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現在和未來

千江有水千江月,萬裏無雲萬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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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什麽,不喜歡什麽

(2014-09-07 15:08:53) 下一個
人在做自己喜歡的事情的時候,就會動力百倍。如果在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就會非常非常的懶。
所謂的懶惰,因為動力不足。動力不足,因為不喜歡。所以要找出來自己真正喜歡和不喜歡的東西。這樣才知道自己在哪些方麵會懶惰。
我真正喜歡並且想堅持到永遠的,也許是健身和保持身材。無論窮或者富。然後會希望自己身材適中,不要爆肥。保持身材為了什麽?並不是為了吸引異性。是為了自己看著高興。
我對吃的其實並不是特別的熱衷。貴的東西除了yw,其他並不喜歡。yw也是吃了很久才開始慢慢習慣並覺得好吃的。補品裏麵比較喜歡的是烏雞。
其實人生最錯誤的地方是跟一個完全不喜歡的人結婚。並不是說這個婚姻是失敗的。這是兩回事。婚姻失敗與否,是對於兩個人來說,更是對於下一代來說。對於下一代來說,這個婚姻卻是未必是壞事。我們至少是一個穩定的體係。所謂失敗,是對於我自己來說的。我在這個婚姻裏麵,精神的狀態。
跟一個自己不喜歡的人在一起,看上去沒什麽,其實是很壞的事情。會慢慢磨滅你的一切。
因為不喜歡,所以不想改善共同的生活環境。並且對方是很髒亂的人,所以就沒有了收拾打掃的動力。、
因為對方跟對方的家庭其實是看不起我的,我也心知肚明這一點。表麵上很客氣。實際上對於一個真的不喜歡自己的家庭,付出就格外的艱難和吝嗇。我老公的家庭,對自己人和外人一層一層分得很清楚。我的位置,就很似一個高級職員。與其說是進退與共的團體,不如說是比較忠誠的雇員。當然,我理解並且接受這個位置。這已經比我奶奶跟我媽的關係不知道好到哪裏去了。
對於小孩,那本來就不是自己跟很喜歡的人的共同成就,所以很難說放進多少希望進去。另外,今天我怎麽樣judge我自己的父母,小孩將來就會怎麽樣judge我自己。這一點我也應當了解。
因為自己跟老公並不是很親密的關係,所以我不可以跟他抱怨我的真心所想。隻能像同事一樣,合理,理智,甚至professional的對待這個人。這樣處理關係有好處。就是比較少矛盾。但是壞處,就是比較少動力。
我所謂的動力,包括活下去的動力。
結婚之前,我從來沒有真正的向往過自殺。而結婚之後,才知道了什麽是真正的生而無趣。
在你想做一點自己的事情的時候,總有人來打擾你。有人每天要問一萬遍,你愛不愛我 。其實答案是不愛。但每次都要說當然愛。 
我並不想遊走四方。或者說不再想了。我也不再希望有人可以說所有的話,這是不可能的了。我以後永遠要和平理智的考慮有利可圖的情況。
所謂的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濁。並不是泉水希望變濁,而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娜拉出走以後又有什麽結局呢?婦女解放運動一百年成就不過爾爾。
自殺其實是很好的解決問題的方式。我很希望在這種情形下年老嗎?我真的需要每天看文學城打發時間直到小孩上大學嗎?
如果今天我走去查體,醫生告訴我,我有癌症,或者hiv。那我是該高興還是悲傷呢?在這個世界上什麽是我所最留戀的呢?
去高級一點的餐廳吃飯,享受片刻別人的服務,做大爺的感覺?
看風景?減肥?生多一個小孩?
哦,生多一個小孩是我的任務。。但是,小孩們沒有我,同樣有牛奶可以吃。在這個社會裏,隻要生出來,就有社會上的閑人們願意管。能養那麽多的social worker,小孩的一桶牛奶應該會有的。兩歲以上小孩的死亡率很低了。我對小孩們的希望,就是活到成年而已。
人們不願意離開這個世界,是不是因為怕棺材的冰冷,還是怕泥土的滯悶?還是怕永遠不能開口說話失去對一切的控製?
早上的胃還很痛。現在竟然出奇的好。所謂好,就是沒有痛感。
今天早上還是4點醒來。
其實我的人生隻剩下最後一個夢想沒有完成。是一個很難的夢想。我不知道是不是應該不顧一切的去追逐它。我很愛這件事。毫無疑問。除去生小孩(而不是養小孩或者教育小孩,我無意於小孩去念哈佛耶魯,那些人都是低生育率的模範),這是我人生第二重要的事情。我也無意於再尋找所謂的愛情之類。吃飽喝足之外,愛與不愛對於我來說就是piece of shit.異性之間的性吸引,或者同性也罷(這就更離譜,對我來說)過了這麽多年,十幾年浪漫的經曆過去,已經不再重要。錢是其中的一部分,但我並不是喜歡的錢。錢更多更多對我來說沒有那麽大的動力。否則我會對我老公家的雇傭更加滿意才對。
或者不應該說是夢想,我應該說是計劃。我應該說是,我想要做的這件事情。這應該是我一生當中,如果不現在自殺,想做的最後一件,唯一的一件事情了。說是夢想未免太遙遠了一些。
我不懂什麽東西是好的,或者說究竟有多好。什麽東西是壞的,或者說究竟有多壞。我不能體會謾罵背後所可能包含的深意。對我來說,謾罵就是侮辱。就是傷害。所以我才會要出國。逃避兩個隨時可以罵我的人。很多人說世界上對你最好的人就是父母。但同時,世界上唯一可以隨時罵你的人也是父母。我也記得小時候為了生存下去別無選擇,隻好聽著他們罵。其實也跟現在為了生存下去在婚姻裏麵一樣吧。不過這個婚姻好過父母提供的環境就是了。其實也許我父母到現在都不知道,我其實一直一直都在等待機會脫離他們。無他,因為他們總是罵人。也許我是錯的。對人生的期待本來就不該那麽高。
假如現在告訴我,生命即將結束,我會怎麽想?放不下的是什麽?錢麽?本來我擁有的錢也是零蛋。全在別人手裏。小孩子麽,相信他們都會有牛奶麵包吃的。真沒什麽了。我想,也許放不下的是因為出國放棄的東西。在這件事情上,我錯了,很離譜的錯了。
如今我的自恨已經到了頭。餘生都會在悔恨之中度過。我不在意自己的米飯班主,也不真正在意自己的小孩。時間對於我來說,隻是用來一味的後悔失去的東西。就是這樣的度過每一天,每一個夜晚。我所期待的,隻是肉體勞累能夠減少一些。其實,永久的躺在棺材裏不要起來豈不更好。病人永遠都不需要工作。在我們這個社會裏。若要不上班,生病是最佳選擇。。。。。。假如我快要死了,究竟有什麽是放不下的?假如拿掉我的家庭,拿掉我的工作,吃救濟,用wic養小孩,我可以嗎?其實也許也可以的。隻是肉體上痛苦一些,不,痛苦很多。精神上更加的低人一等。
究竟,苟延殘喘的意義是什麽?看著小孩結婚跟上大學究竟是不是人生的終極目標?不,我覺得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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