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那精忠報國的南宋猛將嶽飛寫下的四個大字——還我河山!能想象到他在將士出征誓師大會上怒發衝冠發出總攻令,能想象到將士們熱血噴湧視死如歸的決心。“還我河山”這四個字,字字千斤重。這四個字簡明質樸,擲地有聲,流傳百代,震撼千秋,今天的人們一看到這四個大字,都能燃起“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激情來。外族入侵,山河破碎,凡愛國愛家的仁人誌士,都有保家衛國的守土責任。能投身到這麽波瀾壯闊的民族複興事業之中,以前再怎麽屌絲,也都有一種自覺為壯士的自豪感,想不當民族英雄都難。
抗戰時期,外強入侵,肆虐中華,生靈塗炭。“還我河山”再次用來激起民眾同仇敵愾團結抗日的鬥誌,把我們的血肉築成我們新的長城,我們萬眾一心,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抄起大刀,向鬼子們的頭上砍去……“還我河山”是無數英雄們血肉之軀的呐喊。為了“還我河山”,壯士一去不複還。
中國人站起來之後的和平年代,這種激情逐漸淡化。和平年代久了,這種激情就談出記憶了。難怪人家王寶強在日本宣布投降這個紀念日的當天憤然地宣布鬧離婚,一下子把人們的注意力從紀念抗戰勝利拉到關注內地演藝圈的男歡女愛婚姻出軌這類能滿足窺視狂心理的消息上麵;也怪不得人家馬雲在2016年的4月12日這個曆史上曾經發生過大批革命黨人遭屠殺的日子宣布當年的9月9日毛澤東去世的忌日設立酒水狂歡節。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
讓我們忘記過去吧!雖然話劇裏麵的列寧說過,忘記過去就意味著背叛。和平年代的中國人,一門心思過好自己的日子,即便是移民到海外的華人,也是習慣上悶頭賺錢發財。過日子就得操心柴米油鹽,要想不操心柴米油鹽這類瑣碎事,就得趕緊著撈錢,多撈快撈猛勁兒撈,而且哪個行業撈錢快,就得一窩蜂地削尖了腦袋往裏鑽。不過在這個過程中,也有馬失前蹄的時候。
一窩蜂的壯觀場麵本身就有號召力和感染力。一窩蜂地不究根由地投資什麽海外油田,一窩蜂地買什麽珍寶幣萬福幣,上當之後為時已晚,荷包大失血的同胞在騙子公司門前集合,拉起橫幅,高喊著“還我血汗錢”!
“還我血汗錢”也是在呐喊,是受騙上當的朋友們發自肺腑的呐喊,但聽著就讓人心碎,讓人同情,卻沒法讓人佩服。出於同情心,真想幫他們一把,但又不知道從哪兒幫,隻好暗自慶幸懂得天上不會掉餡餅的簡單道理,也慶幸因為沒有太貪心所以也沒上這麽個大當。
中國內地演藝圈知名度頗高的那英,到澳門演唱“白天不知夜的黑”,麵對熱情的觀眾,瀟灑地故弄姿態,邊唱邊跟粉絲握手。沒料到的是手上的大鑽戒被過分熱情的粉絲“擼”掉了。那英,這個三十年前還是個年輕女子的演藝圈名人頓時心慌意亂,還沒唱完整句,就迫不及待地停下來拿著麥克風發自內心地呐喊“戒指還我”!“還我戒指”!
聽網友說,那英之所以短暫失態地喊著“戒指還我”,是因為那顆戒指價格不菲,估計7位數,也就是說起碼百萬元人民幣。這麽個值錢的東西被瞬間“擼”走,實在是心有不甘,若是被貪心的粉絲故意擼走的又悄悄咪起來,這趟演出算是損失太大了。可見一百萬元人民幣在那英眼裏還算是錢,一筆錢,一筆大錢。錢,就是利益。為了利益,為了自己的利益,為了不損失自己的利益,就值得發自肺腑地呐喊“還我戒指”!
