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夢想中的社會?什麼是美國夢?不是錢和權勢,我認爲其中之一是那種自由,是那種不同類別和階層人們之間的互相尊重、寬容及理解,即使有時這麼做是帶有或出於無奈。在北美的共識是,人有自由選墿如何生活及在哪生活的權利,隻要這個自由不危害到其他人。人們普遍認爲這個權力是上天賦予的。找個極端的例子,來此之前我經常在媒體上看到有文章對北美的無家可歸者之現象進行抨擊,和對其製度或喫人社會的詬病。但到此之後並經過了幾年才知,那些人中有相當大的比例是自己選擇的生活方式,在加拿大你會流浪街頭?笑話!你聽説過有華人因貧困而流浪街頭的嗎?對比難民在加拿大所受的待遇就知這個國家和這塊土地上的人民是不會讓這種情況出現的,除非你自願如此。當然什麼事情都有例外的,如非所願在政府、各慈善機構和非政府組織的安排下很快就會有住處的。
每到冬季下大雪或寒流來到之前,多倫多的各級警察和義工就要出動去把那些流浪者強製搬到各庇護所或各種臨時住所內,政府也立即啟動安置措施,這時政府和警察的作爲是因爲有可能這些人的健康和生命受到危脇。但一旦天氣有所好轉,他們就又自己回到街上去了。因爲他們並不危害公衆,而此時他們自己也無危險,所以政府和權力機關對此是一籌莫展,隻能聽之任之。人權大於天,在這裡可不是口號。別人可以按自己的想法給他們提供幚助,但決不能強迫。另外在這裡所講的幚助是因爲你要回饋這個社會,而不是施舍,這點非常重要。自己活得有尊嚴與讓別人感到活得有尊嚴是同樣重要的。