的傳統禮節,結婚要在白天辦喜事,尤其是第一次結婚,辦喜事一定要在白天,而且婚禮的行禮時刻必須在中午之前。如果是二婚的,就要在午後才開始拜天地入洞房。所以,從婚禮舉辦的時辰上,就可以判斷婚禮當事人是第一次結婚還是第二次結婚。如果是納妾,就可以在下午辦喜事。
然而不論是中午之前還是之後,都是白天辦事。到了現代,人們與時俱進,沒那麽多講究了,婚禮多半在晚上,因為大家基本上都有工作,晚上來的人多,熱鬧。
一場婚宴,一場宴會,再怎麽熱鬧,再怎麽鬧騰,兩個小時,三個小時也就散了,除非婚宴之後再來個徹夜舞會或者大鬧洞房。婚宴的高潮,應該是在婚禮開始之後的一個小時左右。這個時候也上菜了,到了第三道菜上來的時候,新郎新娘到每個桌前給來賓敬酒,敬酒之後,來賓正是興致最高的時候,猜拳行令鬧翻天是順理成章的。
如果說,胡傳魁的婚宴,來賓猜拳行令鬧翻天的時候是在淩晨4至5點鍾,那麽婚禮開始的時候就是夜裏的3點至4點鍾。胡傳魁為什麽要與眾不同地在深夜淩晨辦喜宴,而日本占領軍的軍官還受邀前來出席他的深夜婚禮?是不是有必要給大家一個交待?說明一下這是為什麽?為什麽不怕驚擾到沙家浜鎮上的居民夜裏睡覺?
請注意,在戰鬥結束的時候,胡傳魁、刁德一等人被活捉、沙奶奶等鎮民得到解放的時候,一輪紅日冉冉升起。這就是說,整個戰鬥是在黎明之前進行的。當太陽從東方升起的時候,一切都結束了。這就再次證明了胡傳魁的婚宴是在深夜舉行的。
戰鬥結束的時候,太陽從dong東方冉冉升起。(《沙家浜》截屏)
不過,還有一個疑問,那位新娘,也就是常熟城裏有名的美人,鄒翻譯官的妹妹,在最後時刻沒有被押上場。她到哪裏去了?她的命運如何?她的這次婚禮泡了湯,原本要嫁給胡傳魁的計劃由於半路殺出了個新四軍而嘎然中止,她後來嫁給誰了?新四軍憐香惜玉?臨時動了惻隱之心?為她以後棄暗投明埋下伏筆?不知道。
說到這兒,就聯想到了前麵的疑問,為什麽郭建光帶領的突擊排要在一個月光明亮的夜晚行動?等幾天不行嗎?等胡傳魁辦完了喜事再動手不行嗎?幹嘛非得要趕在胡傳魁納妾的喜宴上動手不可?這次行動到底是衝著胡傳魁去的?還是衝著常熟城裏有名的美人去的?
有錢人,狐朋狗友多的人,大喜之日,喝酒喝到半夜也是常有之事,不足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