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懷疑。
大家都知道政客幾乎就是謊言者的化身。而政客本身就是為了社會正常運行而出現存在。
真相是社會正常運行是奠定在最大可能的提高個體生存的機會的基礎上,這個“個體”不是某個特定一個人(比如陽光,或吳醫生。),而是生活中不同的你,我, 他。但是個體間利益的衝突,造成個體生存機會的提高時,會讓另一個個體的生存機會降低(比如陽光和吳醫生之爭)。而旁觀的個體們雖然沒有直接卷入這種衝突,但會根據自己的相應位置找到可以保護自己的立場。
陽光把自己和梁警官的案子對應起來,說明她完全不理解這個道理。梁警官獲得華人廣泛的支持,不是為了維護陽光所謂的正義。而是梁警官案件觸動大家,大家意識到如果放任梁的案件,在美華人似乎被逼入一個不容許犯錯的境地。而他那種錯,是正常人不留神犯的錯。同意對梁警官進行嚴重的懲罰,就讓身處華人群體的個體們感到生存機會大大降低,所以要起來聯手反抗。與其說大家為梁警官,不如說為自己。
而導致陽光進入困境的一係列行為,不是常人輕易能犯的。相反,對方吳醫生的行為,不管描述他的行為如何的不堪,不負責任,卻可能是一般人可能犯的,是合乎常規人性的行為,沒有陽關極端行為的配合,惡劣後果也許不會顯現。所以陽光的事自然事砸的人多支持的人少。
但是陽光明顯處於生存的困境,的確也能觸動人心深處的憐憫。因為從根本上說,人還是知道可以生存下去是人基本的要求,看到他人在絕境中能存活,能提升自己的安全感。所以有些人就能跳過和陽光糾纏是非,正義等空洞的概念,直接對她表達同情。
陽光本身自然是追求正義權勢的極端類型。因為要贏得所謂的正義而可以無視自己和他人在常規世界的生存機會的。
那麽圍觀的廣大群眾如何行動才能表達合乎自己利益的理性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