我老婆一輩子手上沒戴過戒指,勞累的命兒,戴戒指她說不習慣,戴頂針兒習慣。戒指,那英的戒指,一百萬元人民幣,代表著富貴,有錢;頂針兒,我老婆戴的頂針,最便宜的時候買的,一塊錢5個,代表著勤勞,賢惠。名人,不需要勤勞和賢惠,需要的是富貴和有錢。有錢了就可以可勁兒造,戴戒指,玩沉香,玩手鏈,玩核桃,玩手鐲,玩擺件兒,不怕糟蹋錢,就怕沒有糟蹋錢的玩意兒。
我們從嶽飛的“還我河山”,到那英的“還我戒指”,看到了時代的變遷。正是有無數的先賢壯士保住了我們的大好河山,傳給我們這一代,我們才能有這麽多錢糟蹋,才能有這麽名貴的戒指。從嶽飛的“還我河山”,到那英的“還我戒指”,我們還看到了中華民族祖祖輩輩養育出了什麽樣的子孫後代,也了解到同是炎黃子孫,不同時代的炎黃子孫所處的是什麽年代,在乎的是什麽,心裏想的是什麽,嘴裏唱的念的是什麽,手裏攥著的摟著的又是什麽。
2004年12月16日
在佛典故事中,有以自己的妻兒子女乃至身命布施給眾生,是否符合自利利他的菩薩行?
中台世界的回覆
由於時代的不同,價值觀也會有所差異。在古代,不僅自己的財產、國土可以布施,就是百姓、奴婢、乃至於妻兒子女,都是可以布施的所有物。菩薩行六度中的布施度時,為了救度眾生,或為了護法護教,或為了求法求道,乃至為了解冤釋結,都會願意舍己為人,布施自己的性命。這是菩薩修行到達一個程度,或是對佛法已有深信,所以為人或為法,都可以犧牲生命而在所不惜。
在公案當中,往往我們也可以看到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如網頁佛典故事中的月光王就是一個例子;又如忍辱仙人被割截身體,之後又回複如往昔一樣,毫無損傷;有許許多多這類的公案。這些在一般人來看,是不可能發生的,也認為那隻是故事而已,是天方夜譚,那是因為我們的修行還未到達這樣的層次,還未對佛法能有如此深的信心。如果當修行能破了我執、法執,就會知道這色身隻是幻化不實之物,而不會起執著,所以能以生命做布施;而且到了此境界,物我是一體的,一切萬法都能為我們所運用。另外,對佛法能起很深的信心,也會有不可思議的事情產生,所謂“人有誠心,佛有感應”、“萬法唯心造”。所以,菩薩能將布施波羅蜜修圓滿,而成就佛道。
對於一般人而言,還未有如此的修行,也還無法深信佛法,當然對於舍身舍命就要有所取舍,死有重於泰山,也有輕於鴻毛,需有智慧決擇。社會上有些人為了感情、為了一時情緒而自戕,這些並不可取。因為這種發心隻是為了逃避現況,來生仍需麵對更多今生未突破的困境,這與菩薩舍己利他的發心不能等同而論。佛典故事中有些布施的方式,雖不能用於現在的社會,例如妻兒子女、國土等,但是每一則公案當中,菩薩以定力、智慧、慈悲、平等和廣大心量,利益眾生、救拔眾生得解脫的精神,正是我們要學習的重點。
從前有個婦人,經常說「我從來不丟東西」。兒子很不服氣,就把她的指環扔到水裏,回家問她指環哪兒去了。她還是那句話,「我從來不丟東西」。
第二天,婦人要請目犍連、阿那律、大迦葉來家裏應供,派人到集市買來一條魚,竟從魚肚子裏找回了那枚指環。婦人得意地對兒子說:「我從來不丟東西。」
兒子問佛:「我母親是什麽因緣,得到不丟東西的福報?」
佛說:「過去,有很多貴族居住在北方,冬天天氣寒冷,他們打算移居山南。當時有位獨居的老婦人,因家貧不能跟大夥兒一道遷移,就獨自住下,為大家看護財物。春天,眾人紛紛搬了回來,老婦人把財物一一奉還原主。那位老婦人就是你母親的前世,因為看護眾人財物的緣故,得到不丟東西的福報。」(《舊雜譬喻經》)
——《因果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