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4)
2016 (2)
2019 (3)
商道崇頋客爲上帝,上帝與人何可喻?
聖經傳道書曰:“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的全部責任。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評估。”
以上之“神”卽上帝,可“評估”人之所有事!
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奉旨頒行。內曰:
“網絡産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
新年伊始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違法獲取消費者個人信息及相關問題被起訴並立案。
“手機百度”及“百度瀏覧器”自我授權“監聴電話、定位、讀取短彩信、讀取聯係人、修改係統設置”等。雖媒體用詞和緩,實爲大罪!
至今“微信”偷看用戶聊天記録,“支付寳”《芝麻服務協議》,“今日頭條”以麥克風竊取用戶隱私。此罪非僅以信譽危機借口可遮,皆爲大惡!此種行爲僅“上帝”可爲!
中國互聯網行業發展之飛速舉世無雙,百度、騰訊、阿裏巨頭以大數據分析加網絡管控之國情幸免於國際衝擊。所謂之“大數據分析”皆以剝奪國人之權益爲主。作惡之極,令人發指。
視國民如透明,此實令人膽戰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