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你認為尼羅河與網賊作對,有點高估尼羅河能力了。對付罪犯的權利和義務在於執法人員。尼羅河隻負責舉報和公布犯罪事實。尼羅河的文章論述關於查理周刊,轉基因和霧霾汙染問題。即使與某些人有關也是針對其觀點和文字。這就是對文對事不對人。
第二,關於本地查理們與尼羅河能力較量的問題。如果論無恥下流,查理周刊是你們的師傅。論封殺言論,中共宣傳部是你們的祖宗。這才是你們的能力所在。尼羅河文章展示的是事實、邏輯、學識和思想。如果你們真的那麽強大,有什麽必要刪除尼羅河在此論壇發表的文章呢?你們應該拿出你們的“語言能力”“透視能力”“打字能力”為查理辯護,為轉基因霧霾辯護。刪除尼羅河的文章隻能證明你們愚蠢無知,野蠻而且虛弱。
原文意思很清楚,沒有人透露機票購買信息被盜的事情。知道回國計劃和偷盜機票購買信息是兩回事。後者包含有盜竊財物動機。
得意忘形不打自招。警察還沒抓你不等於你沒有犯罪。
至於你說出來不說出來,其實都沒關係,比之造假造謠賊喊捉賊,虛偽一點算不上太大缺陷
另外,看你哭訴說你報案也有不少年頭了,你那警察至今還沒行動,是不是已經告老退休,回家享福去了?
尼羅河的電腦你願意再來看看也可以。隻要你有這個本事。
警察會找到你。
網賊造謠造假,賊喊捉賊,大家也可以來隨樓主共同鄙視一下:
“他們掌握了尼羅河家的地址,連尼羅河家人回國計劃都偷到了。”(2月19日)。
“本人……從來沒有在任何地方提及網賊監視我家人行蹤的事情”(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