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的很多地方,會被分為富人區和窮人區這兩個區,這兩個區別很大,在富人區的警察巡邏,如果有情況警察會很快出現,但在窮人區基本很少有警察巡邏,同時回到事情警察來得很遲,等到了之後事情已經結束了。那麽,如果一個富人和一個窮人發生衝突,警察會偏向富人嗎?
在美國,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不限於口號,美國的警察不會偏向富人。盡管,如果發生衝突了,富人可以花更多的銀子請更“貴”的律師是真。當一個富人和一個窮人起了摩擦會怎樣呢?警察會先將雙方帶回去,然後了解情況,富人可能不到二十四小時會有人來保釋走人,但窮人沒人保釋隻能在美國警局。
美國富人可能會像對方給點補償,如果對方不同意,直接法庭見。警察來了以後很定先和富人了解情況,需要知道的事美國必是資本做主,就像電視演的一樣和富人的律師談話,而對於美國的窮人他們因為請不起律師,付不起高昂的律師費,隻能自己為自己辯論,但必然的解釋敗訴。
在美國法律之下人人平等,但執法的警察良莠不齊,難免有見錢眼開的枉法者。據查美警察早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獨立監察行規,若有公民舉報某警員違法行為的投訴,,將會有機構受理,並將在一定時間向公民告知處理的意見,公民還不服可向法院申告。
美警察真若查實違紀枉法,那犯罪成本太沉重,小則降職,大則開除,養老金全無,或送法院判刑坐牢。美法院審判有罪或無,全由陪審團裁定,而陪審團成員即由清白普通民眾經由電腦抽取決定,一個公民一生隻能當一次陪審員。陪審員對某案決定,各寫各的意見放信封,交由法官開封統計,以多數人的意見為法院最後定罪的判決。可見美國法庭判決人民性有多強,你可賄賂法官,律師,幾十個人的陪審團你能一一搞定。
美國的警察不會嫌貧愛富,但是美國的律師會。富人雇傭的律師足以戰勝窮人,哪怕窮人真的有理。所以美國的律師是高收入的群體,有些富人可以花費天價讓律師幫自己脫罪。可以了解一下當年轟動全美國的“辛普森殺妻”案,辛普森在刑事審判中共花了近1000萬美元,他請了最有才能的律師、最有名的刑偵專家,甚至是科學家來為自己辯護,最終被無罪釋放。
盡管美國也有不少為人所詬病的一麵,但是,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不是一句口號,讓一些人眼中的“貧賤”而不失尊嚴,這也是美國強大、很多人想移民美國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