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書龍的個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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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從陳丹蕾殺夫看工科女生的思維特點

(2005-09-23 12:23:14) 下一個

【原創】從陳丹蕾殺夫看工科女生的思維特點

 

普渡大學是又出事了,不同的是這回是女的殺了男的而不是男的殺了女的。這次是老婆殺了老公而不是學生斃了老師,也不是學生殺了同事。說來說去整個事情就是個留學生的悲劇。

 

大報小報長篇累牘介紹了一堆案情,最後分化為兩派,一派覺的殺人情有可緣,這甚麽磊的不是個好鳥,另一派自然覺的陳丹蕾殺夫這是大逆不道,一定要五馬分屍,給死人個公道。要我看,這世界這麽大,怎麽活不行啊,缺了誰不能活啊,好朋友好和好散,和則聚,不和則分,一拍兩散,真還沒甚麽大不了的,搞到這地步,一方麵這女的是離不開男的,男的也放不下女的,兩方都有些地方太依賴於對方了,另一方麵倆人矛盾又太深,最後就鬧到同歸於盡的結局。

 

這件事別的方麵大都給分析的麵麵俱到了,從某磊同學在校的表現,到丹蕾同學的神精病史,各說各的理,各唱各的調,社會學家說這是精神壓力太大,大使館一如既往指出要加強共產主義思想教育。同學們說這兩位一個太狂一個太怪早覺的他倆要出事。好了,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這事最後還是變成了個茶餘飯後的熱點話題,最為人津津樂道的也無非還是兩位看了本能,丹蕾同學模仿電影做愛殺夫的桃色事件。

 

其實去看看工科女生你就知道了,大多都是些愛憎分明寧折不彎的主,文科女生遇事愛哭,一哭二鬧三上吊,工科女生愛用科學邏輯解決問題,有時就一條道走到黑,不撞南牆心不死,堅信槍杆子裏出政權,這思路還是有本質區別的。

 

要說我對丹蕾同學的計劃還是很讚賞的,這個做愛殺夫開始確實是缺點創意,最後也沒殺成,可第二次幹的就漂亮多了,手槍斃命,碎屍拋屍,殺的幹淨利索,可惜女生還是女生,天生就不是幹這個的料,明明有前科了,老公失蹤能不懷疑他嗎,這下完全是自投羅網,從一開始就是條不歸路。

 

我一向是不讚成用暴力來解決問題的,當然到了你不殺別人,人家有要殺你的時候那也沒辦法,其實殺人的方法多了去了,這丹蕾小姐隨便翻翻清華女生的殺人史也能找出十個八個方法的,用點EB,用點砣,哪個都比手槍技術含量高。所以我說這丹蕾小姐也未必就是處心積慮殺老公,八成還是一時衝動了,拔槍就射了。

 

能夠體現工科女生思維嚴謹的實際是在丹蕾女士殺人後,這碎屍的活可不是人人敢幹,和幹的了的。碎完屍,丹蕾小姐還是挺了些日子才失蹤的,這也充分體現了工科女生臨危不亂的素質。到得回國時,丹蕾小姐還戴上了假發,可見邏輯性,思考能力之強。要不是護照被美國法院沒收,現在恐怕丹蕾小姐早已鴻飛冥冥了。

 

話說回來我本人還是十分欣賞工科女生的,其冷靜的處理問題的方法還是很值得稱到的。在生活中這也是值的借鑒的。聽說丹蕾當年給他老公開車,洗衣,做飯,樣樣拿的起放的下,就如同轉動的齒輪,廢寢忘食,齒輪雖又冷又硬,可從實用性上看總比個花瓶要強。

 

國人總結的經驗,幾種女人不能要,一是學外語的,這種人半土不洋,最沒勁,二是當演員的,這個就不用說了,怎麽數工科女生都不在這個範籌,丹蕾女士的老公用浪漫主義的態度來對待他現實主義生活中的妻子,所以他失敗了,敗的一塌糊塗。

 

付出才有回報,得到卻不付出,下場大家都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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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15)
評論
西風黃葉 回複 悄悄話 我就喜歡一個工科女生,還比我大幾歲,沒覺得由這麽恐怖,不過她也不知道我喜歡她。嗬嗬。。。
海姑娘 回複 悄悄話 我暈, 為什麽當演員的不能要, 因為太漂亮了, 你怕罩不住?
胡大海 回複 悄悄話 小斤的很多文章都是想從新鮮事中找娛樂,常常是故意招罵。內心世界可能不太健康,應該找個良醫看看。
金書龍 回複 悄悄話 嗬嗬,
林子丹 回複 悄悄話 你看重的不是事件本身?從你的文章看你的出發點是想從事件中總結點經驗教訓,給其他男人找老婆建點議,可就你的態度,明擺著是嘩眾取寵,靠十八扯吸引讀者眼球。

就因為你攻擊我們工科女生,我還特地到網上查了一下陳丹蕾的事兒。她從小生活在單親家庭,很有才華卻貌不驚人;缺乏愛渴望愛,卻找了一個沒有真正愛她的丈夫何磊。你不管從哪個角度都能寫得比較有說服力,可是不可否認,無論怎麽說,都沒有現在這樣讓人著急。因為前者的意向是議論死者,而後者的目的是刺痛生者。

給你提個醒兒,搞工科推崇的不是邏輯,而是靈機一動。連這個特點都沒抓住,你這篇文章得分:-100。

小五你也別委屈,我們連人都會殺,你這“最沒勁”真是算不了什麽。
喜歡就捧捧場 回複 悄悄話 一個人一個命,無論如何,陳殺人是事實。

“一是學外語的,這種人半土不洋,最沒勁”,看了很受傷,我也是學外語的出身,自己同學中有著許許多多非常正直的人有情趣的人不土不洋的本色人……這樣的結論是怎麽得出來的呢?
金書龍 回複 悄悄話 嗬嗬,我著重的不是在事件本身啊
林子丹 回複 悄悄話 讀過你一些文章,比如什麽“被才女蹂躪的丈夫”什麽的,感覺還是有一定的邏輯性的,怎麽這一篇就會如此不通?而且你明知道會惹起眾怒,還會把它發出去?是不是向遇羅錦學習,覺得反對的人越多越出名?

比較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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